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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CMA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5

Oct 16, 2005

56658_rns_2005-10-16_2f71ecf8-acfd-4a27-ac27-9af2655b0dc1.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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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绪言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柯玛”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 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 法规的规定,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委托,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公 司拟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1 、征集人仅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征集函,本征集函仅供征集人本次 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它任何目的。

2 、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不进行有偿或者变相有偿征集投票权的 活动;不存在利用或者变相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 为。

4 、征集人承诺将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按照股东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在本 次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前,对委托人情况、委托投票情况、征集投票结果予以保密; 征集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的权利,且签署本征集函已获得必 要的授权和批准。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征集 函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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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 、公司名称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QINGDAO AUCMA COMPANY LIMITED

  • 2 、公司法定代表人:鲁群生

  • 3、公司董事会秘书:孙武

联系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 315 号

联系电话/传真:0532-8676512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 4、公司注册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 315 号 公司办公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 315 号

邮政编码:266510

公司网站:http://www.aucma.com.cn

(二)股本结构

截至 2005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非流通股 251036000 73.61%
其中:国家股 249336000 73.11%
法人股 1700000 0.50%
二、流通A股 90000000 26.39%
合 计 341036000 100%

(三)主营业务范围: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从事冰柜、冰箱、展示柜、空调器、锂离子电池、自动售货 机、共轭亚油酸等产品的生产与经营。

(四)征集事项: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之投票权。

  • (五)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签署日期:2005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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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仅为公司召开的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而设立。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刊登的《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四、征集方案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 200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2005 年 11 月 12 日至 2005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16:00 之前。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 方式在指定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活动。

(四)征集程序:截至 200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妥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本次征 集投票权将由征集人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须提供以下文件:

  • 1 、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3、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则须同时提供

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 4 、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 5、200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个人股东须提供以下文件:

  • 1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2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 3、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 4、200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收市后的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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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上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 送达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同时,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 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 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至时间 2005 年 11 月 22 日 16:00 之前送达,逾期

  • 则作为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该截至时间之前送达的,也视为无效。 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的指定地点如下:

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 315 号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编:266510

联系电话/传真:0532-86765129 联系人:孙武、王洪阳

(五)授权委托的规则

  • 1 、股东的授权委托书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方为有效:

  • 1

  • ( )股东已按本征集函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

  • 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至时间 2005 年 11 月 22 日 16:00 之前送达指定地点; 2

  • ( )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并均由股东签字或盖章;

  •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 4

  • ( )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

人。 2 、其他事项 1 ( )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的,或者 在会议登记时间截至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已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 失效。

2 (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 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内容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 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 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则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 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4 (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 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者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为委托股东对征集事项

4

的授权无效。

六、征集人就征集事项的投票建议及理由

征集人认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将有效地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对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方案的内容与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息息相关。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且中小股东亲临相关股东会 议现场行使股东权利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征集人特发 出本投票委托征集函。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并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 权。

七、备查文件

董事会签署的征集函正本。

八、签字、盖章

征集人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征集函涉及内容进行了详细审查,保证征集 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征集人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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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声明:征集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 《董事会投票权委托征集函》,征集人承诺将在相关股东会议上按照股东的指示代理行 使投票权。

委托人声明:本人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 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至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 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 议登记时间截至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委托人声明:本人已详细阅读有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权的董事会投票委托 征集函,同意董事会按照本委托书的投票指示代理本人行使相关股份的投票权。

议案 投票意见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本项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签署日期:2005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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