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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S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Sep 28, 2017

57352_rns_2017-09-28_23be1449-393b-4e35-80f3-b3b5085de8da.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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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衡设 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聘任张谨为公司总经理,詹新建、陆学君、蒋文蓓、张延成、 于吉鹏、李铮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海英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胡义新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程 杰 杨海坤 龚菊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