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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C AIRBORNE SYSTEM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Mar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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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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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机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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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5 月修订)》 等法律法规及《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航机载或公司)审计委员会现就2025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 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制度建设
2025 年12 月,经第八届董事会2025 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强化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中航机载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修订了《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组成
2023 年12 月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及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5 人,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 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2025 年2 月,原董事蒋耘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委 员职务;10 月,原董事徐滨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委员职 务。
2025 年8 月12 日,第八届董事会2025 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计委员会
中航机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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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组成人员为杨小舟、魏法杰、白玉芳、李子达、徐滨,召集人为杨小舟。 2025 年12 月12 日,第八届董事会2025 年度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计委员 会调整组成人员为杨小舟、魏法杰、白玉芳、刘东星、赵卓,召集人为杨小舟。 现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杨小舟:会计学硕士、经济学博士,研究员,注册会计师。曾担任财政部 内部控制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企业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 计师协会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委员。历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研究 室主任,长天国际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兼财务总监,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研 究生院导师,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魏法杰: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河北省保定550 厂工艺员、北京航空航 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社会兼职包括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咨询委员会 专家、国防科工局军工项目审核中心项目审核专家,科工局技术经济中心评审 专家、央企投资研究院专家、中国项目管理研究会委员、中国航空学会发动机 软科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理事、《项目管理 技术》杂志编委。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白玉芳:硕士研究生,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注册会计师,中国会计 学会会员。历任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副教 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东星: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分公司 财务管理部部长,中航飞机西安民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中航飞机起落 架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现任中航机载系 统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中航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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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机电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中航民机机载系统工程中心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公司董事。
赵卓: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副部长,内部审计部部长,证券市场部部长,资本市场部部长,中 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航科工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8 次会议。
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结果汇报,与外部审计机构讨 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审计方法、初审情况及审计结果的 初步审计意见等事项。
审议2024 年度财务报告事项及年度审计报告定稿,并对2024 年度财务报 告发表意见;审议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发表 意见;审议公司2025 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审议 2025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并发表意见;审议通过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议案、2025 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审议通过聘任公司总会计 师的议案。
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工作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审议通过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年度计划报告,听取审计法律部半年度上市 公司重点监管业务检查情况报告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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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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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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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向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中航机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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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 信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 分了解和评议,认为:大信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 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 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就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 法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并听取年审汇报情况,审计发现及需与公司治理 层沟通的重大事项,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 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 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 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三)审查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5 年
中航机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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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当面沟通,同时审查了年审 会计师出具的沟通函、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等相关材料,认为:公司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审计的公司 财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遗漏;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 不存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同意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 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认为: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董 事会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认为:董 事会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关于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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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并同意报董事会审议;同时听取审计法律部半年 度定期检查报告的汇报情况等内容。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以及《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的职责。
特此报告。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杨小舟魏法杰白玉芳刘东星赵卓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