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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risco Pharmaceutical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Sep 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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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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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奥锐特 、 发行人 、或 公司 )首次 公开发行不超过 4,1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69 号文核准。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 4,100 万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将于 2020 年 9 月 9 日(T 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和网 下发行申购平台实施。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 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 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 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37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0 年 9 月 9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9 月 9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 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 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 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 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 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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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 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 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 签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 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 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 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9 月 11 日(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 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 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 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 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 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2、2019 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8,163.28 万元,同比增长 1.08%;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8,613.03 万元,同比增长 36.03%;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14,604.76 万元,同比增长 11.04%。
2020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8,268.06 万元,同比增长 33.34%;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0,306.29 万元,同比增长 43.07%;扣除非经常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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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9,993.45 万元,同比增长 43.39%。2020 年 1-6 月公司业绩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老客户订单增加、新产品销量增大所致。
公司预计 2020 年 1-9 月可实现营业收入为 55,448.77 万元,同比增长 26.34%; 预计可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4,424.66 万元,同比增长 29.64%;预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14,111.82 万元,同比增长 29.55%。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业绩波动风险。
3、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4、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0 年 9 月 1 日(T-6 日) 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奥 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 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 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 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5、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 投资风险。
6 、本次发行价格为 8.37 元 / 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规定,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截至 2020 年 9 月 4 日(T-3 日)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医药制造业(C27)”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57.03 倍。A 股市场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比较接近的上市公司有九洲药业、美诺华、 奥翔药业、天宇股份等,上述可比上市公司 2019 年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88.50 倍, 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0 年 9 月 4 日 2019 年基本每股 2019 年静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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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20 个交易日均 价(含当日)(元 /股) |
收益(元/股) | 盈率(倍) | ||
|---|---|---|---|---|
| 603456.SH | 九洲药业 | 32.72 | 0.28 | 116.86 |
| 603538.SH | 美诺华 | 48.45 | 0.97 | 49.95 |
| 603229.SH | 奥翔药业 | 45.38 | 0.30 | 151.27 |
| 300702.SZ | 天宇股份 | 115.37 | 3.21 | 35.94 |
| 平均数 | 88.50 |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0 年 9 月 4 日。 注:2019 年每股收益采用扣非前后孰低的口径。
本次发行价格 8.37 元/股对应的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 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8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定价日前一个月行业平 均静态市盈率及可比上市公司 2019 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 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 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奥锐特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3)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 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 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 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4)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 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 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按本次发行价格 8.37 元/股,发行 4,100 万股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 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34,317.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912.87 万元后,预计 募集资金净额为 28,404.13 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 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28,404.13 万元。此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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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 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 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9、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0、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 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 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1、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 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 发行;
(5)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 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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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 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 人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13、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 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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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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