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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S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Sep 2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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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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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 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 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议后,一致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 本型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购买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贝政新 陈志强 程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