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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S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Jan 2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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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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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园区设计 公告编号:2015-010

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符合募集资金到帐

  • 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4]1334 号)的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A 股)股票 1,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9.97 元,募集资金总额 44,95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268.4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1,686.51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4691 号)。

二、 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批文文号
1 设计与技术中心技术改
造项目
18,580.00 18,580.00 苏州工业园区
3205101200146号
2 工程总承包业务开展项
10,500.00 10,500.00 -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批文文号
3 设计与营销服务网络建
设项目
2,609.00 2,609.00 苏园经投登字
[2012]12号
4 未来发展战略储备资金
项目
14,000.00 9,997.24 -
合计 45,689.00 41,686.24 -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 9,685.86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057 号《关于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配套
资金投资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拟以
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 设计与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18,580.00 9,685.86
2 工程总承包业务开展项目 10,500.00
3 设计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609.00
4 未来发展战略储备资金项目 9,997.24
合计 41,686.24 9,685.86

四、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9,685.8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园区设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园区设计本次以 9,685.86 万元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9,685.86 万元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并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表 示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园区设计以 9,685.86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 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 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专项审核确认,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057 号《关于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9,685.86 万元置换预先 己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以募集资金 9,685.8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 上网公告文件

  •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

  •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