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AVIC AIRBORNE SYSTEMS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2

Mar 30, 2022

56686_rns_2022-03-30_7323533d-eb40-4c41-8ea4-adb2ad9f6a08.PDF

Management Report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航电子

==> picture [20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航电子独立董事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杨有 红、张金昌、魏法杰、景旭、熊华钢在2021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 再融资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 出席公司2021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积极运用 自身的知识背景,发表专业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对董事会正确做出决策发挥 积极作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将2021 年 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有4 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超过全体董 事人数的1/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1 年4 月26 日,公司独立董事熊华钢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提 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景旭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该事项经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中航电子

==> picture [20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下面就公司2021 年独立董事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进行说 明:

1、杨有红先生: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高校教学名 师、北京市长城学者、财政部会计名家工程入选者、中国会计学会内 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国家精品课程《中级财 务会计》和《高级财务会计》主持人。曾任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院 长、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院长、北京工商大学科学技术处处长。

2、张金昌先生:历任首钢总公司计划处项目经理,北京智泽华 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首席科学家。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 济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3、魏法杰先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 导师。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 河北省保定550 厂工艺员。社会兼职包括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咨询委员会专家、国 防科工局军工项目审核中心项目审核专家,科工局技术经济中心评审 专家、央企投资研究院专家、中国项目管理研究会委员、中国航空学 会发动机软科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 会理事、《项目管理技术》杂志编委。

4、景旭先生: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法律硕士、长江商学院工 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远大集团法律顾问、北京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律 师。现任北京君都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5、熊华钢先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授、博 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通信网络理论与技术、航空电子信息综合、超

中航电子

==> picture [20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宽带通信、电子系统综合测试等。社会兼职包括中国航空电子过程管 理标准化委员会委员、中国航空学会航电与空管分会委员,《北京航 空航天大学学报》和《空间科学学报》编委等。熊华钢先生自2021 年6 月28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任执行职务,且不在与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公司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 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除独立董事津贴以 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履职的独立性得到了有力的保证,符合监管要 求。

二、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共召开了7 次董事会会议,公 司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本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按时 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在召开相关会议前,独立董事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 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中,独立董事认真审议 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与公司经营层充分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

中航电子

==> picture [20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会出席情况如下:

==> picture [368 x 16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本年度应参 实际出席会委托出席会 缺席会议
独立董事姓名
加会议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次数
杨有红 7 7 0 0
张金昌 7 7 0 0
魏法杰 7 7 0 0
景旭 3 3 0 0
熊华钢 4 4 0 0
----- End of picture text -----

三、2021 年度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1、2021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事前认可:在董事会召开前了解了2021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议案的相关事宜,认为上述行为没有违反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意见:公司与航空工业下属单位进行产品互供、提供、接受 劳务服务、设备租赁及接受金融服务等有利于双方优势互补,降低公 司运营成本,同时向被托管方收取托管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上 述关联交易中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2021 年 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2、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

事前认可: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利 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

中航电子

==> picture [20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 需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1)公司控股子公司凯天电子拟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采取核心员工持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原股东增 资和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转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 本次增资)。通过本次交易,凯天电子的经营能力预计将会加强,整 体实力得到壮大;(2)本次增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3)本 次增资的交易价格以经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以2020 年 12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并通过在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的方式确定。本 次增资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4)本次凯天电子的增资扩股事宜不会影响公司对 凯天电子的控股地位,不会对上市公司整体运营格局造成较大的影响, 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5)本次增资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关于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综上,同意《关 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中航电子

==> picture [20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编制的《中航电子关于募集资金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可能 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均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 实现。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规范运作,不存在违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

公司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内控制 度得到执行,保证了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风险防范 能力。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以及继续完善内控制 度,为公司长期、稳定、规范、健康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20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中航电子

==> picture [20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 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没有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 司、股东附属企业、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报告期内亦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五)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事前认可: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不会影响公司财 务报表的审计质量,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 同意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独立意见: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 质等证明材料,其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 团队主要成员诚信状况良好,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基于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4 年,鉴于 信永中和与公司审计服务合同期满,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保证财务审计质量,现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 对审计机构进行轮换,理由充分恰当,变更合理合规。公司聘任2021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 文件及《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

中航电子

==> picture [20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六)公司董事会增补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汪晓明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景旭先生以往的

  • 工作经历和能力可以胜任拟任的职务,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于2021 年6 月28 日召开的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 过了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928,214,265 股扣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 10,415,430 股后的剩余股份1,917,798,835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股利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1,779,883.50 元(含 税)。该分配方案已于2021 年8 月23 日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盈利能力,以及对 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既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时 也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0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五、审计委员会相关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有3 名,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在公司2021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我们听取了公司高管及 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年 审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相互配合,确保了公司审 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及出具的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航电子

==> picture [20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六、保护中小投资者所做的工作

(一)2021 年度除参加公司会议外,独立董事对公司管理和内 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解,并与管理层进 行了沟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 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三)推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2021 年,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独立董事均认真审核了公司 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 意见,制度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供 了有力保障。

(四)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独立董事详细听取了公司相关人 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上发表意见。

七、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 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 募集资金金额及利息收入安排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内容及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

中航电子

==> picture [20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八、其他工作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珠海航展现场调研 公司产品配套情况,积极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文件内容、以 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 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 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 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2021 年,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2021 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公司独立董事在2021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2 年, 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尽职尽责 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 康、持续、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杨有红 张金昌 魏法杰 景旭

2022 年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