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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oft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ug 12, 2020
55438_rns_2020-08-12_69e8bc28-aeb0-4ad5-a578-565f3781b297.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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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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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〇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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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 接受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慧康”、“发行人”或“公司”) 的委托,担任其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 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文件所有简称释义,如无特别说明,均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 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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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
声 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一、发行人概况.................................................................................................... 4 二、主营业务介绍................................................................................................ 4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6 四、核心技术及研发水平.................................................................................... 8 第二节 发行人主要风险 ............................................................................................. 9 一、技术与产品开发风险.................................................................................... 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9 三、人才流失风险................................................................................................ 9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9 五、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10 六、商誉减值风险.............................................................................................. 10 七、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11 第三节 本次发行情况 ............................................................................................... 12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12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3 第四节 本次发行的合规情况 ................................................................................... 15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存在的关联关系 ........................................................... 16 第六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17 第七节 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事项 ................................................... 18 第八节 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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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九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上市的推荐结论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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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 中文名称 |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英文名称 | B-Soft Co., Ltd. |
| 法定代表人 | 葛航 |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创业慧康 |
| 股票代码 | 300451 |
| 成立时间 | 1997年12月10日 |
| 注册资本 | 110,962.7137万元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越达巷92号创业智慧大厦五楼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越达巷92号创业智慧大厦五楼 |
| 邮政编码 | 310052 |
| 电话号码 | 0571-88925701 |
| 传真号码 | 0571-88217703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互联网网址 | www.bsoft.com.cn |
| 经营范围 | 物联网技术、数据处理技术、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凭许可证经营),医疗器械生产(详见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限批发,范围详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电子计算机软件的 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成果转让,电子计算机的安装、维修,智 能楼宇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灯光工程、音响工程、舞台机械工程的设计、施工,电子计算机及 配件的批发,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主营业务介绍
(一)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秉承“创造智慧医卫,服务健康事业”的企业宗旨,专注 于医疗卫生信息化的建设、研发及服务创新,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 户需求为出发点,不断深化拓展医疗卫生信息化行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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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紧跟产业步伐,顺应行业的发展,结合自身市场拓展、业务特点及产品 服务优势,组建了医卫信息化事业群、医卫物联网事业群、医卫互联网事业群加 医保事业部的公司业务新格局,为公司医疗健康大数据运营、健康城市建设运营、 互联网医院建设运营、智慧医疗物联网服务运维、智慧医保等创新业务进一步发 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产品及服务可以划分为医疗卫生信息化应用软件产品服务、医疗卫生互 联网应用产品及服务、医疗卫生智慧物联网应用产品及服务、医疗保障应用产品 等四大产品服务板块,以针对不同的客户类型和应用场景的需要。
1 、医疗卫生信息化应用软件产品服务
经过多年的研发,公司医疗卫生信息化应用软件产品服务板块已建立了较为 完整的产品体系,拥有 300 多个自主研发产品,主要包括医院信息化应用软件、 公共卫生信息化应用软件、医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品等系列产品,可以满足各 大中型医院和县级以上卫生管理机构的信息化需求。
2 、医疗卫生互联网应用产品及服务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紧密围绕健康城 市建设和居民端运营业务,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生物识别、区块链、移动支 付等新型技术,持续创新“互联网+医疗健康”业务,打造“便民、惠民、智慧、 智能”为核心的“未来医疗”新模式。
医疗卫生互联网应用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健康城市云平台、互联网医院云平 台、创业慧康妇幼智慧云平台、创业慧康电商云平台、创业慧康护理云平台、创 业聚合支付云平台、智能一站式终端服务平台、商业保险综合服务一体化解决方 案等产品。
3 、医疗卫生智慧物联网应用产品及服务
公司与子公司慧康物联业务整合不断整合,在“服务平台共享、深挖内潜、 新业务努力开拓”三项举措的同时推动下,慧康物联在保证经营业绩平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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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成功将原单一金融 IT 运维服务转型到“金融+医疗”行业服务的业务模式。
公司依托大数据应用技术和健康城市运营业务,进行整体市场布局,以“未 来医疗”新模式为基础构建医疗健康产业的物联网生态体系。目前,基于自主开 发的智能物联支撑平台,已逐步形成了以物联网技术为核心的便民服务、临床应 用服务、运营管理服务、健康服务等医疗应用服务体系和战略部署,同时,公司 将不断根据院内场景需求定向打造物联网模块产品,力求达到院内就医场景基本 覆盖。
4 、医疗保障应用产品
公司依托正在承建的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核心包项目,布局省、地 市级医疗信息平台市场,打造智慧医保解决方案。同时,为应对 DRGs 支付改革 进程,将基于公司现有自主识识产权的 DRGs 分组器等产品,打造 DRGs 统一分 组和服务平台,其不仅能满足医保局端的应用,还能同时支撑公司现有面向医疗 机构(医院)和卫健委(局)的生产和管理系统对于 DRGs 需求的功能升级。此 外,公司关注商业医疗保险行业发展,基于自身医疗卫生信息化优势为为商业医 疗保险信息化提供解决方案。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3.31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 流动资产 | 161,701.52 | 164,090.66 | 121,180.51 | 98,775.46 |
| 非流动资产 | 196,721.34 | 194,875.53 | 186,674.33 | 171,123.60 |
| 资产总额 | 358,422.86 | 358,966.19 | 307,854.83 | 269,899.06 |
| 流动负债 | 90,907.56 | 95,753.47 | 71,076.38 | 60,652.91 |
| 非流动负债 | 673.71 | 675.11 | 978.70 | 2,064.39 |
| 负债总额 | 91,581.27 | 96,428.58 | 72,055.08 | 62,717.3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63,151.77 | 258,973.35 | 232,106.77 | 203,791.21 |
| 股东权益 | 266,841.59 | 262,537.61 | 235,799.76 | 207,181.76 |
2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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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6
| 项目 | 2020年1-3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 营业收入 | 32,765.26 | 147,982.47 | 129,028.84 | 115,295.29 |
| 营业利润 | 6,561.82 | 35,667.37 | 24,686.95 | 20,122.86 |
| 利润总额 | 6,517.86 | 35,848.65 | 24,599.00 | 20,064.07 |
| 净利润 | 5,923.56 | 31,871.20 | 22,008.86 | 16,878.4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798.00 | 31,407.04 | 21,268.11 | 16,324.42 |
3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 | 数据 |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年1-3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081.55 | 8,015.87 | 16,969.76 | 17,546.6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62.13 | -7,310.27 | -15,703.33 | -13,138.3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990.48 | 5,939.51 | 9,272.17 | -107.69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253.20 | 6,645.12 | 10,538.60 | 4,300.56 |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212.54 | 46,567.42 | 36,028.83 | 31,728.26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959.34 | 53,212.54 | 46,567.42 | 36,028.83 |
4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3月 /2020.3.31 |
2019年 /2019.12.31 |
2018年 /2018.12.31 |
2017年 /2017.12.31 |
|
|---|---|---|---|---|
| 项目 | ||||
| 流动比率 | 1.78 | 1.71 | 1.70 | 1.63 |
| 速动比率 | 1.60 | 1.56 | 1.58 | 1.48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7.36% | 24.79% | 20.75% | 25.43%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25.55% | 26.86% | 23.41% | 23.24%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0.44 | 2.04 | 2.51 | 3.03 |
| 存货周转率 | 0.90 | 5.96 | 7.31 | 8.78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 股净资产(元) |
3.56 | 3.50 | 4.78 | 8.3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元) |
-0.38 | 0.11 | 0.35 | 0.7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43 | 0.45 | 0.7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43 | 0.44 | 0.7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3% | 12.79% | 9.78% | 8.7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1% | 10.61% | 9.18% | 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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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心技术及研发水平
1 、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情况
发行人坚持“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合作为辅”的原则,通过原始创新、集 成创新、应用创新等多种途径,掌握了一批具有行业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其先进 性和成熟度均居国内前列。发行人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 家重点创新基金项目等在内的多项政府科技开发项目。发行人的技术特点为产品 品种较齐全、性能稳定、成熟度较高。
公司积极开展研究院的建设工作,除在总部杭州外,还在上海、北京、深圳、 武汉设立了四个研究院,逐渐拥有了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和优秀的技术团队, 整体技术水平与创新能力居行业前列。
公司结合“健康 2030”的新形势,在医疗卫生大数据、大健康服务领域积 极布局,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的支撑, 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关键技术领域持续拓宽产品及服务生态圈,增强企业核心竞 争力,拓宽盈利方式。
公司注重与外部机构的科研合作,2015 年成立创业软件浙大智慧医疗大数 据研究院;2017 年 12 月,公司获批设立“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与浙江大学 等省内外高校逐步建立和完善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机制。
2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公司聚焦于医疗卫生信息化领域,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坚持技术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占比始终保持较高水平。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0 年1-3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研发投入金额(万元) | 5816.42 | 20,880.33 | 16,271.35 | 11,572.52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17.75% | 14.11% | 12.61% | 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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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人主要风险
一、技术与产品开发风险
软件产品和技术不断加速的更新换代决定了产品和技术的开发创新是一个 持续、繁杂的系统性工程,其间涉及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公司如不能准确把握技 术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变化情况,从而导致技术和产品开发推广决策出现失误, 将可能导致公司丧失技术和市场优势,使公司面临技术与产品开发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 的,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是,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 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或者导致 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品在建设方案、设备选择、人员配置等方面都 经过仔细分析和周密计划,但募投项目涉及的产品及服务有可能会根据竞争对手 的发展、产品价格的变动、市场容量的变化等发生调整,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 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都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知识密集型行业。人才是公司核心资源之一,是公 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智慧医疗是专业性较强的领域,需要大量具备医疗卫 生和软件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随着行业竞争加剧,人才竞争也日趋加剧,行业内的人员流动愈发频繁。若 公司核心技术研发人员、营销人才和中高层管理人员等流失严重,将对公司技术 创新与新产品研发、市场推广、企业管理等造成较大影响,从而影响公司业务的 持续快速发展与经营目标的实现。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1、增值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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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 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 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等有关文件,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技术转让、 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若国家调整上述针对软件企业增值税税收政策,将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
2、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领先的企业发展战略,经过多年的研发与积累,掌握了一 批较为领先的核心技术、取得了多项科技成果,相继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 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骨干企业,并享 受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若未来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高新技术 企业资格有效期结束后公司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使得公司享受的所得 税税收优惠减少或取消,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由于 募集资金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从项目建成投产到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的过 程和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未来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 水平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 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提示投资者,公司虽然为此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 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六、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上市后进行了收购、并购等外延式拓展,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而 产生了商誉。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的账面余额为 110,265.17 万元,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公司每年年末均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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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定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时,需要对未来收入、毛利率、折现 率等指标进行预测。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被合并企业经营出现不利变化, 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这也将会对公司当期的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七、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也受国家的经济政策、经济周期、 通货膨胀、股票市场的供求状况、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种 因素的影响。因此,本公司的股票价格存在若干不确定性,并可能因上述风险因 素而出现波动,股票价格的波动会直接或间接地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收益的不确定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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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中信证券指定李亦中和王彬作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保荐代表人;指定元彬龙作为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指定张小勇、曹文伟、 焦大伟、白宇为项目组成员。
(一)项目保荐代表人主要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李亦中: 投资银行总监、保荐代表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参与了易 点天下 IPO 项目、东华软件非公开项目、华录百纳非公开项目、贵州水城矿业 集团重组改制项目、中国石油 A 股 IPO 发行项目、中国石化 300 亿分离交易可 转债项目、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IPO 项目、上海石化股权分置改革 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王彬: 投资银行董事总经理、信息传媒行业组负责人、保荐代表人、注册会 计师资格,曾主持或参与过小米集团港股 IPO 与 CDR 申报、石头科技 IPO、首 都在线 IPO、华扬联众 IPO、博通集成 IPO、朗新科技 IPO、桑德环境配股、航 天科技配股、建发股份配股、航天电子配股、中色股份配股、厦门中骏熊猫债、 禹州集团熊猫债、中航高科重大资产重组、东北制药非公开、哈药集团重大资产 重组等众多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主要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元彬龙: 投资银行高级经理,曾参与中科飞鸿、科英激光等项目 IPO 工作, 华尊科技、盟星科技等项目财务顾问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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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股票面值
本次上市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票16.5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4.72元/股。
(五)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79,806,759股,全部采 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六)募集资金数量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317,609,591.09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28,839,230.35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88,770,360.74元。
(七)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51元/股,发行股数 79,806,759股,募集资金总额1,317,609,591.09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8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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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 (元) |
锁定期 (月) |
||
|---|---|---|---|---|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
| 1 |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
12,114,476 | 200,009,998.76 | 6 |
| 2 | 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
12,113,870 | 199,999,993.70 | 6 |
| 3 | 江苏疌泉毅达融京股权并购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 |
5,451,241 | 89,999,988.91 | 6 |
| 4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372,501 | 88,699,991.51 | 6 |
| 5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148,394 | 84,999,984.94 | 6 |
| 6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堂硅谷利 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堂硅 谷久盈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239,854 | 69,999,989.54 | 6 |
| 7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239,854 | 69,999,989.54 | 6 |
| 8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634,161 | 59,999,998.11 | 6 |
| 9 |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28,467 | 49,999,990.17 | 6 |
| 10 | 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兴银成长动力壹号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 |
3,028,467 | 49,999,990.17 | 6 |
| 11 |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028,467 | 49,999,990.17 | 6 |
| 12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28,467 | 49,999,990.17 | 6 |
| 13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28,467 | 49,999,990.17 | 6 |
| 14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028,467 | 49,999,990.17 | 6 |
| 15 | 方永中 | 3,028,467 | 49,999,990.17 | 6 |
| 16 | 太平资管-招商银行-太平资产 定增36号资管产品 |
3,028,467 | 49,999,990.17 | 6 |
| 17 | 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红证利德振兴产业投资发 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028,467 | 49,999,990.17 | 6 |
| 18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36,205 | 3,899,744.55 | 6 |
| 合计 | 79,806,759 | 1,317,609,591.0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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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发行的合规情况
保荐人对发行人发行股票的具体意见说明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2019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发行人上述决策行为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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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存在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 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如下: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保荐机构自营账户持有发行人 10,638 股股票。除 少量、正常的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外,本保荐机构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 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除可能存在少量、正常的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外,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 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机构或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或者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 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 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其他情况,保荐机构也 不存在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 关联方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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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保荐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 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二、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 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五、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 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六、保荐人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 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七、保荐人保证上市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保荐人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九、保荐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 取的监管措施,并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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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事项
| 事项 | 安排 |
|---|---|
|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 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精神,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 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保证 发行人资产完整和持续经营能力。 |
|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 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 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防止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 的内控制度;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注 发行人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
|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 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 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 发表意见 |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和规 范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保荐代表人适时督 导和关注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同时按照有关 规定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
|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 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
保荐代表人在信息披露和报送文件前事先审阅发行人的信息 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以 确保发行人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 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 承诺事项 |
建立与发行人信息沟通渠道、根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管理 协议落实监管措施、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 |
|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 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和规 范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的制度,保荐代表人持续关注发行 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发行人有义务及时向保荐代表人 披露有关拟进行或已进行的担保事项,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 对外担保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发表意见。 |
| 7、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 工作 |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保荐协议约 定的其他工作,保荐机构将持续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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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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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上市的推荐结论
作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中信证券 承诺,本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 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申请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中信证券已取得相应支持工作底稿,对发 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中信证券同意推荐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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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 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亦中 王彬 项目协办人: 元彬龙 内核负责人: 朱 洁 保荐业务负责人: 马 尧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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