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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tailong New Materials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Jan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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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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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 2021-002 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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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21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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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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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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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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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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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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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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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16 号公司五楼会
议室
-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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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 月 25 日 至 2021 年 1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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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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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投票股东类型 | ||
|---|---|---|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 A 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的临 2020-068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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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别决议议案: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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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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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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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 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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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1011 | 宝泰隆 | 2021/1/19 |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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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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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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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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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 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 2、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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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16 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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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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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期半天,食宿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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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 系 人:王维舟、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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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系电话:0464-2915999、291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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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传 真:0464-2915999、2919908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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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 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 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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