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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far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Feb 25, 2016

57275_rns_2016-02-25_23fbb83a-d4b8-4eb8-b9ab-edd76a883d9c.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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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我们作为滨 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 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 担保是否解除
起始日 **-**终止日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滨化海源盐化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14-4-29 2015-2-3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滨化燃料有限公司 7,000,000.00 2014-4-11 2015-4-1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 34,000,000.00 2014-12-15 2015-6-15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 16,000,000.00 2014-12-16 2015-6-16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 11,000,000.00 2014-3-31 2015-6-2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 11,000,000.00 2014-3-31 2015-9-2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滨化海源盐化有限公司 8,000,000.00 2015-1-2 2015-12-24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 7,700,000.00 2014-3-31 2015-12-2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 7,700,000.00 2014-3-31 2016-3-2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 17,000,000.00 2015-6-12 2016-6-1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 17,000,000.00 2015-6-12 2016-6-1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 16,000,000.00 2015-6-15 2016-6-15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 7,700,000.00 2014-3-31 2016-6-2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 7,700,000.00 2014-3-31 2016-9-2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 7,700,000.00 2014-3-31 2016-12-2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 7,700,000.00 2014-3-31 2017-3-2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 7,700,000.00 2014-3-31 2017-6-2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 7,700,000.00 2014-3-31 2017-9-2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 6,600,000.00 2014-3-31 2017-12-2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 6,600,000.00 2014-3-31 2018-3-2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 6,600,000.00 2014-3-31 2018-6-2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 6,600,000.00 2014-3-31 2018-9-2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501,163.55(信用证) 2012-2-7 付款截止日

(二)截止2015 年12 月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0。

(三)截止2015 年12 月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的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为13,180.12 万元,占报告期末公司净资产比例的2.77%。

(四)公司的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

(五)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

(六)公司已经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

(七)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化绿能”)长短 期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滨化绿能截至本报告期末由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 担保银行借款共计13,030 万元尚未到期;由于滨化绿能已于2015 年12 月18 日停产并且发生重大财务风险,在综合考虑滨化绿能现有的偿债能力情况下,对 本公司提供的连带担保责任预计了担保损失。

我们认为:公司于2013、2014、2015 年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 分行、淄博德信联邦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三方签署动产融资差额回购协议而承担了 相应的差额退款义务。上述协议截至目前已执行完毕或终止执行,未发生公司需 实际进行差额退款的情形,未对公司造成实际损失,但上述业务的开展未履行相 应决策程序,亦未及时披露。除上述情况之外,截止2015 年12 月31 日,公司 没有发生其他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5 年12 月31 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我们提请公司管理层更加严格地识别和控制对外 担保风险,对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签字:严爱娥 张焕平 张文雷 王 莉

2016 年2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