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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copter Pl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Mar 3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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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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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4 年12 月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公司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 了自我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 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各职能 部门及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 产总额的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 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 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

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 领域包括:经营投资、采购管理、资产臵换、技术研发、产品质量、 市场、营运资金周转、投资公司管控等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 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 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 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 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以及所有者权益总额出现 下列相应区间的错报时,确定该内部控制缺陷是属于重大缺陷、重要 缺陷还是一般缺陷:

缺陷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错报
金额
区间
营业收入≥1%或
利润总额≥0.5%或
所有者权益总额≥1 %
0.2%≤营业收入<1%或
0.1%≤利润总额<0.5%或
0.5%≤所有者权益总额<1%
营业收入<0.2%或
利润总额<0.1%或
所有者权益总额<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风险: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 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控审计部门对公司 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 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 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 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告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 制缺陷。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缺陷的判断采取定性标准和定量 标准相结合的方式。定性标准主要考虑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公司负面 影响大小,定量标准主要考虑该内部控制缺陷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金 额,最终根据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公司负面影响大小及直接财产损失 金额,确定该内部控制缺陷是属于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还是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1)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3000 万元;

  • (2)重要缺陷:500 万元≤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3000 万元;

  • (3)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 500 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 重要业务缺乏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为重大缺 陷未得到整改以及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2)重要缺陷: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不 会严重影响内部控制的整体有效性,但仍须引起董事会、管理层的充 分关注的控制缺陷;

(3)一般缺陷:内控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 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我们建议下一年度,公司将继续深化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大力推 进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 信息。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