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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C AIRBORNE SYSTEM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Sep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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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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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17-050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

  • 重新论证后项目名称,投资总金额:项目名称仍为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 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优化调整具体研发内容及实施期限,项目投 资总金额为 16,000 万元,建设周期3 年,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不变。

一、原“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概述

2012 年6 月19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818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 年10 月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38,483,900 股A 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 659,998,885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621,198,885 元。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 22,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40,119.89
合计 62,119.89

其中,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22,000 万元,占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 35.42%,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1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 22,000 500 6,510

目前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已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为进一步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适应当前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对航电系统研发中心 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对前述项目的建设周期、研发项目相关 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后继续实施。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重新论证原“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的具体原因

由于近年来我国新型航空产品推出速度不断加快,公司也在根据行业发展情 况和技术发展趋势不断优化研发方向,以期使募集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此外, 原“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前期所需工艺设备及工程费相对较少,投入相对较 少,后期随项目的不断推进,资金需求将逐步加大。

目前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已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公司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对航电系 统研发中心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三、重新论证后“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的具体内容

航空电子产业具有知识和技术密集、产品和工艺高度精密、综合性强的特 征,研发中心项目对于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结合当前行业发展最 新趋势,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本次拟对原“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的研发细节 进一步优化,具体内容如下:分级分层矩阵形式产品货架平台,知识管理平台, 资源共享平台,知识交流传递平台,协同研发软件,终端应用软件,基于金航网 的服务器群、数据中心、成员单位本地服务器及安全设备、航空集成电路系统设 计环境、航空集成电路前端设计环境、航空集成电路后端设计环境、航空集成电 路验证环境、航空集成电路IP 库和航空集成电路EDA 环境等硬件平台。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16,000 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其中:

2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内容 金额 占比
工艺设备购置费 12,483.00 78.02%
工程其他费用 2,901.88 18.14%
预备费 615.12 3.84%
  • 本项目建设实施安排如下:由于本项目新增工艺设备多为大型非标、定制的

  • 工艺设备,设备集成、调试周期长,系统联试难度较大,建设周期为3 年。 本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不变。

四、重新论证后“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的发展前景及实施风险

重新论证后“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目标是形成跨单位、跨专业 的航电产品资源共享平台,达成以下三大目标:

  • 1、产品协同创新

在公司形成系统、产品、模块和关键元器件分级分层的共享产品货架平台, 整体提升公司产品研制水平。

  • 2、资源协同创新

公司将产品研发设计知识、经验和方法、工艺等研发知识进行有效管理, 建立共享资源库,实现科研资源共享,支持新产品敏捷研发。

3、整体协同共享发展

瞄准国际一流水平,以技术创新与大规模定制分别支撑、实现新旧增长动 能的协调,从而实现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军民一体及深度融合的开 放发展、资源要素及发展成果充分利用的共享发展。

重新论证后“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实施的主要风险如下: 1、技术风险

航空电子产品的研发具有技术壁垒高、资金需求大等高风险行业特征。如 公司未来在航空电子产品研发的人员配备、科研能力、资金保障等方面出现暂时 或持续性困难,则可能对项目实施及公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外部环境风险

公司本次重新论证后的“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 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

3

研究论证,但如果项目建成后受到宏观经济波动、上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等因素 影响以致对行业发展趋势出现重大不利影响,则该项目对公司的发展支撑可能不 达预期。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重新论证前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重新论证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的“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及经营需要,未损害中小 股东的利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

2、2017 年9 月29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 于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重新论证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内容 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 略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航电系统研发中 心项目。

3、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 次重新论证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是根据公司业 务发展的客观需要所作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 构同意公司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

六、关于本次重新论证“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 关事宜

本次对公司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事项将提交公司

4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意见

  • 4、关于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航电系统研发中心项目的说明报告

  • 5、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9 月2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