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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tailong New Material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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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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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 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综述
1 、前次募集资金整体情况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分别于 2015 年及 2017 年先后进行了两次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均用于焦炭制 30 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项目投资总 额共计 30.64 亿元,其中: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131,881.20 万元,2017 年底已基本投入使 用,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96 万元转入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115,940.12 万元,2021 年 4 月 19 日,本公 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予以 结项并将结余资金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2017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7,604.46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存放银 行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余额 299.78 万元及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账户转入的 2.96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38,638.40 万 元,尚需支付项目款项(合同尾款及质保金)为 29,644.87 万元,其中,土建及 安装未付款 18,837.13 万元,设备未付款 10,807.74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8,993.53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前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调整情况
根据 2015 年非公开发行时项目建设投资估算,焦炭制 30 万吨稳定轻烃(转 型升级)项目投资总额为 342,317.22 万元。
2017 年本公司再次非公开发行时,由于项目用地的调整、债权融资的减少 及设备价格的降低等原因,公司调减了征地费、基建期利息估算和设备购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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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调整前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342,317.22 万元,调整后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306,390.87 万元。
2020 年 6 月为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生产运营成本,本公 司进一步增加了焦炭制 30 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的技改支出,并新增 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建设 24,720.00 万元。截止 2021 年 4 月 15 日,该项目投入资 金 418.36 万元,后续项目改造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调整情况如下表所示:
| 关键要素 | |||
|---|---|---|---|
|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 2020 年技改升级 | |
| 主要产品及产能设计 | 主要产品:稳定轻烃30万吨/年;副产品:液 化石油气(LPG)4.317万吨/年,重油3.381 万吨/年,燃料气7,319万m³/年 |
主要产品及产能不变, 原料更多样,原料由化 工焦变为化工焦、无烟 煤块和无烟煤棒三种; |
|
| 项目投资总额 | 342,317.22万元 | 306,390.87万元 | 331,110.87万元 |
| 调整金额 | - | -35,926.35万元 |
+24,720.00万元 |
| 调整原因 | - | 调减征地费、基建期利 息估算和设备购置费 用 |
增加原料多样性技术 改造费用以及增建60 万吨/年型煤装置 |
| 项目建设周期 | 33个月 | 36个月 | 进一步延长16个月 |
(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资金余额情况
1 、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423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8.51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361,600,00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42,788,000.00 元后,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2 月 2 日全部到 位,实际到账金额 1,323,952,000.00 元。由于发行费用中 5,140,000.00 元在募集 资金到位后支付,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18,812,000.00 元,已经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 01850002 号验资 报告。
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2,488.36 万元(含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人民币 676.03 万元及支付印花税人民币 65.91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2.96 万元于 2017 年底转入“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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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用于存储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2 、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53 号文《关于核准宝泰隆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223,880,597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36 元, 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计为人民币 1,199,999,999.92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37,000,000.00 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1,162,999,999.92 元,扣除由本 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3,598,780.60 元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9,401,219.32 元,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7】02092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累计净额人民币 299.78 万元,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7,604.46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余额人民币 38,638.40 万元(含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账户转 入 2.96 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 、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行 | 账号 | 初始存入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七台河营业部 |
23001695551050520285 | 700,000,000.00 |
已注销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 行营业部 |
65010158000002041 | 623,952,000.00 | 已注销 |
| 合 计 | 1,323,952,000.00 |
注:(1)初始存入金额 1,323,952,000.00 元(含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保荐费用 3,200,000.00 元),分别存放于本公司在以下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内: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营业部(账号 23001695551050520285)、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账号 65010158000002041)。(2)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变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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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3001695551050520285),将余额转入在龙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七台河分行(账号:24030120001000621)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中,销 户时结算利息一并转入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3)截 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2 、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行 | 账号 | 初始存入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七台河分行 |
23050169555100000384 | 400,000,000.00 |
160,000,502.45 |
|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 河分行 |
24030120008000721 | 762,999,999.92 | 226,383,479.43 |
| 合 计 | 1,162,999,999.92 | 386,383,981.88 |
注:初始存入金额 1,162,999,999.92 元(含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保荐费用 2,000,000.00 元),分别存放于本公司在以下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内: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营业部(账号 23050169555100000384)、龙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营业部(账号 2403012000800072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本公司前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预案(修订稿)披露的 A 股募 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 A 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焦炭制 30 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 。
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由于本公司前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的募集 资金均用于焦炭制 30 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汇总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汇总)”。其中,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1-1“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对照情况见附件 1-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预案(修 订稿)披露的 A 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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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1 、前两次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汇总情况
本公司前两次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均用于焦炭制 30 万吨 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 该项目前两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 总额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投资项目 | 项目 | 承诺募集资金 | 实际投入募 | 差异 | |
|---|---|---|---|---|---|
| 差异原因 | |||||
| 总投资 | 投资总额 | 集资金总额 | 金额 | ||
| 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 烃(转型升级)项目 |
306,390.87 | 247,821.32 |
210,092.82 |
-37,728.50 | 见表下注释 |
| 合 计 | 306,390.87 | 247,821.32 |
210,092.82 |
-37,728.50 | —— |
注:(1)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人民币 975.81 万元;(2)支付印花税人民币 65.91 万元;(3)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38,638.40 万元。综上,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为人民币-37,728.50 万元。(4)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38,638.40 万元,其中,尚需支付项目款项(合同尾款及质保金)为 29,644.87 万元;节余募 集资金为人民币 8,993.53 万元。
2 、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投资项目 | 项目 | 承诺募集资金 | 实际投入募 | 差异 | |
|---|---|---|---|---|---|
| 差异原因 | |||||
| 总投资 | 投资总额 | 集资金总额 | 金额 | ||
| 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 烃(转型升级)项目 |
306,390.87 | 131,881.20 |
132,488.36 |
607.16 |
见表下注释 |
| 合 计 | 306,390.87 | 131,881.20 |
132,488.36 |
607.16 |
—— |
注:(1)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人民 币 676.03 万元;(2)“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2.96 万元于 2017 年底转入“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3)支付 印花税人民币 65.91 万元。综上,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人民币 607.16 万元。
3 、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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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 | 项目 | 承诺募集资金 | 实际投入募 | 差异 | |
|---|---|---|---|---|---|
| 差异原因 | |||||
| 总投资 | 投资总额 | 集资金总额 | 金额 | ||
| 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 烃(转型升级)项目 |
306,390.87 | 115,940.12 |
77,604.46 |
-38,335.66 |
见表下注释 |
| 合 计 | 306,390.87 | 115,940.12 |
77,604.46 |
-38,335.66 |
—— |
注:(1)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人民 币 299.78 万元;(2)“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2.96 万元于 2017 年底转入“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3)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38,638.40 万元。综上,实际投资金 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人民币-38,335.66 万元。
(四)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 、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置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5 年 2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7,421,071.28 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 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5]第 01850001 号鉴证报告。
(2)已对外转让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已对外转让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 、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15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不超过 5 亿元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 了核查意见。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3 月 8 日已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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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 2016-016 号公告。
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不超过 2 亿元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 了核查意见。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已全部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 2016-025 号公告。
2016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决定将不超过 5 亿元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 了核查意见。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分别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 2016 年 10 月 12 日和 10 月 13 日、2017 年 1 月 9 日、2017 年 3 月 6 日全部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 2016-069 号、临 2016-074 号、临 2017-002 号、 临 2017-013 号公告。
2016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不超过 2 亿元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 了核查意见。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分别于 2016 年 6 月 8 日、 2016 年 6 月 13 日、2016 年 8 月 4 日、2016 年 9 月 7 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详见公司临 2016-045 号、临 2016-046 号、临 2016-059 号、临 2016-067 号公告。
2017 年 3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决定将不超过 5,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 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分别于 2017 年 8 月 2 日、2017 年 9 月 11 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 2017-070 号、 临 2017-099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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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17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 5.5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决定将不超过 5.5 亿元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 意见。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分别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2018 年 5 月 21 日、2018 年 6 月 8 日、2018 年 8 月 3 日、2018 年 8 月 10 日全部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 2018-028 号、临 2018-031 号、临 2018-033 号、 临 2018-056 号、2018-057 号公告。
2018 年 1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5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不超过 1.5 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 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2019 年 1 月 8 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 2018-087 号、 临 2019-006 号公告。
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不超过 3 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 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分别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2019 年 3 月 27 日、2019 年 4 月 3 日、2019 年 5 月 24 日、2019 年 6 月 17 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 2019-011 号、临 2019-025 号、临 2019-026 号、临 2019-039 号、临 2019-048 号公告。
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5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不超过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 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2019 年 8 月 9 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 2019-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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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号、临 2019-060 号公告。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不超 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 2019-096 号公告。
2019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不超过 1 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 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 2020-004 号公告。
2019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不超过 1 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 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 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 2020-011 号公告。
2019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不超过 1 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 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 2020-044 号公告。
2019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不超过 1 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 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8 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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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日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 2020-050 号公告。
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不超过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 2020-058 号公告。
2020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不超过 1 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 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 2021-007 号公告。
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 万元临时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 2021-024 号公告。
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不超过 1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 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已 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 2021-025 号公告。
2020 年 8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不超过 1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 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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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 2021-025 号公告。
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不超过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 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 万元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 2021-025 号公告。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 2021-025 号公告。
综上,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0 元。。
2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15 年 2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 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 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临 2015-015 号公告。
2016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 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临 2016-021 号公告。
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于期满后已全部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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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实际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 存款余额为零。
(2)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17 年 11 月 2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笔不超过 2 亿元暂时 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 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 查意见,详见公司临 2017-122 号公告。
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于期满后已全部收回 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实际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 存款余额为零。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焦炭制 30 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正处于 技术改造中(详见公司临 2020-043 号),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不存在实现效 益的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目前仍在建设中,预计将在年底形成生产能力。投产 后对公司效益影响主要取决于两方面因素:一是产品市场价格,该产品价格主要 由市场决定,近两年价格波动较大,存在很多不可控因素,未来仍然存在不确定 性;二是取决于产品成本,由于该项目新增了技改内容,技改后对原材料煤炭的 适应范围更广,能够降低产品成本,另外,若公司能够实现原煤的自主开采,产 品成本将大幅下降,有效抵消、摊薄下游产品价格的变动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七)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7,604.46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 余额 299.78 万元及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转入的 2.96 万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38,638.40 万元,尚需支付项目款项(合同尾款及质保 金)为 29,644.87 万元,其中,土建及安装未付款 18,837.13 万元,设备未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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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10,807.74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8,993.53 万元(实际余额以募集资金转 出时专户余额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及节余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项目承诺 投资总额 |
项目调整后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实际 投资总额 |
|---|---|---|---|---|
| 焦炭制30 万吨 稳定轻烃(转型 升级)项目 |
342,317.22 | 306,390.87 | 115,940.12 | 77,604.46 |
(续)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 账户余额 |
项目尚需支 付款项 |
募集资 金节余 |
节余资金占募集 资金净额的比例 (%) |
| 焦炭制30 万吨 稳定轻烃(转型 升级)项目 |
38,638.40 | 29,644.87 | 8,993.53 | 7.7570 |
注:1、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 77,604.46 万元,其中包含募集 资金存放银行生产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余额 299.78 万元及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账户转入的 2.96 万元。
2、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焦炭制 30 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改造》的议案,项目改造的投资金额为 2.472 亿元,资金来 源为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充。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焦炭制 30 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资金来源的议案》,项目改造资金来源全部调整为公司自有 资金。
3、鉴于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募集资金除尚需支付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 29,644.87 万元外,已无其他支出计划,项目改造截至目前改造工程尚未动工,公司决定对 募投项目进行结项,项目改造资金将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4、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38,638.40 万元,其中, 尚需支付项目款项(合同尾款及质保金)为 29,644.87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8,993.53 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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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 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预案(修订稿)披露 的 A 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 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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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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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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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汇总)
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47,821.32 | 247,821.32 | 247,821.32 | 210,092.82 | 210,092.82 | ||||||
|---|---|---|---|---|---|---|---|---|---|---|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募集资金总额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10,092.82 | |||||||||
| 不适用 | 其中:2015年 | 57,472.6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16年 | 61,595.71 | ||||||||
| 2017年 | 20,013.14 | |||||||||
| 不适用 | 2018年 | 42,015.33 | ||||||||
| 2019年 | 17,964.3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20年 | 6,668.47 | |||||||||
| 2021年1月至4月 | 4,363.15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
| 项目达到预定 | ||||||||||
| 募集前承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 | 可使用状态日 | ||||||||
| 募集后承诺 | 实际 | 募集前承诺 | 募集后承诺 |
实际 |
期(或截止日项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诺投资金 | 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
| 投资金额 | 投资金额 | 投资金额 | 投资金额 | 投资金额 | 目完工程度) | |||||
| 额 | 的差额 | |||||||||
| 1 | 焦炭制30万吨 稳定轻烃(转 型升级)项目 |
焦炭制30万吨 稳定轻烃(转 型升级)项目 |
247,821.32 | 247,821.32 |
210,092.82 |
247,821.32 | 247,821.32 | 210,092.82 | -37,728.50 |
92% |
注:2021 年 1 月至 4 月对应期间具体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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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1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5 年非公开发行A 股普通股股票 | 2015 年非公开发行A 股普通股股票 | 2015 年非公开发行A 股普通股股票 | 截至2021 年4 月15 日 | 截至2021 年4 月15 日 | 截至2021 年4 月15 日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131,881.20 | 132,488.36 | |||||||||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募集资金总额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32,488.36 | |||||||||
| 不适用 | 其中:2015年 | 57,472.6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16年 | 61,595.71 | ||||||||
| 2017年 | 13,419.98 | |||||||||
| 不适用 | 2018年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9年 | —— | ||||||||
| 2020年 | ——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
| 项目达到预定可 | ||||||||||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 | 使用状态日期 | |||||||||
| 募集前承诺 | 募集后承诺 |
实际 | 募集前承诺 | 募集后承诺 |
实际 |
(或截止日项目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
| 投资金额 | 投资金额 | 投资金额 | 投资金额 | 投资金额 | 投资金额 | 完工程度) | ||||
| 的差额 | ||||||||||
| 1 | 焦炭制30万吨 稳定轻烃(转 型升级)项目 |
焦炭制30万吨 稳定轻烃(转 型升级)项目 |
131,881.20 | 131,881.20 |
132,488.36 |
131,881.20 | 131,881.20 | 132,488.36 | 607.16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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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7 年非公开发行A 股普通股股票 | 2017 年非公开发行A 股普通股股票 | 2017 年非公开发行A 股普通股股票 | 截至2021 年4 月15 日 | 截至2021 年4 月15 日 | 截至2021 年4 月15 日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115,940.12 | 77,604.46 | |||||||||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募集资金总额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77,604.46 | |||||||||
| 不适用 | 其中:2015年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16年 | —— | ||||||||
| 2017年 | 6,593.16 | |||||||||
| 不适用 | 2018年 | 42,015.33 | ||||||||
| 2019年 | 17,964.3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20年 | 6,668.47 | |||||||||
| 2021年1月至4月 | 4,363.15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
| 项目达到预定可 | ||||||||||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 | 使用状态日期 | |||||||||
| 募集前承诺 | 募集后承诺 |
实际 | 募集前承诺 | 募集后承诺 |
实际 |
(或截止日项目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
| 投资金额 | 投资金额 | 投资金额 | 投资金额 | 投资金额 | 投资金额 | 完工程度) | ||||
| 的差额 | ||||||||||
| 1 | 焦炭制30万吨 稳定轻烃(转 型升级)项目 |
焦炭制30万吨 稳定轻烃(转 型升级)项目 |
115,940.12 | 115,940.12 |
77,604.46 |
115,940.12 | 115,940.12 | 77,604.46 | -38,335.66 |
92% |
注:2021 年 1 月至 4 月对应期间具体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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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
| 截止日投资项目 | 截止日累计 | 是否达到 | ||||||
| 承诺效益 | ||||||||
| 累计产能利用率 | 实现效益 | 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8 年度 | 2019 年度 | 2020 年度 | ||||
| 1 | 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 型升级)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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