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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far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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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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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 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0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杨涛(召集人)、独立董事陈吕军及董事 王树华 3 名成员组成。其中召集人具有专业会计资格。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概况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一)2020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 容为: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会计师对审计安排、审计重 点等的说明;2、审阅《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并发表审阅意见。

(二)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 内容为:审阅并通过 1、《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2、《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 财务报告》;3、《关于 2020 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4、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相 关事宜的议案》;5、《关于对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6、《关于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7、《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的议案》;8、《关于聘任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等八项议案。

(三)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主要 内容为:审阅并通过《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四)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主要 内容为:审阅并通过《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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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 各项工作,并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为确保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聘请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 2020 年实际支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审计费为 208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 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 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 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 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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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风险控制、业务控制、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沟通与披露管理等方面 不存在重大缺陷,在实际执行中亦不存在一定偏差,公司内部控制在整体上是有 效的。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和信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各方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 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 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1 年,我们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更好的完成公司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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