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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copter Pl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Mar 2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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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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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或 “ 本公司 ”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 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证监 会证监许可 [2013]1223 号《关于核准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航直升机有 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55,3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00 元。扣 除发行费用 36,172,126.7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1,069,827,873.28 元,已于 2013 年 11 月 5 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融和广场支行开立的 277873372363 专项账户。
自 2013 年 11 月 5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1,696,532.16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272.44 元。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余额为 1,071,524,133.00 元。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述募集资金均存在银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 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 储、使用、用途变更、资金管理及监督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制度,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融和广 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天津融和广场支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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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071,524,133.00 元(含利息收入 1,696,532.16 元、手续费支出 272.44 元),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融和 广场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截止到 201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均存 在银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2014 年,公司将逐步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发
展。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3 年募集资金专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发生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 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哈飞股份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或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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