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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T.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May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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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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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4 证券简称:佳创视讯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5月13日9:15至2021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

  •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1栋A座15楼公司大会议室

  • 4.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坤江先生

  • 7.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所持股 份99,952,7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4.1958%。其中,中小股东(除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共4人,所持股份53,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129%。

(2)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所持股份99,899,65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4.1829%。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4人,所持股份53,101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129%。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 出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 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听取公司《2020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9,900,15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4%; 反对52,60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弃权0股,占本次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16%;反对52,60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84%;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900,15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4%; 反对52,60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弃权0股,占本次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16%;反对52,60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84%;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900,15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4%;

反对52,60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弃权0股,占本次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16%;反对52,60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84%;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9,900,15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4%; 反对52,60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弃权0股,占本次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16%;反对52,60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84%;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899,65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9%; 反对52,60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弃权500股,占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52,60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0584%;弃权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16%。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899,65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9%; 反对52,60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弃权500股,占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52,60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0584%;弃权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1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马素湘律师、宋颖怡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

  • 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