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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far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pr 1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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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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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

现场检查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滨化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化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定,对公 司 2021 年以来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 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陈澎、李文天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2 年 3 月 9 日-11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陈澎

(五)现场检查手段

  • 1、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 2、查看上市公司 2021 年以来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1

  • 3、查阅和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

  • 4、查阅上市公司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 5、核查上市公司 2021 年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资料。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1、核查程序

项目组查阅了滨化股份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以及其他的内部控制制度;查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 和记录,核对公司相关公告;查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记录。

2、核查意见

经现场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相关 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要求履行职责,内部控制 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1、核查程序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公告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支持性文件。

2、核查意见

经现场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滨化股份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公 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1、核查程序

2

项目组查阅了相关制度性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及公告,查阅了公司及各子公 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往来的账务情况。

2、核查意见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 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核查程序

项目组查阅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查阅银行对账单、募集资 金使用台账;核查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

2、核查意见

经现场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发 行人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专户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如有) 和实际控制人(如有)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1、核查程序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 件,查阅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相关协议等。

2、核查意见

经现场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滨化股份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 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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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营状况

1、核查程序

项目组查阅了相关行业信息、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 行沟通,了解近期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2、核查意见

经现场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公司正常运转, 各项业务处于有序推进中。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投 资者保护工作。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给 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过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认为:2021 年以来,滨化股份在公司治理、信 息披露等方面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 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如有)、实际控制人(如有)及其 他关联方违规资金往来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制度,无违规使用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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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不存在违法违 规现象。

特此报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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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澎 李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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