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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S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Apr 1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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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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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中衡设计集 团股份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 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2011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了设立 审计委员会的议案,选举三名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批准朱林一为主任委员,内审部 为其日常工作机构。
201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朱林一辞 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陈志强为主任委员。
2014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由陈志 强、贝政新、张谨三人组成的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并决定由陈志强同志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 (一)2015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事项:
-
1、《2015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
2、《2015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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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4、《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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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二)2016 年 8 月 5 日,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
了以下事项:
- 1、《关于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三)2016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
过了以下事项:
- 1、《2016 年 1-6 月内审部工作报告》
-
(四)2016 年 9 月 4 日,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
了以下事项:
- 1、《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审查意见及续聘审计机构的意见》
-
(五)2016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
过了以下事项:
-
1、《2016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
2、《2016 年度内审部工作报告》
-
3、《2016 年度内审部工作报告》
-
三、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 1、监督及评估 201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 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 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 2、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能够就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 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未发 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 求,结合企业情况和经营特点,按照公司 2016 年度内控工作计划全面开展内部控制 工作,并完成《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总体评价
2016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 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2017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 工作,以及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陈志强、贝政新、张谨 2017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