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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SURE TECH (HANGZHOU)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Dec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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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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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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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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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白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XYZH/2021HZAA10545
传真:
facsimile: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旭生物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编制专项说明,提供 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并保证专项说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安旭生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安旭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 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计 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编制, 如实反映了安旭生物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安旭生物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 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与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白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杭州安旭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 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38号),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33.34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8.28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29.8552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445.225580 万元(不含税), 本公司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584,6296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年11月12日出具 XYZH/2021HZAA10537号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H/N$ $\tau$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 ( ) ) ) ) / 有单位: / 方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 年产3亿件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仪器和配套产品建设项目 | 25, 139. 43 | 25, 139. 43 | |
| $\overline{2}$ | 体外诊断试剂及 POCT 仪器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3, 996. 15 | 3, 996. 15 |
| 3 |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8,022.77 | 8,022.77 |
| $\overline{4}$ | 营销与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 3,740.24 | 3,740.24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 合计 | 45, 898.60 | 45, 898.60 |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 资金不足部分 由本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超出上述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 超出部分用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如本次发行上市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本公司视实际情况用自筹资金对部分 项目先行投入, 待募集资金到位后, 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部分进行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本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部分 募投项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起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6,475.04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
| 年产3亿件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仪器和配套产品建设项目 | 25, 139. 43 | 3, 573.68 | |
| 2 | 体外诊断试剂及 POCT 仪器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3, 996. 15 | 2,724.00 |
| 3 |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8,022.77 | 177.36 |
| 合计 | 37, 158.35 | 6, 475.04 |
(二) 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1月12日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736.24 万元(不含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475.0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36.24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计划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尚需经本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 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 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 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证书序号: 0014624
贾 说
-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部门依法审批, 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凭证。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sim$
- 田 涂改、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 出借、转让。 租、 $\mathfrak{S}^{\prime}$
-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overline{4}$

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2011年07月07日 11010136 批准执业文号: 批准执业日期: 执业证书编号:
特殊普通合伙
$\ddot{\vec{k}}$
形 织
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