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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C AIRBORNE SYSTEMS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03

Jul 3,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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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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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河股份:股权变更公告

**2003-07-04 05:43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中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就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飞集团)持有的本公司261893367股的股份转由江西昌河航空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河航空)持有及股权过户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昌飞集团将持有本公司股份的63.88%共计261893367股国有法人股投入昌河航空(以下简称:本次股权变动)的重组及审批事宜,本公司已于2003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股权变动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证监会上市部函?2003?092号)

三、本次股权变动过户手续已于2003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股权变动后,昌河航空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的本公司261893367股。

四、本次股权变动后,本公司前5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以200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比例(%)股份性质

1江西昌河航空工业有限公司26189336763.88国有法人股

2合肥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315536207.70法人股

3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79390714.375流通股

4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39318080.96法人股

5中国民用飞机开发公司13106030.32国有法人股

五、备查文件:

1、国家财政部财企(2003)88号

2、国家财政部财企(2003)130号

3、中国证监会批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证监会上市部函〖2003〗092号)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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