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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c Aviation High-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Jan 2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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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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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UNION POWE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过渡期损益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且录

$\sim$

一、专项审计报告
二、己审财务报表
1、过渡期合并利润………………………………………………………………………………………………
2、过渡期合并利润表附注………………………………………………………………………………………………

邮编: 100039 电话: 010-68179990 传真: 010-88217272

计 报 告 宙

众环审字(2016)020202号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复材公司)按照过渡期合并利润表 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自2014年9月至2015年11月的过渡期合并利润表及过渡期合并利 润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过渡期利润表是优材京航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 按照后附的讨 渡期利润表附注二所述编制基础编制过渡期利润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 设计、执行和维 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过渡期利润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过渡期利润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 以获取有关过渡期利润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过渡期利润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 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过渡期利润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 以设 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 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以及评价过渡期利润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复材公司上述过渡期合并利润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后附的过渡期合并利润 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公允反映了复材公司 2014年9月至2015年11月的经营成果。

$\mathbf{1}$

四、对本报告分发和使用的限制

根据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七家机构签定的《定向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复材公司作为注入资产,在资产交割过渡期间运营过程中 所产生的损益, 由中航复材公司原股东按照其于交割日前在本公司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本专项审计报告仅供相关各方履行前述协议约定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中审众环 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60003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中国·北京

$\overline{2}$

过渡期合并利润表
2014年9月-2015年11月

一项
。月
注释 2014年9月-12月 2015年1月-11月 2014年9月至2015年11月合计
、营业总收入
$\mathcal{A}$
$-1.1$ 439.082.275.93 846,058,331.60 1,285,140,607.53
其中、非业收入 八.1 439,082,275.93 846,058,331.60 1,285,140,607.53
EMRA100000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20,492,646.29 764,265,344.35 1,184,757,990.64
其中: 营业成本 八、1 349,074,357.81 640,982,837.50 990,057,195.3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sim$ .
赔付支出净额 $\sim$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67.56 1,967.56
销售费用 八、2 1,380,176.55 3,316,088.70 4,696,265.25
管理费用 八、3 62,551,060.60 94,675,684.46 157,226,745.06
其中: 研究与开发费
财务费用 八、4 4,243,254.16 10,189,344.48 14,432,598.64
其中: 利息支出 5,891,441.00 11,692,414.08 17,583,855.08
利息收入 1,723,889.18 1,510,681.54 3,234,570.72
$\sim$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八、5 3,243,797.17 15,099,421.65 18,343,218.82
其他
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一"号填列) 18,589,629.64 81,792,987.25 100,382,616.89
加: 营业外收入 八、6 0.12 7,788,612.77 7,788,612.89
其中: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政府补助
债务重组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八、7 2.338.227.39 $\Delta_{\rm{c}}$ 2,338,227.39
其中: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6,251,402.37 89;581,600.02 105,833,002.39
减: 所得税费用 八、8 491,517.97 12,238,674.93 12,730,192.9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一"号填列) 15,759,884.40 77,342,925.09 93,102,809.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704,273.54 77,335,801.67 93,040,075.21
少数股东损益 55,610.86 7,123.42 62,734.2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 1.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 1.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5,759,884.40 77,342,925.09 93,102,809.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5,704,273.54 77,335,801.67 93,040,075.2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5.610.86 7 123 42 62 734 28

所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单位负责人: ) $3.2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不求

会计机构负责人: 3/1 32

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9月至2015年11月过渡期合并利润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2010年3月6日, 北京市下发《关于北京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资金使用方案的请求的批复》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文第20494号); 2010年6月7日, 中国航空工业公司下发《关于设立中航复 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航空资[2010]684 号),批准成立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6月17日,本公司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110000012980318 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为9亿元。首期出资 45,000 万元已经由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并于 2010 年 6 月 12 日出具了立信大华验资[2010]50 号验资报告。下期出资在 2012 年 06 月 11 日之前 缴足。本公司首期出资情况结构如下:

投资者名称 首期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85,000,000.00 63.33%
中国航空工业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 7,500,000.00 1.67%
中国航空工业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7,500,000.00 1.67%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150,000,000.00 33 33%
合计 450,000,000,00 100,00%

2012年6月1日,本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 决议》,各股东不再履行第二期出资义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从9亿元减至4.50亿元,实收资本保 持不变。

根据 2013年3月 25日 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并经国家财政部财防[2013]17号文件批 准,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高科")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和北京航空制造工 程研究所各转让本公司15%股权。股权转让后, 公司股权结构为:

投资者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0,000,000.00 33.33%
中国航空工业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 75,000,000.00 16.67%
中国航空工业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75,000,000.00 16.67%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150,000,000.00 33.33%
合计 450,000,000.00 100.00%

根据 2013年5月21日 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向北京京

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转让公司11.11%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已完成国资委备案,并取得了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后的注册号为11000001298031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权转让后, 公司股权结构为:

投资者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0,000,000.00 33.33%
中国航空工业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 75,000,000.00 $16.67\%$
中国航空工业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75,000,000.00 16.67%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100,000,000.00 22.22%
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0,000,000.00 $11.11\%$
合计 450,000,000.00 100.00%

2014年7月29日, 公司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中航高科和北京京国发股权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对公司增资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2014年8月各股东与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 中航高科和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分别增资4亿元和1.5亿元。

根据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公司2014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的《中发评报字[2014]第 070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 经上述增资协议各方协商确认, 本次增资每1元注册资本的认购价 格为1.60元。中航高科和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增资分别增加注册资本2.5亿元和 0.94亿元。2014年8月29日公司收到增资款并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次增资后, 公司股权 结构变更为:

投资者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00,000,000.00 50.378%
中国航空工业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 75,000,000.00 9.446%
中国航空工业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75,000,000.00 9.446%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100,000,000.00 12.594%
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44,000,000.00 18.136%
合计 794,000,000.00 100.00%

1、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 25号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 25号

2、本公司注册资本及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79,4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谢富原

3、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 生产复合材料; 生产复合材料槽罐(限保定分公司经营); 复合材 料用原材料、预浸料、蜂窝、结构件产品的研发、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货物进出口。

本公司纳入过渡期合并利润表范围的子公司及其信息详见附注七、企业合并及过渡期合并利润 表。

本过渡期合并利润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 1月20日批准报出。

二、过渡期合并利润表的编制基础

根据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科技)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决 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及向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 2398号) 核准, 南通科技获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航空 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北京京国发 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合计持有的本公司100%股权。

根据南通科技与中航高科等七家机构签订的《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 公司自评估基准日(2014年8月31日)至资产交割日(2015年11月30日)期间本公司在运营过程 中所产生的损益,由中航复材公司原股东按照其于交割日前在本公司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基于上述用途及目的,本集团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了自 2014 年 9 月至 2015年11月止过渡期合并利润表及附注。

过渡期合并利润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按上述基础编制的 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11 月止的过渡期合并利润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过渡期合并利润表附注二所述过渡期间合并利润表编制基础的要求, 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讨 渡期间的经营成果。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集团自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根据本集团自评估基准日 (2014年8月31日) 至产权交割日的期间,结合企业会计实务操作, 最接近于交割日的可审计基准日为2015年11月30日为过渡期间。因此,过渡期合并利润表为2014 年9月至2015年11月30日。

2、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集团境内机构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集团境内机构以人民币为记账 本位币。本集团编制过渡期合并利润表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 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 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 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 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 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 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下,如果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 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按上述同一控制的原则处理;如果各项交易不属于 "一揽子交易",本公司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 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 其他净资产变动, 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 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 计 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下,如果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 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按上述非同一控制的原则处理; 如果各项交易不属于 "一揽子交易", 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 行重新计量, 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人当期投资收益;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 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 益变动(以下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 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一揽子交易的判断

$\overline{7}$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本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协议条款,以及各个步 骤中所分别取得的股权比例、取得对象、取得方式、取得时点及取得对价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 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的,本公司 通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⑴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 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至 少一项其他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 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5、过渡期合并利润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过渡期合并利润表时, 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 控制的主体。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 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 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过渡期合并利润表时,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 按照本公 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 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讲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但内部交易表 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 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 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本公司向子公司出 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子公司向本公司出 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按照母公 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 从本集团 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 (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己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 小的投资。

7、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 按交易日的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但公司发生的外币 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 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 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除: 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 的原则处理;以及③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 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 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 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 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 因 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 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 采 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 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 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折算。期初未分配利润为上期折 算后的期末未分配利润: 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 折算后资产类项目 与负债类项目和所有者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 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 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 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 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 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期初数和上期实际数按照上期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8、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 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 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 实可行的情况下, 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2)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 按交易日会计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交易所形成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利息,于结算日所有权转移后开始计提并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 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

$\overline{9}$

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 A.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 主要是为了 近期内出售: B.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 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近 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C. 属于衍生工具, 但是, 被指定日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 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 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A. 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 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B. 本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 对 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 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C. 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的混合工具, 除非嵌入衍生金融工具不 会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或者所嵌入的衍生金融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 分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 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 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取得时期限超过12个月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内到期的 持有至到期投资, 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取得时期限在12个月之内(含12个月)的持有 至到期投资, 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 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 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集团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 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3)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集团划分为贷款和 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 类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12个月内将出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 他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除减值损失 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 计入当期损益。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 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按照成本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计入投资收益。

(3) 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 且本集团能够对该影响讲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 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 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 资产组合中讲行减值测试。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 为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 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 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 暂时性下跌。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 若该权益工具投 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 (含50%) 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 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 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本集团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 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本集团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

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 在期后公允 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 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 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已发生的减值损 失以后期间不再转回。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 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 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 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 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 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 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 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 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其他金融负债,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日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的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利润分配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 算的衍生金融负债, 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 计量, 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 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 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 计量。

(6)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 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日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 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 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 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 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7) 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余衍生 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 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 且与嵌入衍生工 具条件相同, 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 作为单独的 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 则将 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 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 同时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 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 相互抵销。

(9)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其余权益工 具, 在发行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增加所有者权益。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减少所有者权益。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 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集团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 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所有者权益, 不确认金融资产。

9、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 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 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

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 的客观依据。

(2)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 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 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标准为: 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 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 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 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A.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的 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 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 实际损失率为基础, 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
值的应收款项 具有不同的历史实际损失率

B.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其中: 6个月以内 0.5 0.5
7~12个月
1-2年 5 5
2-3年 20 20
3-4年 50 50
4-5年 80 80
5年以上 100 100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集团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

款项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3) 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 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但是, 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 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本集团向金融机构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让应收款项的,按交易款项扣除己转销应收账款的账面 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2)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 按月末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 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 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在同一地 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 目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 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 于其账面价值的, 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 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1、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 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主体。合营企业为本集团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能够与其他 方实施共同控制,且基于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他事实与情况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联营企业为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本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

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日按照 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按照实 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 利润, 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 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 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 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 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 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 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 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 产减值损失的部分, 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3)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资产存 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 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4)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 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讨本集团 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

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2、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的有形资产。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 折旧率如下:

类别 (年)
折旧年限
残值率
$($ %)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15.83
运输设备 19.00
电子设备 19.0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 本集团目 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会额。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7"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 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和凭资产 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 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 计提折旧。

(5) 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 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 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 在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 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3、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

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7"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14、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 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 开始资本 化: 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停止资本化。 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 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 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 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 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 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 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 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 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5、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 团日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 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 在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 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 则将有关价 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 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 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 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 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 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 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 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 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 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7"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16、持有待售及终止经营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一)该非流动资产或该处置组在 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二)本集团已经就处置该非 流动资产或该处置组作出决议并取得适当批准; (三)本集团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 议;(四)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 失。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和负债, 分类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

终止经营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处置或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于经营上和编制财务报表时 能够在本集团内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一)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 地区:(二)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三)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17、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 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 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 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讲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 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 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 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 在进行减值测试时, 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 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 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 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 占比重, 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8、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包 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1)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 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 中, 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 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 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要存在如下离职后福利:

①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该类离职后 福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 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 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 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9、收入

收入的金额按照本集团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 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按扣除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净额列示。

(1) 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 理权, 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 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 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完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已 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 10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4)交易中己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 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 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集团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 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 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 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 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 让渡资产使用权

利息收入按照其他方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经营租赁收入按照直线法在租赁期内确认。

20、政府补助

说明政府补助的分类、取得政府补助的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及终止确认、政府补助的返还的会 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 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 的, 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不能 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 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 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 超出 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 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 确认相应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 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 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 递延 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话用税率计量。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 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 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 纳税所得额为限。于资产负债表日, 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 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 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4、公允价值计量

(1) 公允价值初始计量

本集团对于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考虑该资产或负债的特征,采用市场参与者在 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公允价 值。初始确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存在差异时,本集团将相关差异计入当期损益,但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的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存在差异时,如果其公允价值并非基于相同资 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也非基于仅使用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值技术,本集团在初始确认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2) 估值技术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 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在应用估值技术时, 优 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 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公允价值层次划分

本集团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公允价值计 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活跃市 场, 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量和交易频率足以持续提供定价信息的市场。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 --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 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 财务报表列 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 -- 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 金融工具列报》, 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 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 其他准则自2014 年7月1日起施行。

2、会计估计变更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具体税率情况
增值税 应税收入按17%、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
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额的5%计缴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5%计缴。
企业所得税 母公司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1月适用15%;子公司中航复材(北
京)科技有限公司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

2、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于2013年 11月11日联合颁发给本公司编号为GR20131100033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公司自发证之日起三年内 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其子公司中航复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适用25%的税率。

七、企业合并及过渡期合并利润表

1、子企业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级次 企业类型 注册地 主要经营
$-\times$ $-\sqrt{-1}$
业务性质
---- ------ ---- ------ ----- ------------------------------------- ------
中航复材(北京)科
技有限公司
(续)
$\overline{2}$ 境内非金融
子企业
北京市顺义
区顺仁和镇
通顺路 25号
顺义 技术服务与转让、
复合材料的技术
开发、复合材料及
原料等销售
序号 企业名称 实收资本 持股比
享有的表决
投资额 取得方式
中航复材(北京)科
技有限公司
10, 800, 000. 11 75% 75% 8,100,000.00 投资设立
2、重要非全资子企业情况
(1) 少数股东
序号 企业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当期归属于少 当期向少数股 期末累计少数
股东权益
中航复材(北京)科技有 25% 数股东的损益
东支付的股利
7,123.42
2,640,339.60
限公司
(2) 主要财务信息
本期数
项目 中航复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 39,854,247.62
非流动资产 203,053,492.71
资产合计 242,907,740.33
流动负债 232, 235, 575.84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232,235,575.84
营业收入 1,010,631.31
净利润 28,493.66
综合收益总额 28,493.6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885,958.60$

(续)

上期数
项目 中航复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 98,391,416.23
非流动资产 152,442,485.31
资产合计 250,833,901.54
流动负债 244,670,230.71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244,670,230.71
营业收入 1,094,362.05
净利润 $-156, 329.17$
综合收益总额 $-156,329.17$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74,638.57

八、过渡期合并利润表项目注释v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014年9至12月 2015年1至11月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小计 439,082,275.93 349,074,357.81 822,564,775.28 630,131,863.85 1,261,647,051.21 979,206,221.66
产品销售收入 439,082,275.93 349,074,357.81 822,564,775.28 630,131,863.85 1,261,647,051.21 979,206,221.66
其他业务小计 23,493,556.32 10,850,973.65 23,493,556.32 10,850,973.65
租赁收入 23,493,556.32 10,850,973.65 23,493,556.32 10,850,973.65

439,082,275.93 349,074,357.81 846,058,331.60 640,982,837.50 1,285,140,607.53 990,057,195.31

2、销售费用

合计 2015年1至11月 2014年9至12月
1,841,659.63 824,748.05 1,016,911.58 职工薪酬
377,947.20 277,213.20 100,734.00 交通费
345,945.80 345,775.78 170.02 装卸运输
24,150.00 24,150.00 包装费用
1,170,507.38 973,659.27 196,848.11 宣传广告
67,226.52 61,333.30 5,893.22 办公费
88,775.00 60,095.00 28,680.00 社保及公积金
412,541.62 405,752.00 6,789.62 差旅费
279,141.70 279,141.70 业务招待费
88,370.40 88,370.40 其他
4,696,265.25 3,316,088.70 1,380,176.55
3、管理费用

2015年1至11月 2014年9至12月
33,765,841.54 18,851,295.06 14,914,546.48 职工薪酬
折旧费 501,521.84 5,500,253.62 6,001,775.46
修理费 764,461.51 655,070.06 1,419,531.57
办公费 249,448.25 631,988.66 881,436.91
差旅费 729,774.50 760,630.24 1,490,404.74
业务招待费 571,746.50 769,619.75 1,341,366.25
会议费 348,626.40 367,734.32 716,360.72
排污绿化费 43,800.00 4,900.00 48,700.00
税金 1,741,554.11 5,264,847.83 7,006,401.94
劳动保护费 112,753.32 159,998.99 272,752.31
租赁费 1,487,126.80 4,349,450.14 5,836,576.94
交通费 482,682.13 618,828.51 1,101,510.64
培训费 169,930.70 871,430.40 1,041,361.10
社保及公积金 356,243.00 1,166,412.23 1,522,655.23
误餐费 49,378.10 1,101,929.60 1,151,307.70
咨询费 678,783.98 678,783.98
水电费 145,149.00 2,379,108.33 2,524,257.33
审计费 1,498,908.27 1,146,280.93 2,645,189.20
评估费 14,730.00 9,000.00 23,730.00
研发费 28,875,362.31 31,702,893.34 60,578,255.65
土地使用费 2,846,980.22 7,276,252.50 10,123,232.72
保密管理费 69,738.00 24,729.22 94,467.22
保密专项费 283,018.86 36,678.90 319,697.76
福利费 355,768.16 867,971.07 1,223,739.23
劳务派遣费 613,409.21 2,010,679.02 2,624,088.23
工会经费 19,615.00 80,115.46 99,730.46
团委经费 3,382.40 4,722.70 8,105.10
外事活动专项 101,373.81 101,373.81
普法专项 5,635.00 5,635.00
EHS 管理专项 80,216.00 80,216.00
消防专项 481,732.62 481,732.62
出国团组 1,568,617.06 1,568,617.06
专利技术摊销 224,397.36 2,616,724.22 2,841,121.58
软件摊销 676.64 676.64
公车费用 912,344.28 912.344.28
其他 5,077,008.17 1,616,759.97 6,693,768.14

$7+$
62,551,060.60 94,675,684.46 157,226,745.06

4、财务费用


2014年9至12月 2015年1至11月 合计
利息支出 5,891,441.00 11,692,414.08 17,583,855.08
减: 利息收入 1,723,889.18 1,510,681.54 3,234,570.72
减: 利息资本化金额
汇兑损益
减: 汇兑损益资本化金额
其他 75702.34 7,611.94 83,314.28

4,243,254.16 10,189,344.48 14,432,598.64

5、资产减值损失


E
2014年9至12月 2015年1至11月 合计
坏账损失 3,243,797.17 15,099,421.65 18,343,218.82
存货跌价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其他减值损失

3,243,797.17 15,099,421.65 18,343,218.82

6、营业外收入


E
合计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31,078.95 31,078.95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详见下表:政府补助 7,757,433.82 7,757,433.82

ř.


Ľп
合计
明细)
其他 0.12 100.00 100.12
0.12 7,788,612.77 7,788,612.89

其中,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明细:

补助项目
2015年1至11月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顺义航空产业园复合材料建 7,657,433.82
设项目 与资产相关
其他补助 (奖励)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7,757,433.82
7、营业外支出

2014年9至12月 2015年1至11月 2014年9月2015年11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其中: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税收滞纳金 2,338,227.39 2,338,227.39
2,338,227.39 2,338,227.39

8、所得税费用


E
合计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2,549,584.90$ 13,219,675.45 10,670,090.55
递延所得税调整 3,041,102.87 $-981,000.52$ 2,060,102.35
其他 0.00
491,517.97 12,238,674.93 12,730,19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