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AVIC AIRBORNE SYSTEM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pr 25, 2019

56686_rns_2019-04-25_835dac57-146b-4d21-92c0-ad14d5a6fdad.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 年度第四次会议(临时)中审议的《关 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 —— 则第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130 x 8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14 x 19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297 x 13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 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杨有红 熊华钢 陈安弟 刘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