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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AINFO SECURITY TECHNOLOGIE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pr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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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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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互相提供担保
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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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信安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 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 ——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亚信安全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互 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担保的具体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项目投资、流动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活 动的正常开展,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 债结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亚信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信成都”)、 天津亚信信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信信宁”)2024 年度拟根据生产经营 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业务并以自身财产提供担保或互相提供 担保或保证,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下同),担保方 式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支付保证金等;与之对应,公司、 亚信成都及亚信信宁可申请有担保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 元)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 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具体业务品种由管理层根据经营 需要与各银行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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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担保及授信额度可以在公司及亚信成都、亚信信宁之间调剂使用,最终 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上述授信及担保有效期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相关 合同/协议及文件签署日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同意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担保及有 担保的授信额度事项,并根据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因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 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 凭证等文件)。若遇到金融机构合同/协议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金融机构合 同/协议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金融机构合同/协议 有效期截止日。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亚信成都
(1)公司名称:亚信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1年12月31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32356360H
- (4)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199号B区8F
(5)法定代表人:陆光明
(6)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7)经营范围:开发、生产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及零部件;计算机网 络系统集成;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自产产品的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咨询;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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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机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不含 无线电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办公用品(不含彩色复印机)、 仪器仪表、机械电器设备(不含品牌轿车);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计算机软件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客户产品营销咨询、企业运营咨询、 IT咨询;机器机械设备租赁;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计算机业务运营服务、系统集 成服务;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凭资质许可证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增值电信业务经营(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以 上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与公司关系:亚信安全持有亚信成都100%股份
-
(9)经营情况:亚信成都最近两年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 资产总额 | 266,312.21 | 271,509.00 |
| 负债总额 | 89,756.02 | 86,079.09 |
| 资产净额 | 176,556.19 | 185,429.91 |
| 资产负债率 | 33.70% | 31.70% |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营业收入 | 150,620.73 | 155,977.80 |
| 净利润 | -12,057.96 | 3,217.69 |
2 、亚信信宁
-
(1)公司名称:天津亚信信宁科技有限公司
-
(2)成立时间:2024年4月1日
-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2MADGPJYC8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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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住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新慧路1号管理中心二区301-24KJ42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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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代表人:田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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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册资本:人民币1万元
-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咨询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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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通讯设备 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市场营销策划;机械 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 相关软件和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 类增值电信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以 上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亚信成都间接持有亚信信宁100%股份
(9)经营情况:亚信信宁尚未开展经营
(二)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无
(三)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亚信成都、亚信信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及有担保的授信总额仅为公司及亚信成都、亚信信宁拟申请的 最高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及对应的有担保的授信额度,其中亚信信 宁作为重大资产重组而设立的项目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融资不超过人民币 9 亿 元,亚信安全、亚信成都及亚信信宁拟就为该笔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授信及担保 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 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事项的目的系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项目投资、流动资金 周转及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助于提高公司融资与采购业务的运作效率, 满足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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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的子公司,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有 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其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 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亚信成都担保总额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主体 | 担保金额 | 占经审计2023年末 总资产的比例 |
占经审计2023年末 归母净资产的比例 |
| 亚信成都对公司提供担保 | 2,240.66 | 0.66% | 1.06% |
| 公司对亚信成都提供担保 | 9,039.74 | 2.66% | 4.27% |
| 合计 | 11,280.40 | 3.32% | 5.33% |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亚信成都、子公司亚信信宁 2024 年度向银 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担保及有担保的授信额度事宜,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亚 信成都、亚信信宁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亚信成都、亚信信宁各项业务顺利 开展。本次担保对象亚信成都、亚信信宁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企业经 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亚信成都、子公司亚信信宁 2024 年向银 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的担保及有担保的授信额度事宜,有利于满足公司及 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本次担保对象亚信成都、亚 信信宁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企业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亚信成都、亚信信宁 2024 年度向银行 申请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的担保及有担保的授信额度事宜。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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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亚信成都、亚信信宁互相提供担保及有担保的授信事 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资金需求、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有利于公司和股东整 体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担保对象亚信成都、亚信信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企业经营稳定, 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互相提供担 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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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互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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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__ __
江 涛 徐石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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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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