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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AINFO SECURITY TECHNOLOGIES CO.,LTD. — M&A Activity 2024
May 16, 2024
58253_rns_2024-05-16_12cbbcca-97ba-41c5-9311-0905b3194849.PDF
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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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 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 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及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取得 AsiaInfo Technologies Limited(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的控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金公司”或“估值机构”)作为本次交易的估值机构,中金公司以 2024 年 1 月 15 日为估值基准日,采用可比公司法和可比交易法进行估值,并出具了《关于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详细核查了有关估值事项后, 对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 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1 、估值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中金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估值机构,中金公司具有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业务资格。中金公司及其经办工作人员与本次交易所涉及 相关当事方除业务关系外,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 具备独立性。
2 、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估值机构所设定的估值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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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估值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估值假设前 提相悖的事实存在,估值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 、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估值目的是为本次交易定价提供公允性分析,估值机构实际估值的资产 范围与委托估值的资产范围一致。根据估值方法的适用性及估值对象的具体情 况,估值机构采用可比公司法及可比交易法对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 估值。
鉴于本次估值的目的系对标的公司基于估值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估值,为 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估值机构所选估值方法恰当,估值结果客观、公正 地反映了估值基准日估值对象的实际状况,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具有相关性。
4 、估值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经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估值机构的估 值。本次估值实施了必要的估值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 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估值资产实际情况的估值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 料可靠,估值结果公允。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聘请的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估值 假设前提合理,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估值报告的估值结论合 理,估值定价公允。
独立董事:黄澄清、杨义先、郭海兰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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