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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GYAN TECHNOLO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May 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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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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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3-024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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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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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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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吴申军先生 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 年5 月25 日召开的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吴申军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2 年8 月至 2004 年12 月,任职于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2005 年1 月至12 月,任职于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税务经理,2006 年1 月至2007 年3 月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税务经 理,2007 年4 月至2008 年3 月,任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转让定价经理,2008 年4 月至2008 年12 月,任职于重庆南方教育集团财 务总监,2009 年1 月至2014 年12 月,任职于埃森哲中国中华区税务总监, 2015 年1 月至2016 年4 月,任职于上海安越企业管理咨询公司资深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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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5 月至今任职于北京中博财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深讲师,2022 年7 月 至今任职于深圳市赛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 年7 月至 今任职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 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 年5 月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 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 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5 月25 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志鹤路100 号1 号楼5 楼会议
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 年5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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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3 年5 月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 序号 | 提案名称 |
|---|---|
| 1 |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延期召开的公告》。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3 年5 月1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 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 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 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 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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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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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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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公告指定地址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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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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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志鹤路100 号2101 董事会办公室 收件人:王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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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8100
电话:0755-8616862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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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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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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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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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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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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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 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 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 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五)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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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 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六)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 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 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 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 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吴申军 2023 年5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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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邦彦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延期召开的公告》及其他 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申军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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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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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6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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