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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far Group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23

Sep 2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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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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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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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十月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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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会议议程 ................................................................... 1 会议须知 ................................................................... 2 1.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3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4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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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2023 年10 月12 日 下午14:30

会议地点: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 于江董事长

会议内容:

1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出席现场会议人员情况
2 工作人员宣读《会议须知》
3 工作人员宣读会议议案
4 股东提问和发言
5 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6 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 股东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投票表决
8 休会,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合计票数
9 监票人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10 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书
11 工作人员宣读本次大会决议
12 相关人员签署会议决议等文件
13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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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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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正常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履行其法 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股东要求在大会上发言的,应在大会正式召开前三十分钟到大会发言登记处登 记。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

三、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含受托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会议议 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 分钟。

四、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 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

五、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本次大会谢绝除会议工作人员之外 的其他人员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 股东及股东代表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六、在现场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其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 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表决以书面投 票表决方式进行,有效表决权总数为已登记并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受托人)所持股权份额, 需关联股东回避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为已登记并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或受托人)所持 股权份额。本次会议议案现场审议表决程序为全部议案宣读完毕后,集中进行审议表决。 监票员和计票员将对现场表决票进行清点。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 进行核对,由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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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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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2 年10 月13 日召开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 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工 作,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 个月。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已于2023 年9 月23 日披露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现提交本次股 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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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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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2023年3月13日分别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其中除第7、8项授权自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工 作,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为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除上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 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其他授权范围和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已于2023 年9 月23 日披露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现提交本次 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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