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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EK CHINA INC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Aug 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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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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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25-073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决定,于2025 年9 月9 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相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 年8 月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9 月9 日14:45;
-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9 月9 日 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9 月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 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1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9 月4 日。
-
7、会议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 件二);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望江西路4899 号2 号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9)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议案》 | √ |
| 2.04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5 | 《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2
| 2.06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7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8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9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 |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7 月 18 日、2025 年8 月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提案1.00、 2.01、2.02 为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 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 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9 月5 日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望江西路4899 号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 号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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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证明等办理 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证明、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证明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证明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 2025 年9 月5 日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授权委 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刘双
联系电话:0551-62952208
传真号码:0551-65319181(敬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望江西路4899号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号楼证券事务部(信封敬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3008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
1、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2、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3、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4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95
2、投票简称:欧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9 月9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9 月9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1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 年9 月9 日召开 的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 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
|---|---|---|---|---|---|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该 列打 勾的 栏目 可以 投票)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案数:(9) |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2.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议案》 | √ | |||
| 2.04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5 | 《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6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7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8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2
| 2.09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 3.00 | 《关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次会议召开时起,至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只有在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 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中只 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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