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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c Aviation High-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Mar 2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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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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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南通科技 编号:临 2014 010 号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 年3 月26 日,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7 届董事会2014 年第3 次会议在公司总部2 楼报告厅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 聘请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议案》(上述各议案尚须提 交公司2014 年第1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 公司符合发现公司债券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照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逐项论证,公 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融资成本, 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目前债券市 场实际情况及公司现阶段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 内确定。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司债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 东优先配售。
3、债券期限:本次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3-5 年,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4、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且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固 定不变。
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 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期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 不另计利息。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6、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 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在获准发行后,于6 个月内一次发行完 毕。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 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网下的具体发行数量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根据债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并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具体发行安排 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8、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9、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 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
10、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 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11、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 个月。
(二)偿债保障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
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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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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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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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三、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提高本次发行的工作效率,根据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的需要,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获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 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修订、调整: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具体方案做 适当修订、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包 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 分期发行、各期发行金额及期限的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具体募集资金 投向、是否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是否设置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担保事项、具体发行方式及申购方法、登记机构、上市地点等与 发行上市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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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代表公司与有关机构处理所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签署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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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办理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审批事宜;
5、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6、本授权将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所 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关于聘请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事项: 为保证本次公司债券顺利发行,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拟聘请长城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特此公告。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3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