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ARTS Group Co.,Ltd Annual Report 2019

Apr 29, 2020

57352_rns_2020-04-29_b2511c81-e90c-41b1-aa29-252dbaabfe65.PDF

Annual Repor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公司代码: 603017 公司简称:中衡设计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 除回购的股份 2,381,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35 元人民币(含税), 2019 年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
A股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衡设计 603017 园区设计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胡义新 李宛亭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
电话 0512-62586618 0512-62586618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 、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隶属于工程技术服务业,主要从事建筑专业领域的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及 项目管理业务。公司立足于国内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市场,以公共建筑、高端工业建筑、民用

建筑为主要业务领域,公司专注于提供贯通建筑工程全产业链的工程技术服务,并致力于成为迈 向卓越的国际一流设计与工程综合服务企业。

(1)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 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 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2)工程总承包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负责。

(3)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 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项目管理是指受业主委托,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 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2 、经营模式

公司是以工程设计为核心的提供贯通建筑工程全产业链的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不仅能为建设 项目提供整体设计(包括规划咨询、建筑创作、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智能化设计、 绿色生态设计等),还可以为建设项目提供项目管理、工程管理、工程总承包、工程全过程咨询业 务。该服务模式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充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技术服务业国际惯 例及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依靠已经建立的各种业务渠道、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有关的项目 信息,并由专人做好客户关系的维护及信息的跟踪。公司主要采取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和客户 直接委托等方式承接业务,其中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投标是公司承接业务的主要方式。

3 、主要业绩的驱动因素

公司的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公司积极贯彻内 生式增长与外延式发展并举的发展战略,凭借其先进的业务模式、服务理念、较强的技术优势, 及丰富的 EPC 项目经验,推动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战略布局,实现了营业收入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 19.42 亿元,同比增长 4.08%,其中,设计咨询业务完成营业 收入 9.42 亿元,同比增长 6.83%;工程总承包业务完成营业收入 7.03 亿元,同比减少 0.7%;工 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业务完成营业收入 1.70 亿元,同比减少 4.78%;招标代理及咨询完成营业收入 0.89 亿元,同比增长 23.17%。

公司 2019 年度营业收入排名前 5 位的客户共计实现营业收入 4.73 亿元,占公司全部营业收 入比例为 24.37%。

4 、行业发展状况

随着我国城镇化率的提升、基础设施的完善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我国建筑业市场空间 巨大。此外,随着国家和社会对建筑质量、节能环保的重视,建筑业逐步转型和升级,促进了建 筑师负责制、绿色建筑、BIM 技术和装配式建筑等建筑理念和技术在我国的普及,工程总承包、 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业态和商业模式也受到各级政府的鼓励和支持。2017 年 2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 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建筑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首要环节,与建筑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建筑业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转型 升级的趋势,为建筑设计行业及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机遇。

(1)我国建筑业市场空间巨大

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期,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化率仍处于较低水平。 城镇化率的不断提升,直接推动了建筑业的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城镇化率由 2010 “ ” 年的 47.50%提升至 2016 年的 57.35%。 十三五规划 纲要提出,到 2020 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 60%,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 No.8》指出,预计到 2030 年我 国城镇化率将达到 70%左右。

(2)我国建筑业转型升级趋势明显

随着国家和社会对建筑质量、节能环保的重视,建筑业的转型和升级迫在眉睫,建筑师负责 制、绿色建筑、BIM 技术和装配式建筑等建筑理念和技术在我国日益普及,前景广阔;另一方面, 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业态和商业模式也受到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鼓励和支持。

①工程总承包是建筑业主管部门鼓励的优先模式

相较于传统承包模式而言,工程总承包模式具有三个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 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可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 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从而加快建设 进度、控制成本和提升质量;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 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2016 年 5 月住建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建设单位 在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应当本着质量可靠、效率优先的原则,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 式,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2017 年 12 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指出,在 全面推行施工总承包的基础上,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综合实力强的大型设计和施工总

承包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各地每年都要明确不少于 20%的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的项目实施 工程总承包。

2018 年 7 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公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深圳市 开展工程总承包企业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试点的复函》(建办市函【2018】347 号),同意在上海、 深圳市开展工程总承包企业编制施工图设计图文件试点,同步开展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工程咨 询试点。

2018 年 9 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和通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 2018-2020 年,政 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新建项目应逐步采用工程总承包。2021-2025 年,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 金新建项目应全面推广工程总承包。

②全过程工程咨询将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必然方向

全过程工程咨询不仅能够提高产业集约度,还能提高行业集中度,是建筑业新兴业态。《住房 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7 年工作要点》明确指出,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开展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积极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鼓励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 务;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推进企业在民用建筑项目提供项目策划、技术顾问咨询、建筑设计、 施工指导监督和后期跟踪等全过程服务。

2019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 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 号),从鼓励发展多种形式全过程工程咨询、重点培育全过程工 程咨询模式、优化市场环境、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

随着国家和各省市地区相关指导政策和制度的陆续出台,全过程工程咨询将成为建筑业发展 的必然方向。

③建筑师负责制是建筑业的重要改革之一

从 2017 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在民用建筑 项目中加快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到 2017 年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关于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从 2015 年启动首个 —— 试点 上海自贸保税区扩大到上海自贸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厦门自贸区、辽宁自贸区大 连片区,建筑师负责制这一建筑业重要改革之一,随着国家政策、地方政策的支持和试点的增多, 方向逐步变得清晰。

(3)区域规划持续推进,加快城市群发展

随着侧供给改革的持续推进和城镇化程度不断提高,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相互调整,不同要 素在各区域之间的流动更为频繁,要素流动对区域综合环境和竞争力优势更加倚重。各地区频出 区域发展规划,以及区域间协同和联动发展效应,为工程设计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空间。

①2019 年 3 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 家战略,编制实施发展规划纲要。长江经济带发展要坚持上中下游协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综 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经济带。

②2017 年 4 月 1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雄安新区是继深 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也是继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后又 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历史性战略选择,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

③继 2017 年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提“粤港澳大湾区”、提出“研究制定粤港 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之后,2018 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 工作报告》再提“粤港澳大湾区”,明确 2018 年要“出台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全面推进内 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2019 年 2 月 18 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粤港澳大湾区这一由深圳参与提出并积极倡导的思路构想,正在国家战略层面加快规划发展,无 疑为工程建设领域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④2018 年 4 月 13 日下午,习近平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 30 周年大会上郑重宣布,党中 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 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

(4)“一带一路”战略持续推进,对外工程持续增长

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推进,我国海外投资业务量稳步增长。根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 程勘察设计行业 2018 年度发展研究报告》,从“一带一路”倡议首次提出的 2013 年开始截至到 2017 年,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累计签订合同额 2.09 万亿美元,七成已经完成。2017 年,中国企业在 “一带一路”沿线的 61 个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 7217 份,新签合同额 1443.2 亿美元,占 同期中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 54.4%,同比增长 14.5%;完成营业额 855.3 亿美元,占同期 “ ” 总额的 50.7%,同比增长 12.6%。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和产能领域仍潜藏巨大商机。

(5)建筑业的发展和升级创造了良好的市场机遇

伴随着我国建筑业良好的发展态势和转型升级,建筑设计行业的经营规模、管理水平和经济 效益均得到了较快发展。根据住建部发布《2018 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2018 年全国工 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总计 51915.2 亿元。其中,工程勘察收入 914.8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1.8%;

工程设计收入 4609.2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8.9%;工程总承包收入 26046.1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50.2%。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全年利润总额 2453.8 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2.1%;企业净利润 2045.4 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3.7%。

5 、行业地位

在美国《工程新闻记录》(简称“ENR”)和中国《建筑时报》主办的“2018 年中国工程设计企 业 60 强”排名中,公司以 2018 年设计营业收入(不包含总承包的工程施工收入)位列第 42 位。 2016-2019 年,公司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分会评比中,连续四年入选“中国十大民营 ” 工程设计企业 。

(3)在 2018 年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综合实力排序中位列江苏省建筑设计企业综合实力第一。

(4)2017 年上半年公司被住建部选定为全国首批 40 家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其中设计 企业为 24 家),2017 年下半年,住建部办公厅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 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建办科函[2017]771 号),公司成为首批获得认定的“国家装 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之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9年 2018年 本年比上年
增减(%)
2017年
总资产 3,539,177,895.47 3,111,410,497.80 13.75 2,879,360,325.91
营业收入 1,942,336,972.89 1,866,125,286.44 4.08 1,454,294,466.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199,497,359.94 168,200,312.49 18.61 150,533,593.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175,263,869.77 161,662,360.88 8.41 141,561,035.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1,879,654,801.04 1,767,783,657.77 6.33 1,705,173,839.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152,090,569.90 89,218,267.78 70.47 179,540,902.13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73 0.62 17.74 0.55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73 0.62 17.74 0.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11.04 9.70 增加1.34个百分点 9.33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第二季度
(4-6月份)
第三季度
(7-9月份)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 324,637,647.47 426,100,266.36 414,419,364.92 777,179,694.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22,563,247.68 60,948,720.89 48,911,218.57 67,074,172.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
22,295,654.87 55,506,804.17 40,200,688.31 57,260,722.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57,376,536.74 -17,750,784.91 97,226,131.97 229,991,759.58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6,25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6,42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
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
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
数量
赛普成长 0 101,450,008 36.88 0 质押 28,660,000 境内非国
有法人
冯正功 0 19,755,714 7.18 0 0 境内自然
张谨 0 7,260,460 2.64 200,000 0 境内自然
苏州广电传媒
集团有限公司
0 6,355,932 2.31 0 0 境内非国
有法人
邹金新 28,572 4,350,000 1.58 0 0 境内自然
柏疆红 4,600 3,572,105 1.30 624,000 质押 2,855,605 境内自然
苏州市历史文
化名城发展集
团创业投资有
0 3,177,966 1.16 0 0 境内非国
有法人
限公司
苏州汇方同达
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
0 3,177,966 1.16 0 质押 2,777,966 境内非国
有法人
陆学君 0 3,042,964 1.11 160,000 0 境内自然
徐宏韬 0 2,693,192 0.98 0 0 境内自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冯正功系赛普成长控股股东,冯正功与赛普成长系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
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picture [301 x 16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picture [275 x 20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 194,233.70 万元,同比增长 4.08%,其中,设计咨询业务完成营业 收入 94,230.38 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 48.51%;工程总承包业务完成营业收入 70,307.36 万 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 36.20%;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业务完成营业收入 17,045.54 万元,占 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 8.78%;招标代理及咨询完成营业收入 8,855.64 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 的 4.56%。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949.74 万元,同比增长 18.61%;完成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7,526.39 万元,同比增长 8.41%。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353,917.79 万元,同比增长 13.7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87,965.48 万元,同比增长 6.3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 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和 2019 年 9 月 19 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 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2017 年修订)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 号 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 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 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 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 号和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

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 母公司
(1)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投资重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305,609,000.00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308,454,100.7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26,716,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
31,582,537.07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1,117,531.12元
归属于母公司留存收益:增加
6,095,776.35元
归属于少数股东留存收益:增加
498,330.31 元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
158,600,000.00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
159,245,767.13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
26,716,000.00元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
31,582,537.07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826,845.63元
留存收益:增加4,685,458.57元
(2)其他非流动资产
-抵欠设计费房产重
分类至“应收账款-以
担保物担保的组合”
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增加6,969,414.00元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6,969,414.00元
应收账款:增加0元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0元
(3)对“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计
提预期信用损失准
备。
应收票据:减少857,641.49元
应收账款:增加5,572,502.67元
其他应收款:减少251,847.44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753,635.93元
归属于母公司留存收益:增加
3,312,755.08元
归属于少数股东留存收益:增加
396,622.74 元
应收票据:减少416,675.83元
应收账款:增加2,956,716.49元
其他应收款:减少9,787.09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379,538.03元
留存收益:增加2,150,715.54元

以按照财会〔2019〕6 号和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合并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207,199,523.38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207,199,523.38
其他流动资
摊余成本 305,609,000.00 交易性金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308,454,100.71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91,803,202.61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90,945,561.12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858,421,385.13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870,963,301.80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113,651,139.01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113,399,291.57
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
以成本计
量(权益工
具)
26,716,000.00 其他非流动资
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31,582,537.07
母公司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原金融工具准则 原金融工具准则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101,905,293.59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101,905,293.59
其他流动资产 摊余成本 158,600,000.00 交易性金融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159,245,767.13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70,885,639.97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70,468,964.14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406,655,328.47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409,612,044.96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62,692,107.19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62,682,320.10
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以成本计量
(权益工具)
26,716,000.00 其他非流动
资产金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31,582,537.07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 (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 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 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财 会〔2019〕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 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 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
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衡咨询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园区规划
江苏苏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苏通设计
境群规划设计顾问(苏州)有限公司 境群规划
中衡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卓创设计
昆明卓创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昆明卓创
重庆卓创绿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卓创建设
苏州华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苏州华造
子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
中衡设计集团苏州建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中衡节能
中衡设计集团苏州幕墙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中衡幕墙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咨询
重庆卓创开文园林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开文设计
重庆卓创纬信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纬信设计
杭州浙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造价
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衡建设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 ” 体中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