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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SURE TECH (HANGZHOU)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Dec 16, 2021

58122_rns_2021-12-16_22de8fc5-0797-4924-99b3-a8c5d66f5239.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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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安 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旭生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易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对安旭生物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安 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38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333,4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78.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0,029.86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 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14,445.23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105,584.63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出具了"XYZH/2021HZAA10537"《验资 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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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建设期(年)
1 年产亿件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体外诊3断试剂、仪器和配套产品建设项目 25,139.43 25,139.43 2
2 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生产智能化技术POCT改造项目 3,996.15 3,996.15 1
3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8,022.77 8,022.77 2
4 营销与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3,740.24 3,740.24 2
5 补充营运资金 5,000.00 5,000.00 -
合计 45,898.60 45,898.6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部分募投项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 可行性的议案起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为 6,475.0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年产亿件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仪3器和配套产品建设项目 25,139.43 3,573.68
2 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POCT 3,996.15 2,724.00
3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8,022.77 177.36
合计 45,898.60 6,475.0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杭州安旭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 告》(XYZH/2021HZAA10545)。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共计 14,445.23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截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736.24 万元(不含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为 736.24 万元(不含 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杭州安旭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 报告》(XYZH/2021HZAA10545)。

五、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475.04 万元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736.24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475.0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 集资金 736.24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内容及 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6,475.0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736.24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行为,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 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レ/火 孙 闽

朱仙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