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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S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Sep 12, 2017

57352_rns_2017-09-12_e0b58af2-63ea-45e2-b89f-482bfadf7958.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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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衡设 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冯正功、张谨、柏疆红、詹新建、陆学君、徐海英;独立董事候选人:程杰、杨海坤、 龚菊明。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及程序合法、合规,其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 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我们一致表示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请公 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贝政新 陈志强 程 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