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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c Aviation High-Technology Co.,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11

Nov 2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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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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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核 心竞争力,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管人员薪酬水平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挂 钩。

第三条 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导向原则;

(二)坚持效率与公平相协调原则;

  •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匹配,薪酬与业绩挂钩原则;

  • (四)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原

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高管人员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仅限于在 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会主席、总经理、 副总经理、总质量师、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及其他副总 职级的经营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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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薪酬构成

第五条 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奖 励薪酬和中长期激励奖金四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与经营规模挂 钩,绩效薪酬、奖励薪酬和中长期激励奖金与经营业绩挂钩。

第六条 基本薪酬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管人员 所聘岗位、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行业水平等因素拟定,报董事会审 批后确定。

第七条 绩效薪酬与经营目标考核结果挂钩,以基本酬薪为基数, 幅度为基本薪酬的0-1倍。

第八条 公司超额完成全年净利润指标时,可提取奖励酬薪用于 奖励有关高管成员。

第九条 公司大幅度超额完成全年净利润指标时,给予高管人员 计发中长期激励奖金。

第三章 薪酬考核内容与方法

第十条 本办法主要通过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主要工作以及关键 业务指标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贯彻落实公司的经营目标与 管理重点。关键业务指标主要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本办法所指净 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结合经济 增加值指标进行评价)、资金回笼、研发成果和安全生产等指标。

第十一条 总体经营目标、主要工作、关键业务指标、指标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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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指标值的确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下达给公司 的年度经营目标及高管人员所分管的业务重点进行分解确定。

第十二条 绩效考核以年度为考核周期。年初制定绩效目标和考 核要求,年中监测计划完成进度,次年初进行考核并统一发布考核结 果。

(一)年初: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及要求制订, 在每年一月份下达给经营班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分别确定每位高管人员的主要工作、关键 业务指标、指标值及权重,并下达“经营目标责任书”以此作为该年 度绩效考核和确定收入分配的依据。

(二)年中:在每个会计年度中期结束后,参加考核人员向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上半年述职报告,汇报指标完成情况,由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上报董事会。中期考核结果主要对高管人员目 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如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不可抗 力等影响考核目标的实现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 况对考核指标进行调整。

(三)次年初:年度结束后,高管人员向董事会提交年度述职报 告(其中:经营层人员的述职报告须经总经理签署初步考核意见后提 交),述职报告的内容包括对该年度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特别是 无法量化的工作)的总结,以及对董事会制定下一年度该管理岗位的 战略目标及考核指标、指标值与权重提出的建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根据述职报告及年度财务决算对高管人员进行年末考核。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三条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根据年度高管人员的述职报告以及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计算个人 绩效薪酬考评结果,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后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 后六个月内发放。发放时任职不满一年的,按其任职时间的长短(每 年按12 个月计算,不足1 个月的按1 个月计)计算其应得的薪酬金 额。

第十四条 奖励酬薪的考核与发放:公司超额完成全年净利润指 标时,可提取奖励酬薪用于奖励有关高管成员。奖励酬薪总额为净利 润超额部分(指净利润超过指标50%以内的部分,超过指标50%以上部 分以中长期激励奖金的形式另行奖励)的10%,奖励酬薪只能用于在 二级市场上购买本公司的股票。如计提的奖励酬薪低于1万元/人,则 结转以后年度兑现。

第十五条 中长期激励奖金的考核与发放:当公司大幅度超额完 成全年净利润指标时,给予高管人员中长期激励奖金。计发条件为: 年度经营指标全面超额完成,其中:净利润超额幅度在50%以上,中 长期激励奖金的上限为净利润超额50%以上部分的15%。中长期激励奖 金在期后分三年兑现,三年内,如发生不能完成年度净利润指标时, 中长期激励奖金则按照当年未完成指标相应比例扣减,发生亏损时, 取消当年应兑现的中长期激励奖金,中长期激励奖金只能用于在二级 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

第十六条 公司确立年度净利润指标时,原则上不低于前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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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值。

第十七条 年度发放的奖励酬薪和中长期激励奖金总额原则上不 超过高管人员基本酬薪的2倍,超过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发放。

第十八条 如考核年度内公司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除按规 定予以处罚外,取消所有高管人员当年奖励薪酬与中长期激励奖金 (包括当年应兑现的中长期激励奖金),高管人员个人在考核年度内 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予以处罚外,取消该高管人员当 年奖励薪酬与中长期激励奖金(包括当年应兑现的中长期激励奖金)。

第十九条 高管薪酬为税前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及解释, 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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