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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c Aviation High-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Mar 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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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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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候洗人声明

本人王怀兵,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提名为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 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 并已根据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干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 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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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 ;主

(二 )直 1%以 ;

(三 )在 5%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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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 本人在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律师执照。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 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 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 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

本人承诺: 在担任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确保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 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 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怀兵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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