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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CMA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5
Oct 16,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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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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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澳柯玛 证券代码:600336 编号:临 2005--017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相关非流通股股东关于授权董事会开展股权分 置改革工作并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委托,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 年 11 月 23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 年 11 月 21 日至 2005 年 11 月 23 日,每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非交易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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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登记日:2005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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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 315 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 简称“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流通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 票、网络投票和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 (七)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发布两次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 2005 年 11 月 10 日,2005 11 21 年 月 日。
(八)出席对象
-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05 年 11 月 11 日,凡在 2005 年 11 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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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 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参与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 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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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保荐代表人、律师等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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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于 10 月 17 日停牌。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 10 日内,公司 A 董事会将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 股市场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非流通股股 东与流通股股东完成沟通协商程序后,不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董事会将在 10 月 26 日做出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于 10 月 27 日复牌;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将在改革说明 书、独立董事意见函、保荐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做出相应调整或补充说明并公告 后,董事会申请于 10 月 27 日股票复牌。
11 11 11 12 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为 月 日,公司将于 月 日申请股票停 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将在两个 工作日内公告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并申请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一交易日 公司股票复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尽 快实施改革方案,直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
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程序附后。
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 征集函》。
三、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的安排 (一)沟通期限
自本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 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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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沟通方式
非流通股东将通过网上路演、走访投资者等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的沟通 与协商。
同时公司提供以下联系方式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的意见:
热线电话:0532-86765129 传真:0532-8676512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完成沟通协商程序后,不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 公司将做出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将在改革说明书、独立 董事意见函、保荐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做出相应调整或补充说明并公告后,申请 公司股票复牌。
(四)公司股票复牌后,不再调整改革方案。 四、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一)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 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 票委托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为此,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同意由董事会作为征 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 程序详见《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征集投票委托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重复 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投票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 决票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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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委托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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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委托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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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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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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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通股股东参加爱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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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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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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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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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是否投了反对或弃权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方案执行。 五、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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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时间:2005 年 11 月 21 日-11 月 23 日,9: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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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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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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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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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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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注明股东姓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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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账户号码、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注 明“股东会议登记”字样。
(三)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 315 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 315 号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
秘办
邮编:266510 传真:0532-86765129
联系人:孙武、王洪阳
(四)注意事项:
- 1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股东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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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理;
- 2 、会议联系人:孙武、王洪阳
联系电话:0532-86765129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程序
- (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05 年 11 月 21 日-2005 年 11 月 23 日每日 9:30-11:30,13:00-15:00,即 2005
年 11 月 21 日至 2005 年 11 月 23 日的股票交易时间(非交易日除外)。
- (二)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336
投票简称:澳柯玛票
(三)股东投票具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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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买卖方向均为买入股票;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的
-
议案,如下表:
| 议案,如下表: | |
|---|---|
| 议案 | 申报价格 |
|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放案 | 1.00元 |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代表同意,“2”代表反对,“3”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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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四)注意事项:
-
1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
2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
七、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
权。
(一)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 200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2005 年 11 月 12 日至 2005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16:00 之前。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 在指定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 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活动。
(四)征集程序:详见公司于今日刊登的《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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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征集函》。
八、其它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 按照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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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将于 2005 年 11 月 23 日召 开的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投票意见:
| 投票意见: | |
|---|---|
| 议案 | 投票意见 |
|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放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意见作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
决。 签署日期:2005 年 11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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