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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copter Plc. AGM Information 2015

Apr 2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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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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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15-14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5 月22 日 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景德镇朗逸酒店(景德镇珠山西路 5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 年5 月22 日

至2015 年5 月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6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0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1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3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4 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 独立董事2014 年度履职报告
16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7.00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17.01 吕杰
17.02 常怀忠
18.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1)人
18.01 吴坚
19.00 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应选监事(1)人
19.01 陈灌军

1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3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 2014 年 10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

议案 4 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 2014 年 10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

议案 5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 2015 年 1 月

  • 17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

  • 议案 6-15 、 17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 2015

  • 年 3 月 31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

  • 议案 19 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 2015 年 3 月

  • 31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

  • 议案 16 、 18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 2015 年

  • 4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

2 、 特别决议议案: 1

  • 3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9、11、16、17、18、19

4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航直升 机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

  • 5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38 中直股份 2015/5/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5 年5 月20 日 — 2015 年5 月21 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00 至17:00(休息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 (三) 登记地点:景德镇朗逸酒店

  • (四) 会议登记手续:

  • 1、 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2、 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3、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将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寄送或 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顾韶辉 联系电话:0451-86528350 传 真:0451-86524324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大街15 号

邮 编:150066

(二) 现场会期一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30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 年5 月22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6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0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1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3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4 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15 独立董事2014 年度履职报告
16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2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 名,董事候选人有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1000 股的选举票数。

  •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 四、示例: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调整,应选董事2

  • 名,董事候选人有2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事候选人有2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事候选人有2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事候选人有2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17.00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投票数
17.01 吕杰
17.02 常怀忠

由于应选独立董事1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 名;应选监事1 名,监事候选人

  • 1 名,无需采用累积投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