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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GYAN TECHNOLOGY CO.,LTD. M&A Activity 2024

Dec 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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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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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 四条规定的说明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深圳星网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信通”或“标的公司”) 100%的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星网信通 100%股份,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 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尚需履行程序已在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注册的风险做出了特 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计所持星网信通 100%股份。本次交易 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拟转让给公司的股份之上不存在抵押、 质押、查封、冻结等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者影 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3、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公司将继续在业务、 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进 一步拓宽和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避免重大不利 影响的同业竞争、且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