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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K Test System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May 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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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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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博科测试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雯 | 联系电话:15110058121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薛万宝 | 联系电话:15814409401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根据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行人有效执行了相关规章制度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2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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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 5次,召开5次股东会会议 |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项目组于2026年4月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 是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9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不适用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1次 |
| (2)培训日期 | 2025年12月24日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本次主要就募集资金运用管理要求、减持规定、买卖行为规范、信息披露事项、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事项进行了重点讲解。本次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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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重要性及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 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不适用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的要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 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1. 信息披露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会计师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2025年持续督导期未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 2. 公司内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文件,查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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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阅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2025年持续督导期未发现公司在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2025年持续督导期未发现公司在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名册、持股比例、最新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2025年持续督导期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2025年持续督导期未发现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的内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2025年持续督导期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对外担保的内部制度,取得了对外担保明细,查阅了决策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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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2025年持续督导期未发现公司在对外担保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
|---|---|---|
| 8.购买、出售资产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内部制度,取得了资产购买、出售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资产购买、出售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2025年持续督导期未发现公司在购买、出售资产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相关制度,取得了相关业务协议、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2025年持续督导期未发现公司在上述业务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2025年持续督导期发行人和会计师配合了保荐人关于公司治理、募集资金、对外担保等事项的访谈,配合提供了相关资料。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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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其他
(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财务报表,查阅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实地查看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市场信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2025年持续督导期未发现公司在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 --- | --- | ---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 股份限售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分红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稳定股价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 1. 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我公司作为保荐人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
|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25年6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担任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人,在执业过程中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经销收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对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流水核查不到位;未对发行人生产周期披露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深交所对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追责。同时,要求投行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范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
| --- | ---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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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雯
薛万宝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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