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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S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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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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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1-038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6 月 29 日,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18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回购社会公众股的方式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19日相关公告)
2、2018年7月4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以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5日相关公告)
3、2018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2018年11月19日相关公告)
4、2018年12月5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衡 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8年12月6日相关公告)
(二)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根据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8 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8年12月5日为授予日,授予197名激励对 象399.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99元/股;授予59名激励对象518.8858万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4.90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办理完成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本次登记的197名激励对象获股票期权共计399.5万份,58名激励对象获限制性股票共 计518.7858万股。(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3日相关公告)
(3)2019 年 6 月 21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以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 回购的股份 2,381,000 股,即以 272,733,7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3 元人民币(含税)。鉴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18 年激励计划》中发生派发股票红利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由 4.902 元/股调整为 4.602 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9.99 元/股调整为 9.69 元/ 股。
(4)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以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 回购的股份 2,381,000 股,即以 272,555,7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4.35 元人民币(含税)。鉴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 司《2018 年激励计划》中发生派发股票红利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将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由 4.602 元/股调整为 4.167 元/股。
(三)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情况
(1)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根据《2018 年激励计划》、《2018 年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于吉鹏先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其对应的已授出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对应予以回购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10 万股,回购价格为 4.60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8 月 27 日相 关公告)
(2)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2018 年激励计划》、 《2018 年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时建国先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其对应的已授出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对应予以回购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8 万股,回购价格为 4.60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 月 2 日相关公告)
(3)上述已授出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7.8 万股已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全部 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已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6 月 15 日相关公告)
(4)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2018 年激励计划》、《2018 年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周麂先生、卢菁先生不符合激励条件, 其对应的已授出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对应予以回购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21.135 万股,回购价格为 4.167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由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以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的 股份 4,321,248 股,即以 272,486,4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25 元人民币(含税)。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发生派发股票红利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进行调整。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一)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七章“激励计划的实施程 序”的规定:
若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或增发等事项,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公司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获授限 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1、派息
P= 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二)调整情况
综合上述所述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167 元/股调整为 3.542 元/ 股。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系因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所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目前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 调整。
六、监事会审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系因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所致,该调整方 法、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对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