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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C BluePark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0

Jan 1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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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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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 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0-002

成都前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购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出资2158.4572 万元收购四川方桥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30%股权,收购完成后,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成为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股权收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推进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 房地产项目的实施。

  • 本次股权收购已经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本次股权收购无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转让股权概述

公司于2010年 1 月12 日与四川方桥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四川方 桥公司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出资2158.4572 万元收购四川方桥 公司所持有的所持有的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四川首汇公司) 30%股权。

公司于2010年1月13 日召开六届次董事会对本次转让股权进行 了认真审议,公司七名董事参加了表决并一致通过。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 次股权转让均投赞成票,并就此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 交易对方介绍

四川方桥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99 万元

1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39 号银谷基业大厦611 室

公司股东:北京富瑞威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367.1 万元,占85.5%;成 都每时物流有限公司出资151.9 万元,占9.5%;北京巨鹏投资公司出资80 万元;占5.0%。

法定代表人:陈肯

经营范围:800 兆赫集群电话业务;电信、通讯、信息方面的技术咨询 服务;销售计算机,通信设备及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办公设备, 机械电子设备,交电,金属材料(不含稀有金属)。

该公司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最 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也未涉及经济纠纷。

三、 转让股权标的基本情况

  • 1、本次转让股权标的:四川首汇公司30%股权。

  • 2、股本情况:四川首汇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本公司出资

  • 4264.12 万元(其中21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2164.12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占四川首汇公司注册资本的70%;四川方桥公司出资1800 万元(其中9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900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占四川首汇公司注册资本的3 0%。

  • 3、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 5、公司法定代表人:朱霆

  • 6、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 号附35 号

  • 7、该交易标的不存在质押、抵押等情形。

  • 四、 股权转让标的的审计、评估情况:

  • 1、 审计情况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四 川首汇公司总资产为61,291,241.43 元(其中:流动资产61,285,825.49

2

元,非流动资产5,415.94 元),负债为3,675,393.85 元(流动负债3, 675,393.85 元),所有者权益为57,615,847.58 元;2009 年度主营业收 入为0 元,净利润为483,318.19 元。 2、评估情况

经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9 年12 月31 日,评估方法主要为成本法,四川首汇公司净资产值为7272.43 万元。

四川首汇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6,128.58 7,639.45 1,510.87 24.65
非流动资产 2 0.54 0.52 -0.02 -3.73
其中:固定资产 3 0.54 0.52 -0.02 -3.73
其中:设备 4 0.54 0.52 -0.02 -3.73
资产总计 5 6,129.12 7,639.97 1,510.85 24.65
流动负债 6 367.54 367.54 0.00 0.00
负债总计 7 367.54 367.54 0.00 0.00
净 资 产 8 5,761.58 7,272.43 1,510.85 26.22

五、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0 年1 月12 日公司与四川方桥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1、 四川方桥公司自愿将持有的四川首汇公司3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 本公司,本公司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受让四川方桥公司所持有的四川 首汇公司30%的股权。

2、 股权转让价格

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以评估事务所对四川首汇公司的资产 净值之评估值为依据。

本公司聘请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四川首汇公司进行整体评

3

估。以2009 年12 月31 日基准日,经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 四川首汇公司资产净值为7272.43 万元。双方确定本次股权的转让价格以 四川方桥公司出资总额占双方出资总额的比例29.68%及经评估的四川首汇 公司资产净值为依据,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7272.43*29.68%=2158.4572 万元。

  • 3、协议签署与批准

  •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本协议需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3、支付方式

  • (1)本协议签订并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向

  • 四川方桥公司支付股权收购订金400 万元;

(2)在本次股权收购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七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向 四川方桥公司支付剩余股权收购款即1758.4572 万元。 六、 本次股权收购的资金安排

本次股权收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流动资金。

七、 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四川首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收购的 目的是为了推进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地产项目的实施。 八、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转让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股权收购 已经公司六届次董事会审议批准,所涉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按照公正、公平原则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与四川方桥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意收购四川方桥公司所持有的 四川首汇公司30%的股权。

九、 备查文件目录

  • 1、公司与四川方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 2、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10)

  • 029-01 号);

4

  • 3、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 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

  • (2010)第2 号);

  • 4、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 5、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 6、公司六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 一0 年一月十三日

5

共壹册 第壹册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同华评报字( 2010 )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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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日期: 201011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B 座 18 层 邮编:100140 电话:010-88091200 传真:010-88091205

·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1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2 资产评估报告书.......................................................4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4 二、评估目的 ...............................................................................................................7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7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8 五、评估基准日 ...........................................................................................................8 六、评估依据 ...............................................................................................................8 七、评估方法 .............................................................................................................10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0 九、评估假设 .............................................................................................................11 十、评估结论 .............................................................................................................12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3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3 十四、评估报告日 .....................................................................................................14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15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i

·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或我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 托,对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进行评估,并作如下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 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 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 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 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 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 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 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 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 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1 页

·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同华评报字( 2010 )第 2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或我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 程序,对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收购行为涉及的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09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发表评估结论专 业意见如下:

于评估基准日,委估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 7,272.43万元,比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增值1,510.85万元,增值率为26.22%。评估结果见 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6,128.58 7,639.45 1,510.86 24.65
非流动资产 2 **0.54 ** 0.52 **-0.02 ** -3.73
其中:固定资产 3 0.54 0.52 -0.02 -3.73
其中:设备 4 0.54 0.52 -0.02 -3.73
资产总计 5 6,129.12 7,639.97 1,510.85 24.65
流动负债 6 367.54 367.54 0.00 0.00
负债总计 7 367.54 367.54 0.00 0.00
净 资 产 8 5,761.58 7,272.43 1,510.85 26.22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原则上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如果资产状况、市场状 况与评估基准日相关状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委托方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评估更新 业务或重新评估。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2 页

·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评估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资产评估主 管机关审查使用。委托方应按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使用,任何不正确或不恰当 地使用本评估报告所造成的不便或损失,将由评估报告使用者自行承担责任。下列行 为,但不仅限于此,均被认为是没有正确地使用本评估报告:

  • 1.将本评估报告用于其他目的经济行为;

  • 2.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未经中同华书面同意将本评估报告或其中部分内容

  • 公开发布、用于任何报价或其他文件中。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 报告书全文并特别关注本报告书特别事项说明部分。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3 页

·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同华评报字( 2010 )第 2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或我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 程序,对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收购行为涉及的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09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 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次资产评估项目的委托方为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四川首 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概况

1.注册登记情况

名 称: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前锋”)

住 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 号

法定代表人:杨晓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玖仟柒佰伍拾捌万陆仟元整

企业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期限:一九九二年十月六日至永久

经营范围:电子、通信、计算机、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及 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生产、销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电设备、 仪器仪表、计算机及配件;项目开发、投资与管理;商品销售(国家限制流通品除外); 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不含汽车),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公司生 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4 页

·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其他无需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

2.公司概况

成都前锋始建于1992年,由原国营前锋无线电仪器厂即国营七六六厂改组设立。 1996年7月经证监会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社会公众股1200万股,另有800万 股内部职工股占用上市额度,并于1996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交 易,上市时成都前锋股本7,318万元。

1996年11月,根据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按总股本7,318万股计算,用税后利润按每 10股送3股红利、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3,659万元,成都前锋总股本变更 为10,977万元。

1999年4月28日经股东大会通过,按1998年末总股本10,977万股计算,用1998年累 计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 股,共计转 增8,781.60万股,至此,成都前锋变更后的股本为19,758.60万股。

1999年8月16日内部职工股上市交易,上市流通股由27.33%增至38.26%,股本结构 为:国家拥有股份3,627.00万股,占总股本的18.36%;法人股8,571.60万股,占总股 本的43.38%;上市股流通股7,560.00万股,占总股本的38.26%。

2006 年 12 月 19 日,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 7800 万元的价格竞买 了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持有成都前锋的 3,627.00 万股股权,已于 2007 年 1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此次转 让完成后,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成都前锋 8,127.00 万股,所持股份 占总股本的 41.13% ,为成都前锋第一大股东。至此, 成都前锋股本总额不变,仍为 19,758.60 万股。其股权结构为:法人股 12,198.60 万股,占总股本的 61.74%;上市股流 通股 7,560.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38.26%。

(二)被评估单位简介

1.注册登记情况

名 称: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首汇”)

住 所: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 2 段 2 号附 35 号

法定代表人:朱霆 注册资本: 人民币叁仟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二零零六年九月七日至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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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 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核文件经营)

2.企业历史沿革

四川首汇由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天府汇城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 建,于2006 年9 月7 日成立。成都前锋将位于成都成华区府青路2 段2 号的土地使用 权和房屋建筑物以经股东确认后的评估价值42,641,193.87 元投入四川首汇,其中, 确认投入资本2,100.00 万元,其余作为公司资本公积,持股比例为70%;四川天府汇 城置业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18,000,000.00 元投入四川首汇,其中,确认投入资本 900.00 万元,其余作为公司资本公积,持股比例为30%。

2007 年3 月22 日,四川天府汇城置业有限公司将其拥有公司的资本金900.00 万 元和资本公积金900.00 万元全部转让给首通佳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2007 年8 月15 日,首通佳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将其拥有公司的资本金900.00 万元和资本 公积金900.00 万元全部转让给四川泰兴置业有限公司,四川泰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8 年12 月19 日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变更为四川锦达置业有限责任 公司。2009 年5 月26 日,四川锦达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又将其拥有公司的资本金900.00 万元全部转让给四川方桥科技有限公司。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投资者为成都 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方桥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70%和30%。 3.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企业的资产、财务、负债状况和经营业绩如下表: 资产负债表

项目名称 2006 12 31 2007 12 31 2008 12 31 2009 12 31
货币资金 1,335.88 28.08 27.45 58.09
预付账款 1,157.68 0.65
其他应收款 314.32 2,595.78 1,207.33 1.24
存货 4,390.95 4,475.90 4,949.40 6,068.61
固定资产 0.51 0.39 0.54
长期待摊费用 19.63
资产总计 6,060.78 7,100.27 7,342.24 6,129.12
应付福利费 1.87
应付职工薪酬 1.90 1.60 1.85
应交税费 0.57 0.36 0.39 0.39
其他应付款 10.98 1,269.00 1,627.00 365.30
负债合计 13.42 1,271.26 1,628.99 367.54
净资产 6,047.36 5,829.01 5,713.25 5,761.58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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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

金额单位:万元

2006 年度 2007 年度 2008 年度 2009 年度
营业务收入
减:营业务成本
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6.14 1.53
管理费用 20.08 93.26 98.57 84.40
财务费用 -3.33 5.09 13.50 -0.26
资产减值损失 120.08 -2.55 -134.01
营业利润 -16.75 -218.43 -115.66 48.33
营业外收入 0.08
营业外支出 0.10
利润总额 -16.75 -218.35 -115.76 48.33
减:所得税
净利润 -16.75 -218.35 -115.76 48.33

以上各年财务数据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分 — — 别出具了川华信审(2007)021 06 号、川华信审(2008)019 05 号、川华信审(2009) — — 018 05 号、川华信审(2010)029 01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评估目的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本次资产评估是为成都前锋拟收购四川首汇的 股权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四川首汇的股东全部权益,涉及的范围为四川首汇申报的于 评估基准日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后的资产和负债,具 体资产类型和审计后账面价值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一、流动资产合计 61,285,825.49
货币资金 580,911.42
预付款项 6,500.00
其他应收款 12,350.00
存货 60,686,064.07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5,415.94
固定资产 5,415.94
其中:设备类 5,415.94
三、资产总计 61,291,241.43
四、流动负债合计 3,675,393.85
应付职工薪酬 18,483.57
应交税费 3,910.28
其它应付款 3,653,000.00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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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五、负债合计 3,675,393.85
六、净资产 57,615,847.58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采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作为选定的价值类型,具体定义如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 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持续经营在本报告中是指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会按其现状持续下去,并在 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五、评估基准日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之约定,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12月31日。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采用的价格及其他参数均为评估基准日的标准。 以2009年12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是委托方根据实现经济行为的需要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 1.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同华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 2.《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09 年12 月31 日)。

  • (二)法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年10 月27

日);

  1. 国务院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 年11 月16 日);

  2.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资办发[1992]36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

则》(1992 年7 月18 日);

  1. 财政部令第14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 年12 月31 日);

  2.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 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

行办法》(2003 年12 月31 日);

  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 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2005 年8 月25 日);

  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关于加强企业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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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 年12 月12 日);

  1.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资办发[1996]23 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

行)》(1996 年5 月7 日);

  1.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令第7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 年8 月30 日);

  1.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发[2002]195 号《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GB/T18508-2001);

  2. 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3.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第2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8 月28 日);

  1. 国土资源部令第21 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 年6 月11 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 年12 月31 日);

  3. 其他与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4. (三)准则依据

  5.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2004 年5 月1 日);

  6.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2004 年5 月1 日);

  7. 3.《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2003 年3 月1 日);

  8. 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中评协[2004]134 号《关于印发〈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

  9. (试行)的通知》(2004 年12 月30 日);

  10. 5.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中评协[2007]189 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11. 等7 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2007 年11 月28 日);

  12. 6.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通知 (2008 年

  13. 11 月28 日) 中评协[2008]218 号;

  14. 7.财政部颁布的国内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15. (四)权属依据

  16. 1.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等;

  17. 2.验资报告、评估报告;

  18.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19. 4.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权属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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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取价依据

  1. 2009 年机电产品全球报价系统(http://www.86mdo.net/user_login.asp);

  2. 《2009 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

  3. 中国人民银行现行贷款利率;

  4. 《成都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新研究报告》;

  5. 委估资产的购置合同、协议;

  6.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工程图纸等有关资料;

  7. 搜集的相关价格信息;

  8. 评估师现场察看和市场调查取得的与估价相关的资料。

(六)其他依据

  •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类《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

  • 2.被评估单位提供的2006 年至2008 年及基准日审计报告、会计报表、会计凭证、

  • 财务经营方面的资料、银行对账单,以及有关协议、合同书、发票等财务资料;

  • 3.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包括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根据本次评估的资产特 性,以及由于我国目前市场化、信息化程度尚不高,难于收集到足够的同类企业产权 交易案例,不宜采用市场法;因四川首汇重点开发的首汇•观筑项目尚在开发建设,与 之相关的收入、成本费用等影响因素无法确定,未来收益的可预测性较弱,不具备采 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因此本次评估确定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即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四 川首汇公司股东权益价值,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 值求得企业股东权益(净资产)价值的方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次评估程序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评估准备阶段

与委托方洽谈,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 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接受委托,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确定项目负责人,组 成评估项目组,编制评估计划;辅导被评估单位填报资产评估申报表,准备评估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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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二) 现场调查及收集评估资料阶段

根据此次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按照评估程序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评估 人员通过询问、函证、核对、监盘、勘查、检查、抽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从各种 可能的途径获取评估资料,核实评估范围,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 属。

(三) 评定估算阶段

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根据评估 对象、价值类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 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初步评估结果。

(四) 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阶段

根据各评估小组对各类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编制相关评估说明,在核实确认相 关评估说明具体资产项目评估结果准确无误,评估工作没有发生重复和遗漏情况的基 础上,依据各资产评估说明进行资产评估汇总分析,确定最终评估结论,撰写资产评 估报告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评 估报告及评估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内部审核;与委托方或者委托方许可的相关当 事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按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向委托方提交 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九、评估假设

  • 1.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基本假设前提;

  • 2.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

  • 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 3.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 4.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经营业务合法,并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

  • 其无法持续经营;

  • 5.被评估单位和委托方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6.本次评估,除特殊说明外,未考虑被评估单位股权或相关资产可能承担的抵 押、担保事宜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 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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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评估范围仅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

当出现与前述假设条件不一致的事项发生时,本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对四川首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四川首汇经审计后 资产账面价值为6,129.12万元,负债为367.54万元,净资产为5,761.58万元。

经评估,四川首汇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7,272.43万元,比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增 值1,510.85万元,增值率为26.22%。评估结果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6,128.58 7,639.45 1,510.86 24.65
非流动资产 2 **0.54 ** 0.52 **-0.02 ** -3.73
其中:固定资产 3 0.54 0.52 -0.02 -3.73
其中:设备 4 0.54 0.52 -0.02 -3.73
资产总计 5 6,129.12 7,639.97 1,510.85 24.65
流动负债 6 367.54 367.54 0.00 0.00
负债总计 7 367.54 367.54 0.00 0.00
净 资 产 8 5,761.58 7,272.43 1,510.85 26.22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确定的评估值主要增减值原因为:

1.其他应收款评估增值0.07万元。企业按照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采用账龄分析法 计提坏账准备,而不论其他应收款能否收回,均进行计提。评估人员综合各项因素对 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进行判断来确定评估值,而对已计提的坏账准备按零评估,因 此造成评估增值。

2.存货评估增值1,510.80万元。存货中的开发成本-土地使用权账面值仅反映购地 时的成本,现行土地增值较大,账面值不能反映该资产的现实价值,因此造成土地使 用权评估增值。

3.固定资产评估减值0.02万元。固定资产产品更新较快,现行全新市价较过去有 一定的下降幅度,其账面净值已不能反映其真实的现行价值等原因造成本次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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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减值。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本评估报告存在如下特别事项,提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一 ( ) 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反映委托评估对象在持续经营、缺少流通、外部宏 观经济环境不发生变化等假设前提下,于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 的下的价值。

(二) 本评估报告是在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基础文件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做出 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方及相关 当事方的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 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 三 ) 本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 本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

(五) 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对所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查验和披 露,不代表对本次委估资产的权属提供任何保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行确认或发 表意见超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我们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本报告中披露的有关 产权瑕疵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成国用(2008)第718号中的医疗卫生用地面积1999.99 平方米属于划拨用地,根据四川首汇提供的5101成(2002)出让合同第82号《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二)及情况说明,华油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成 • 后应无偿移交给成都市卫生局,实质上属于四川首汇为开发首汇 观筑项目需向政府支 付的代价,故本次评估时未确认该划拨用地的价值,并在相关估算中将该项目开发费用 视同为首汇.观筑项目的开发成本。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本评估报告有如下使用限制:

(一)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且只能用于本评估 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业 务约定书的要求正确、恰当地使用本评估报告,任何不正确或不恰当地使用报告所造 成的不便或损失,将由报告使用者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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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如本评估报告需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监管单位备案,则本评估报告未经企 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监管单位完成备案,评估结论不得被使用。

(三) 未征得我公司书面同意,本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 媒体。

(四)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原则上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如果资产状况、市 场状况与评估基准日相关状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委托方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评估 更新业务或重新评估。

十四、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正式提出日期为2010年1月11日。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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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管伯渊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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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目 录

附件一:有关经济行为文件复印件

  1.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复印件

附件二: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复印件

附件三: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附件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文件资料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附件五: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附件六: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附件七: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 附件八: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附件九: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十:资产评估明细表

委托方承诺函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因我公司为拟收购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需要,特委托贵公司对四 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涉及的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09 年 12 月 31 日。为确保资产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本公司承诺 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1.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 2.所提供的与资产评估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 3.负责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

  • 进行了审计;

  • 4.负责协调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贵公司及时提供符合评估规范要求的

  • 基础资料;

  • 5.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评估明细表所载内容为经过我公司确认的

  • 评估范围;

  • 6.按照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之约定向贵公司及时足额支付评估费用;

  • 7.我公司及我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协助评估工作的人员均与评估机构和评估机构参

  • 与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没有任何利益冲突或存在损害评估独立性的关系;

  • 8.在评估工作的整个过程中未采用任何方式干预评估工作。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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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因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本公司股权的需要,同意接受委托方委托贵 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本公司申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09 年 12 月 31 日。为确保资产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本公司 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2. 本次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的资产为本公司合法拥有,权属明确,不存在权属争议,

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1. 本公司有关资产的抵押、质押、担保、诉讼及其他或有负债等重大事项等在“关 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说明”中已揭示充分,无任何隐瞒事项;

  2. 本公司所提供的财务会计及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

效;

  1. 所提供的企业经营管理资料客观、真实;

  2. 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协助评估工作的人员均与评估机构和评估机构参

与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没有任何利益冲突或存在损害评估独立性的关系;

  1. 在评估工作整个过程中未采用任何方式干预评估工作。

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委托,我们对贵公司拟实施收购行为涉及的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以200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 在本报告中披露的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我们承诺如下:

  • 1.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 2.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一致。

  • 3.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 4.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评估规范选用了评估方法。

  • 5.充分考虑了影响评估价值的因素。

  • 6.评估结论合理。

  • 7.评估工作未受到干预并独立进行。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苏一纯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管伯渊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SICHUAN HUAXIN (GROUP) CPA FIRM

川华信审(2010)029-01 号

━━━━━━━━━━━━━━━━━━━━━━━━━━━━━━━━━━

审 计 报 告

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汇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09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首汇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 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 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 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 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 1 -

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首汇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反映了首汇公司 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0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年一月八日

  • 2 -

资产负债表

2009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编号 年末数 年初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四、1 580,911.42 274,485.60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预付款项 四、3 6,500.00 11,576,800.00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四、2 12,350.00 12,073,3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四、4 60,686,064.07 49,493,961.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61,285,825.49 73,418,547.5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四、5 5,415.94 3,872.98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5,415.94 3,872.98
资产总计 61,291,241.43 73,422,420.57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

资产负债表(续)

2009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编号 年末数 年初数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四、6 18,483.57 16,028.94
应交税费 四、7 3,910.28 3,862.24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四、8 3,653,000.00 16,270,000.00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3,675,393.85 16,289,891.1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3,675,393.85 16,289,891.1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四、9 30,000,000.00 30,000,000.00
资本公积 四、10 30,641,193.87 30,641,193.87
减:库存股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四、11 -3,025,346.29 -3,508,664.4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7,615,847.58 57,132,529.39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57,615,847.58 57,132,529.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1,291,241.43 73,422,420.57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利润表

2009年

单位名称: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编号 本年数 上年数
一、营业总收入 - -
营业收入 -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
其他业务收入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483,318.19 1,156,623.19
营业成本 -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
其他业务成本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四、12 15,312.60 61,432.00
管理费用 四、13 844,038.90 985,663.44
财务费用 四、14 -2,619.69 135,026.54
资产减值损失 四、15 -1,340,050.00 -25,498.7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83,318.19 -1,156,623.19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四、16 - 1,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83,318.19 -1,157,623.19
减:所得税费用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83,318.19 -1,157,623.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83,318.19 -1,157,623.19
少数股东损益 - -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现金流量表

2009年

2009年 2009年 2009年 2009年
单位名称: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编号
本年数 上年数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17 25,283,614.09 3,009,707.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283,614.09 3,009,707.4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556,613.10 3,658,353.3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47,572.15 855,856.6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8,790.24 356,599.2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18 234,362.78 12,427,617.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857,338.27 17,298,426.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26,275.82 -14,288,719.2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850.00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5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50.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19 39,000,000.00 17,53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000,000.00 17,53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20 52,117,000.00 3,247,567.6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117,000.00 3,247,567.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17,000.00 14,282,432.3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6,425.82 -6,286.9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4,485.60 280,772.5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80,911.42 274,485.60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现金流量表

2009年

2009年 2009年 2009年 2009年
单位名称: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编号
本年数 上年数
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483,318.19 1,157,623.1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1,340,050.00
-
25,498.7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307.04 1,260.96
无形资产摊销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619.69
-
135,026.54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1,192,102.08
-
4,734,935.6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4,973,919.69 13,909,975.8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502,502.67 22,416,925.01
-
其他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26,275.82 14,288,719.2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580,911.42 274,485.6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74,485.60 280,772.5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6,425.82 6,286.94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9年

单位名称: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9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小计
一、 上年年末余额 30,000,000.00 30,641,193.87 - - -3,508,664.48 57,132,529.39 57,132,529.39
加: 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二、 本年年初余额 30,000,000.00 30,641,193.87 - - -3,508,664.48 57,132,529.39 - 57,132,529.39
三、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 - - - 483,318.19 483,318.19 - 483,318.19
(一) 净利润 483,318.19 483,318.19 483,318.19
(二) 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二)小计 - - - - 483,318.19 483,318.19 - 483,318.19
(三)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1、 所有者投入资本 - -
2、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3、 其他 - -
(四) 利润分配 - - - - - - - -
1、 提取盈余公积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 其他 - -
(五)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2、 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 其他 - -
(六) 专项储备 - - - - - - - - -
1、 本期提取 - -
2、 本期使用 - -
四、 本年年末余额 30,000,000.00 30,641,193.87 - - -3,025,346.29 57,615,847.58 - 57,615,847.58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8年

单位名称: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8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小计
一、 上年年末余额 30,000,000.00 30,641,193.87 -2,351,041.29 58,290,152.58 58,290,152.58
加: 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二、 本年年初余额 30,000,000.00 30,641,193.87 - - - - -2,351,041.29 58,290,152.58 - 58,290,152.58
三、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 - - - -1,157,623.19 -1,157,623.19 - -1,157,623.19
(一) 净利润 -1,157,623.19 -1,157,623.19 -1,157,623.19
(二) 其他综合收益 - -
上述(一)、(二)小计 - - - - -1,157,623.19 -1,157,623.19 - -1,157,623.19
(三)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1、 所有者投入资本 - -
2、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3、 其他 - -
(四) 利润分配 - - - - - - - -
1、 提取盈余公积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 其他 - -
(五)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2、 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 其他 - -
(六) 专项储备
1、 本期提取
2、 本期使用
四、 本年年末余额 30,000,000.00 30,641,193.87 - - -3,508,664.48 57,132,529.39 - 57,132,529.39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 年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概况

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和四川天府汇城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于 2006 年 9 月 7 日成立。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将位于成都成华区府青路 2 段 2 号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以经股东确认后的评估 价值 42,641,193.87 元投入本公司,其中,确认投入资本金 2,100.00 万元,其余作为公司资本 公积,持股比例为 70%;四川天府汇城置业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 18,000,000.00 元投入公司, 其中,确认投入资本金 900.00 万元,其余作为公司资本公积,持股比例为 30%。

2007 年 3 月 22 日,四川天府汇城置业有限公司将其拥有本公司 30%的股权转让给首通 佳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2007 年 8 月 15 日,首通佳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又将其拥 有本公司 30%的股权转让给四川泰兴置业有限公司。四川泰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19 日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变更为四川锦达置业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 10 月四川锦达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 30%股权转让给四川方桥科技有限公司。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投资者为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方桥科技有限公司,持 股比例分别为 70%和 30%。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000000010558;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本公司住所: 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 2 段 2 号附 35 号;法定代表人:朱霆;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 业管理。(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会计差错

(一)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

  • 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采用借贷记账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三)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四)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五)计量属性:

  • 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需要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

  • 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 ――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现金流量表》的规定,对持有时间不超过三个月、流动性

  • 1 -

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 年财务报表附注

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的 银行存款,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七)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 1、外币业务核算基本原则

公司在处理外币交易和外币会计报表折算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 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反映。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 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以银行买入价或卖出价折算。

  • 2、汇兑差额的会计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日,分为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 折算,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增或调减外币货 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资产负债表日不改变其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不产 生汇兑差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如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基金等),采用公允价 值确定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资金与 原记账本位币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处理(含汇率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八)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方法:

公司对取得的金融资产,分别下列不同类别进行计量。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

  • 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取得是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

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账款

  • 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

  • 初始确认金额。

  • 2 -

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 年财务报表附注

企业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 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 收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 投资收益。

(九)应收款项坏帐损失核算方法

坏帐的确认标准为: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应 收账款;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坏帐的核算方法:公司的坏帐准备采用备抵法,期末公司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 其他应收款)按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个别认定法,即对于单项金 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测试。有可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帐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 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以其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 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帐准备。

坏帐准备计提比例:

坏帐准备计提比例:
账 龄 风险等级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低风险 5%
1至2年 较低风险 10%
2至3年 风险 20%
3至5年 较高风险 50%
5年以上 高风险 100%

(十)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分类

存货分为原材料、开发成本、库存商品、开发产品、发出商品、生产成本等。

2、存货取得的计价方法:

各种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 3、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 3 -

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 年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发出的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

  • 4、存货盘存制度:本公司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

  • 5、低值易耗品的核算方法: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 6、包装物的核算方法:按实际成本核算。

  • 7、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标准: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其生产的产成品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以该材料成本计量; 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以该材料的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 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 基础计算。

(2)存货跌价准备的的计提方法:

期末时,存货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 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十一)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指公司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 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十二)固定资产计价、折旧方法和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 1、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帐,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直线法 (年数平均法)提取折旧。

2、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年) 年折旧率% 预计净残值率%
房屋建筑物 20—40 4.85-2.43 3
专用设备 11—12 8.82-8.08 3
通用设备 8—15 12.13-6.47 3
运输设备 8—9 12.13-10.78 3
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 5 19.40 3

公司拥有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资产作为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的类别、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残

  • 4 -

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 年财务报表附注

值率为 3%)确定其折旧率。

  • (十三)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 公司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等。因在建工程使用

  • 的专门借款或一般借款而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工程成本,其余列入财务费 用。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按

  • 历史资料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竣工决算手续办理完毕后据以调整。 (十四)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方法:

  • 1、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

  • 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满足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

  • 支出总额。

  •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

  • 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

  • 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 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

  • 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 2、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有限的,其应摊销金

  • 额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

  • 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在每年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 3、土地使用权的核算

  •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

  • 资本增值的,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

  • 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十五)除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及金融资产外,其他主要类别资产的资产减值准备确定

  • 方法:

  • 5 -

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 年财务报表附注

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减值,是指其的可收 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 1、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上述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

  • 下跌。

  •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

  • 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

  • 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

  • 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 2、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 3、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1)首先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 (2)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

  • 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

  • (3)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

  • 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 进行估计。

  • (4)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以该资

  •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 4、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

  • 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 产减值准备。

  • 5、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

  • 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 6、对因公司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十六)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 1、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计量

  • 6 -

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 年财务报表附注

(1)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 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 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 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 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 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ⅱ、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在购买日按照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 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ⅰ、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 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但实际支付的 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应收项目处理,不构成取得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ⅱ、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 投资成本。

ⅲ、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 2、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核算:

  • (1)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

  • 进行调整。

(2)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3)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公司确认 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 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 3、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

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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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财务报表附注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成本。

(2)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 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 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 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3)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 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十七)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 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 列规定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 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

  • 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 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 (3)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

  • 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 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 (4)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

  • 生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均计入当期费用。 (十八)收入确认原则:

  • 1、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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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 年财务报表附注

  •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

  • 效控制;

  •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 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 2、提供劳务收入确认方法

  •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

  • 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方法

  • 让渡资产使用权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 (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 (十九)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及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

  • 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 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公司能够控制被投

  • 资单位,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将该被投资单位认

  • 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

  • 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

  • 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二十)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税后利润按照《公司法》和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分配,顺序如下:

  •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

  •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 (4)分配股东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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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 年财务报表附注

(二十一)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前期差错更正

三、税项:

1、主要适用的税种与税率

主要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增值额 17%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1%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 30%-60%
  • *各项税收税率以主管税务机关的清算报告为准。

四、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下述年末指 20091231 日,年初指 20081231 日;本年

2009 年,上年指 2008 年;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 、货币资金

1、货币资金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现 金 4,060.91 4,568.49
银行存款 576,850.51 269,917.11
合 计 580,911.42 274,485.60

2 、其他应收款

(1)账龄分析及坏账准备列示

年末数 年初数
账 龄
金 额比例(%) 坏账准备 净 额 金 额比例(%)
坏账准备
净 额
1年以内 13,000.00 100.00
650.00
12,350.00
14,000.00

0.10
700.00
13,300.00
1-2年 13,400,000.00 99.90 1,340,000.00 12,060,000.00
合 计 13,000.00 100.00
650.00
12,350.00 13,414,000.00 100.00 1,340,700.00 12,073,300.00

注:(1)年末较年初原值减少 13,401,000.00 元,减少了 99.90%,主要系 2009 年 5 月 31 日,四川锦达置业有限公司(甲方)与四川方桥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将持有本公司 3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该股权转让同时约定由乙方代甲方归还所欠本公 司借款 1340 万元,该应收款项已于 2009 年 12 月 30 日由乙方划款归还本公司。 (2)年末余额中欠款金额均为员工个人借款(备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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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 年财务报表附注

(3)坏账准备期末较期初减少了 1,340,050.00 元,主要系本期收到上述债务方还款 13,400,000.00 元,相应将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 1,340,000.00 元转回。

3 、预付账款

3、预付账款
账 龄 年末数 年初数
1年以内 6,500.00 11,576,800.00
合 计 6,500.00 11,576,800.00

注:本期减少的预付款项主要系去年公司预付北京嘉信贸易公司购买建材款 11,576,800.00 元于 2009 年 2 月全部收回。

4 、存货

4、存货
年末数 年初数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净 值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 净 值
开发成本 60,686,064.07 60,686,064.07 49,493,961.99 49,493,961.99
合 计 60,686,064.07 60,686,064.07 49,493,961.99 49,493,961.99

本项目地处成都市一环路北四段、李家坨社区,建设用地面积 7146.64 方米,其中出让 面积为 5146.65 平方米,划拨面积为 1,999.99 平方米。开发成本余额主要系土地价值及发生 的前期费用、基础工程费用等,其中土地成本期末账面为 47,753,087.10 元。该项目已进入基 础工程建设阶段。

5 、固定资产

5、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分类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①固定资产原值
办公设备 6,500.00 2,850.00 9,350.00
小计 6,500.00 2,850.00 9,350.00
②累计折旧
办公设备 2,627.02 1,307.04 3,934.06
小计 2,627.02 1,307.04 3,934.06
③净值 3,872.98 5,415.94
6、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41 734,925.77 734,924.36
二、职工福利费 -
三、社会保险费 1,323.81 106,208.97 105,629.77 1,903.01
四、住房公积金 - 41,792.00 41,7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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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 年财务报表附注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4,706.54 5,504.16 3,630.14 16,580.56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其他 -
合 计 16,028.94 888,242.85 885,976.27 18,483.57
7、应交税费
税 种 年末数 年初数
个人所得税 3,910.28 3,862.24
合 计 3,910.28 3,862.24
8、其他应付款
(1)账龄分析
账 龄 年末数 年初数
1年以内 500,000.00 16,270,000.00
1 – 2年 3,153,000.00
合 计 3,653,000.00 16,270,000.00

本期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应付前锋股份期初的 1624 万元,本期已付 1291.7 万元,期末应 付 332.3 万元。

(2)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欠款明细如下:

债权人名称 年末欠款余额 性质或内容 账龄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323,000.00 往来款 1-2年
四川省庚申拆迁有限公司 30,000.00 往来款 1-2年
四川中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00,000.00 质保金 1年以内
合 计 3,653,000.00
9、实收资本
股东名称 年初数
本次变动增减(+,-)
年末数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1,000,000.00 21,000,000.00
四川锦达置业有限公司 9,000,000.00 -9,000,000.00
四川方桥科技有限公司 9,000,000.00 9,000,000.00
合 计 30,000,000.00 30,000,000.00

(1)、2009 年 5 月 31 日,四川锦达置业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与四川方桥科技有限 公司(简称:乙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甲方将持有本公司 3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上述股权转让同时约定由乙方代甲方归还所欠本公司借款 1340 万元,该应收款项 已于 2009 年 12 月 30 日由乙方划款归还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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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 年财务报表附注

(3)、以上股权转让事项于 2009 年 10 月 6 日经公司第一届第十次股东会决议通过。 10 、资本公积

10、资本公积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资本溢价 30,641,193.87 30,641,193.87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入资本 42,641,193.87 元中有 21,641,193.87 元列入资本公 积;原四川锦达置业有限公司投入资本 18,000,000.00 元中有 9,000,000.00 元列入资本公积。 11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年初未分配利润 -3,508,664.48 -2,351,041.29
加:本年净利润 483,318.19 -1,157,623.19
其他转入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年末未分配利润 -3,025,346.29 -3,508,664.48

本公司因房地产项目正处于基础设施建设当中,尚未实现销售,致使已累计亏损 -3,025,346.29 元。本期净利润为正数的原因主要系本期收回大额其他应收款,将以前年度计 提的坏账准备转回。

12 、销售费用

12、销售费用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销售费用 15,312.60 61,432.00
注:(1)销售费用减少主要是销售人员费用的减少。
13、管理费用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管理费用 844,038.90 985,663.44
14、财务费用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利息支出 137,594.15
减:利息收入 6,117.89 3,945.36
其 他 3,498.20 1,37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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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 年财务报表附注

合 计 -2,619.69 135,026.54
15、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坏账准备 -1,340,050.00 -25,498.79
其 他
合 计 -1,340,050.00 -25,498.79
合 计
-1,340,050.00
-25,498.79
注:本期收回大额其他应收款,将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
16、营业外支出
类 别
本年数
上年数
罚款支出 1,000.00
其他
合计 1,000.00
17、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金额
收到的往来款 25,276,800.00
其 他 6,814.09
合 计
25,283,614.09
18、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金额
交通费支出
33,737.00
招待费支出
54,275.00
办公费支出 49,768.00
通讯费支出 28,374.05
培训费支出
4,560.00
其他付现费用 63,648.73
合计 234,362.78
1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金额
四川方桥科技有限公司 6,000,000.00
北京标准前锋商贸有限公司 33,000,000.00
合计 39,000,000.00

2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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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 年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金额
前锋股份有限公司 13,117,000.00
四川方桥科技有限公司 6,000,000.00
北京标准前锋商贸有限公司 33,000,000.00
合计 52,117,000.00
2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483,318.19 -1,157,623.19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340,050.00 -25,498.7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307.04 1,260.96
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益以“-”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填列) -2,619.69 135,026.54
投资损失(收益以“-”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11,192,102.08 -4,734,935.6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24,973,919.69 13,909,975.8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502,502.67 -22,416,925.01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26,275.82 -14,288,719.2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580,911.42 274,48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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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 年财务报表附注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74,485.60 280,772.54
加:现金的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的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6,425.82 -6,286.94

五、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①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经济性质或类型 法定代表人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 研制生产销售电子仪器等 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 杨晓斌 ②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9,758.60 19,758.60 ③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企业名称 金额 股权比例 金额 股权比例 金额 股权比例 金额 股权比例%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100.00 70.00% 2100.00 70.00%

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四川新泰克 母公司的控制方 四川锦达置业有限公司(前股东) 公司原股东单位(注 1) 四川方桥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单位

注 1:详见本附注四、9 实收资本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其他应收款
四川锦达置业有限公司(前股东)(注1) 13,400,000.00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
四川新泰克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323,000.00 16,240,000.00

注 1:详见本附注四、9 实收资本

六、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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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 年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七、承诺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日后事项。

九、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10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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