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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risco Pharmaceutical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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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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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 督职责,现就2020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桦先生、刘凤珍女士和董事李建文先生 三名成员组成,并由高级会计师潘桦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0 年5 月8 日完成了第二届董 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 由独立董事潘桦先生、刘凤珍女士和董事李建文先生三名成员组成。经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通过,潘桦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如下议案:
| 会议届次 |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议案 |
|---|---|---|
| 第一届董 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 十次会议 |
2020 年2 月1 日 | 1.《关于审议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 年审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0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 第二届董 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 一次会议 |
2020 年5 月8 日 | 1.《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审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4.《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5.《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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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届次 |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议案 |
|---|---|---|
| 议案》 | ||
| 第二届董 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 |
2020 年8 月10 日 | 1.《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 年上半年度审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关于制定公司坏账核销制度的议案》 |
| 第二届董 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 三次会议 |
2020 年10 月28 日 |
1.《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审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
三、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独立审计,恪尽职守,较好的完成了审计工作。我们 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 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未发现审计中存在重大事项。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督促公司内部审 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 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审计委员审阅了审计部的工作报告,未发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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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客观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 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规范 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期间,我们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有效沟通, 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配合,使审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2021 年,审计委员会继续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在监督和协调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 部审计、督促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等方面 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努力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切实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4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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