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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copter Plc.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0

Apr 1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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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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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 司 2009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公告[2009]34 号)等法律、 法规和公告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 人员违反相关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基础上遵循责、权、利 相统一的原则,对导致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情况的责 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使其责任与其职权和过错相适应。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 相关部门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对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 露工作负有职责和义务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 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签署书面审核意见,对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 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 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予以审核并发表意见。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落实与追 究重大差错责任有关的工作程序。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 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当重视并支持年度 报告草案的编制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提请董事会审 议;负责组织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在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因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下 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使公司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发生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情况的情形: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 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 不良影响的;

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 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 响的;

3、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

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在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其所负职责、义务使公司年度报告在报告期内发 生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情况的情形:

  • 1、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

  • 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 2、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 不良影响的;

(三)在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因其所负职责、义务 以外的其他个人原因使公司年度报告在报告期内发生信息披露重大 差错情况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 观因素所致的;

  • (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 (三)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 (四)董事会认为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

第十一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 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三章 责任追究的形式

第十二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公司内部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经济处罚;

(五)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涉嫌违法的,公司将 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悖 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并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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