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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c Heavy Machiner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3
Apr 2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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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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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 2013-025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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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5 月14 日上午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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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2013 年5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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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朝阳东三环中路乙10 号艾维克大厦16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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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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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4日上午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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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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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朝阳东三环中路乙10号艾维克大厦16层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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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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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序号 | 议案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
| 1 | 关于提名孟祥凯先生等11 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否 |
| 2 | 关于提名曹怀根先生等2 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否 |
注: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2项议案已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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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2013-023、024)。
三、会议出席对象
-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其他邀请的人员;
2、2013 年 5 月 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四、参与会议的股东的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持股凭证以 及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 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 记。
- 4、会议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 10 号艾维克大厦 16 层公司资本运营
部
5、会议登记时间:2013 年 5 月 8 日—13 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 9:00~下午 5:00(未登 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五、其它事项
1、会议半天,食宿自理。
2、联系电话:010-65687796
3、传真:010-6568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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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系人: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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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 10 号艾维克大厦 16 层
6、邮编:100022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4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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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 月14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
所列议题按照以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议案名称 | 表决情况 | 表决情况 | 表决情况 | 表决情况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累积投票制 1、下列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选举董事议案中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开进行投票选举。 2、每名股东所享有的表决权总数(N)=该名股东持股数量(A)×拟选举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监事数量(n),每名股东可将其享有的表决权总数全部投给其中一名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候 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名候选人,但每位股东所投表决权数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表决权总数, 否则视为废票; 3、请在“表决情况”栏内填写投给相应候选人的表决权数(单位:万股); 4、采取累积投票制时,对每名候选人仅统计获得同意的股数,最终根据候选人获得的表决权数多 少的顺序来确定当选人,但每位当选人获得的有效表决权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 |
||||||
| 议案一 | 《关于提名孟祥 凯先生等11 人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
非独立董事 (N=A×7,投给7 名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数,合计不得超过N 万股) |
||||
| 孟祥凯 | 同意: | 万股 | ||||
| 李宗顺 | 同意: | 万股 | ||||
| 江超 | 同意: | 万股 | ||||
| 费斌军 | 同意: | 万股 | ||||
| 刘涛 | 同意: | 万股 | ||||
| 王智林 | 同意: | 万股 | ||||
| 罗霖斯 | 同意: | 万股 |
3
| 独立董事 (N=A×4,投给4 名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数,合计不得超过N 万股) |
独立董事 (N=A×4,投给4 名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数,合计不得超过N 万股) |
独立董事 (N=A×4,投给4 名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数,合计不得超过N 万股) |
||
|---|---|---|---|---|
| 邱洪生 | 同意: | 万股 | ||
| 周立 | 同意: | 万股 | ||
| 马荣凯 | 同意: | 万股 | ||
| 金锦萍 | 同意: | 万股 | ||
| 议案二 | 《关于提名曹怀 根先生等2 人为 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 案》 |
非职工代表监事 (N=A×2,投给2 名非职工监事的表决权数,合计不得超过N 万股) |
||
| 曹怀根 | 同意: | 万股 | ||
| 朱建设 | 同意: | 万股 |
注:若委托人未有明确指示,则视作全权委托被委托人按其意思自行进行表决。
- 1、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 附注 1) :
2、股东账号:••••••••••••••••••持股数 ( 附注 2) :
3、被委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_____ ( 附注 3)
委托日期:2013年••••月•••••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
会结束时止。
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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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
2、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
-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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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
-
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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