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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GYAN TECHNOLOGY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Oct 1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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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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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1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11 月1 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志鹤路 100 号 1 号楼 5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 年11 月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2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及文件。

  •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132 邦彦技术 2024/10/29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 年10 月30 日(9:30-12:00,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志鹤路100 号2101 董事会办 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 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股东可以通过邮件和信函方式登记,以公司接收邮件或信函抵达公司的 时间为准,邮件及信函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 附上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邮件标题或信函上请注明“参 加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 记材料原件,以作出席资格复核。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前登记确认。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志鹤路100 号2101 董事会办公

邮编:518100

电话:0755-86168628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王梓怡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 1、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并于会议开

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6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 年11 月1 日召 开的贵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2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