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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ma Comm.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May 2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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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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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8101

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58巷2號7樓
公司電話:02-26587718

1


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財務報告目錄

| 項目 | 頁次 | 財務報表
附註編號 |
| --- | --- | --- |
| 一、封面 | 1 | |
| 二、目錄 | 2 | |
| 三、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 3 | |
|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 4-9 | |
|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 10-11 | |
|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 12 | |
|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 13 | |
|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 14-15 | |
|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 |
| (一)公司沿革 | 16 | 一 |
| (二)通過財務報表之日期及程序 | 16 | 二 |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6-20 | 三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20-32 | 四 |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33 | 五 |
|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34-55 | 六 |
| (七)關係人交易 | 55-58 | 七 |
| (八)質押之資產 | 58 | 八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58-59 | 九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59 | 十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59 | 十一 |
| (十二)其他 | 60-68 | 十二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十三 |
|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69 | |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69 | |
| 3.大陸投資資訊 | 69 | |
| (十四)部門資訊 | 76-77 | 十四 |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自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李森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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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SW

信永中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SHINEWING CPAs | T. (886) 2 7706 4888 | F. (886) 2 7706 4899

10595 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1號11樓 | 11F, 1, Sec. 4, Nanjing E. Rd., Taipei 10595, Taiwan | www.swtw.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簡稱「華冠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華冠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華冠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華冠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Catalyst for success


一、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一),主要估計及假設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二)及存貨評價相關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五)。

華冠公司及其子公司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由於科技進展汰換速度快,且新產品及生產技術更新可能會讓消費者需求發生重大改變,導致存貨淨變現價值估計需仰賴管理階層之主觀判斷,係屬具不確定性之會計估計。因此,存貨評價為本會計師執行華冠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本年度關鍵查核事項之一。

本會計師對存貨評價所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包含(但不限於)瞭解華冠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採用之存貨評價政策,並檢視其是否已按既定之會計政策執行;抽樣存貨庫齡之正確性並分析存貨庫齡變化情形;檢視過去對存貨備抵損失提列之合理性,並與本期估列存貨備抵損失之方法及假設作比較,以評估本期估列存貨備抵損失之方法及假設是否允當。

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有關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十三)及四(十六),主要估計及假設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二)其明細及變動情形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七)。

華冠公司及其子公司屬於高資本支出產業,產能備置為該產業發展所必須,然受主要原料價格波動及市場需求緊縮之影響下,獲利情況波動較大,因此,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之評估係屬重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評估過程包含辨認現金產生單位、決定評價方式、選擇重要假設及計算可回收金額等,以上各項均須仰賴管理階層之主觀判斷,係屬具有高度不確定性之會計評估。

本會計師對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估計所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包含(但不限於)評估華冠公司及其子公司管理階層辨認可能減損之現金產生單位及內外部減損跡象,取得管理階層委託外部專家出具之減損報告;檢視期後重大交易事項,辨認報導日後是否存有任何影響減損測試之事項。

5


三、關係人交易

有關放款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八),相關交易及資訊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七。

華冠公司及其子公司與關係人間之交易頻繁,考量與關係人間之交易可控性較高,且關係人交易條件之合理性及其商業實質將對該等交易於合併財務報告之表達存有重大影響,因此,本會計師將關係人交易列為本年度關鍵查核事項之一。

本會計師對關係人交易所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包含(但不限於)取得華冠公司及其子公司管理階層提供之關係人交易明細表及其聲明所有關係人交易均已提供查核之客戶聲明書;檢視各項關係人交易人類型,核對或抽核關係人交易明細表所列之各項關係人交易之原始憑證或相關文件、詢問管理階層以瞭解與關係人交易之原因及其交易價格依據與合理性、檢視關係人交易產生之應收付款項之實際收付款情形,考量上述所取得之各項證據評估管理階層主張其關係人交易具有商業實質之合理性;發函詢證關係人,並就回函結果與關係人交易明細表所列內容核對;檢視重大期後事項,是否會有影響對原關係人交易之處理者;檢視各項關係人交易是否已於合併財務報告做適當之揭露。

四、繼續經營假設之評估

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發生虧損新台幣111,056仟元,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累積虧損達新台幣350,941仟元。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二改善營運及財務狀況對策所述,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階層已陸續採行必要措施,以確保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未來能繼續營運並逐步改善財務狀況。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未來一年內之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列為本年度關鍵查核事項之一。

本會計師主要執行之因應查核程序如下:

  1. 與管理階層討論影響繼續經營假設之事件或情況暨其因應計畫。
  2. 評估管理階層因應計畫之可行性及改善財務狀況之效果。
  3. 取得及驗證管階層編製之未來十二個月現金流量預測之合理性,包括:
    (1) 評估管理階層所使用之預測財務資訊中各項假設之合理性;
    (2) 查詢借款合約之條款,確認無違約情事造成非預期之現金流出;

6


(3) 檢視現有融資合約,確認授信期間及尚未動支之額度,另檢視期後新增現金增資是否足以支應未來十二個月之營運資金。

  1. 評估管理階層於財務報表附註揭露之適當性。

其他事項

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及其他事項段落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華冠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華冠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華冠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

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華冠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7


  1.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2.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華冠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華冠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3.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4. 對於華冠公司及其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華冠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8


信永中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郭鎮

王卉 陳光 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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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文號:(108)金管證審字第1080305189號

(107)金管證審字第1070345892號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四年度十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附註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11XX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50,390 9 $ 40,407 6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三) 35,182 6 88,230 14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六(三)及七 -- -- 3,355 --
1200 其他應收款 六(四) 3,558 1 3,706 1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六(四)及七 230 -- 744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7,405 1 11,929 2
130X 存貨 六(五) 3,938 1 13,282 2
1410 預付款項 39,229 7 20,756 3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24,365 4 24,118 4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流動資產合計 7,738 1 673 --
172,035 30 207,200 32
15XX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六(二) -- -- --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六) 305,078 54 332,423 52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七)及八 47,066 8 53,646 8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八) 23,520 4 22,256 4
1780 無形資產 六(九) 1,732 -- 6,307 1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廿七) 4,595 1 4,774 1
1915 預付設備款 2,916 1 152 --
1920 存出保證金 11,285 2 9,917 2
1930 長期應收款項 六(十一) 625 -- 2,465 --
非流動資產合計 396,817 70 431,940 68
資產總計 $ 568,852 100 $ 639,140 100

(接下頁)


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續)

民國一一四年度十七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承上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21XX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二) $ 12,000 2 $ 12,917 2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六(廿一) 14,914 3 19,661 3
2150 應付票據 六(十三) -- -- -- --
2170 應付帳款 六(十三) 25,105 4 77,560 12
2200 其他應付款 31,926 6 34,689 5
222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107,697 19 51,091 8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325 -- --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六(八)及七 5,272 1 15,919 3
2310 預收款項 -- -- 268 --
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 六(十四) 20,089 4 28,806 5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2,744 -- 7,116 1
流動負債合計 220,072 39 248,027 39
25XX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四) -- -- 10,897 2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六(八)及七 8,196 2 3,484 --
2622 長期應付款-關係人 46,777 8 260,685 41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六(十五) 5,956 1 5,112 1
2645 存入保證金 183 -- -- --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 1,000 -- 1,000 --
非流動負債合計 62,112 11 281,178 44
負債總計 282,184 50 529,205 83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3110 普通股股本 六(十六) 464,662 82 266,662 42
3140 預收股本 六(十六) 39,600 7 -- --
3200 資本公積 六(十七) 120,344 21 61,084 10
3300 保留盈餘 六(十八)
3350 待彌補虧損 ( 350,941 ) ( 62 ) ( 228,722 ) ( 36 )
3400 其他權益 六(十九) ( 16,445 ) ( 3 ) ( 9,622 ) ( 2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257,220 45 89,402 14
36XX 非控制權益 六(廿) 29,448 5 20,533 3
權益總計 286,668 50 109,935 17
負債及權益總計 $ 568,852 100 $ 639,140 100

董事長:李森田

經理人:何文魁

會計主管:尤坤澳

11


青訊華

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項目 附註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 六(廿一)及七 $ 391,196 100 $ 146,575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五) ( 317,660 ) ( 81 ) ( 104,159 ) ( 71 )
5900 營業毛利 73,536 19 42,416 29
6000 營業費用 六(廿五)
6100 推銷費用 ( 8,255 ) ( 2 ) ( 15,070 ) ( 10 )
6200 管理費用 ( 112,696 ) ( 29 ) ( 109,915 ) ( 75 )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40,224 ) ( 10 ) ( 69,666 ) ( 48 )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六(三)、六(四)
及六(十一) ( 4,487 ) ( 1 ) ( 7,956 ) ( 5 )
( 165,662 ) ( 42 ) ( 202,607 ) ( 138 )
6900 營業損失 ( 92,126 ) ( 23 ) ( 160,191 ) ( 109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廿二) 348 -- 145 --
7010 其他收入 六(廿二)及七 15,458 4 20,090 14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廿三) ( 923 ) -- 10,503 7
7050 財務成本 六(廿六)及七 ( 3,409 ) ( 1 ) ( 19,879 ) ( 14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六(六) ( 12,838 ) ( 3 ) 6,545 5
( 1,364 ) -- 17,404 12
7900 稅前淨損 ( 93,490 ) ( 23 ) ( 142,787 ) ( 97 )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廿七) ( 7,095 ) ( 2 ) ( 8,858 ) ( 6 )
8200 本期淨損 ( 100,585 ) ( 25 ) ( 151,645 ) ( 103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305 ) -- -- --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六(六) 449 -- 10,871 7
六(廿七)
67 -- --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211 -- 10,871 7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8,285 ) ( 2 ) 10,369 7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 8,285 ) ( 2 ) 10,369 7
8,074 ) ( 2 ) 21,240 14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08,659 ) ( 27 ) ($ 130,405 ) ( 89 )
8600 淨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111,056 ) ( 28 ) ($ 161,193 ) ( 110 )
8620 非控制權益 10,471 3 9,548 7
($ 100,585 ) ( 25 ) ($ 151,645 ) ( 103 )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117,574 ) ( 30 ) ($ 150,495 ) ( 103 )
8720 非控制權益 8,915 2 20,090 14
($ 108,659 ) ( 28 ) ($ 130,405 ) ( 89 )
每股盈餘 六(廿八)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元) ($ 3.15 ) ($ 9.22 )

董事長:李森田

青訊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何文魁

文貞

會計主管:尤坤漪

12


事冠通諸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

1986年1月1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普通股股本 預收股本 資本公積 待彌補虧損 其他權益 總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 728,311 $ -- $ 32,939 ($ 650,509) ($ 184) ($ 19,807) $ 90,750 $ 443 $ 91,193
減資彌補虧損 ( 582,649 ) -- -- 582,649 -- -- -- -- --
現金增資 121,000 -- 28,145 -- -- -- 149,145 -- 149,145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 -- -- 2 -- -- 2 -- 2
266,662 -- 61,084 ( 67,858 ) ( 184 ) ( 19,807 ) 239,897 443 240,340
一一三年度淨損 -- -- -- ( 161,193 ) -- -- ( 161,193 ) 9,548 ( 151,645 )
一一三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329 10,369 -- 10,698 10,542 21,240
一一三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160,864 ) 10,369 -- ( 150,495 ) 20,090 ( 130,405 )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266,662 -- 61,084 ( 228,722 ) 10,185 ( 19,807 ) 89,402 20,533 109,935
現金增資 198,000 39,600 59,260 -- -- -- 296,860 -- 296,8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 -- -- ( 11,468 ) -- -- ( 11,468 ) -- ( 11,468 )
464,662 39,600 120,344 ( 240,190 ) 10,185 ( 19,807 ) 374,794 20,533 395,327
一一四年度淨損 -- -- -- ( 111,056 ) -- -- ( 111,056 ) 10,471 ( 100,585 )
一一四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305 ( 6,823 ) -- ( 6,518 ) ( 1,556 ) ( 8,074 )
一一四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110,751 ) ( 6,823 ) -- ( 117,574 ) 8,915 ( 108,659 )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464,662 $ 39,600 $ 120,344 ($ 350,941 ) $ 3,362 ($ 19,807 ) $ 257,220 $ 29,448 $ 286,668

董事長:李森田

合併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何文魁

文創

會計主管:尤坤濤

13


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稅前淨損 ($) 93,490 ($) 142,787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29,571 45,652
攤銷費用 5,348 7,429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4,487 7,956
利息費用 3,409 19,879
利息收入 (348) (145)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利益)之份額 12,838 (6,545)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569 (23,149)
無形資產減損損失 -- 194
淨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2,078) 2,904
存貨跌價損失 7,223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減少 56,110 8,775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減少(增加) (163) 3,077
存貨減少 2,147 43,357
預付款項減少(增加) (18,473) 13,170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減少(增加) (247) 942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7,065) (372)
合約負債減少 (4,747) (4,499)
應付票據減少 -- (743)
應付帳款減少 (52,455) (47,412)
其他應付款減少 (2,763) (29,551)
預收款項減少 (268) (489)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增加) 606 (101)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 (4,372) (9,485)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64,161) (111,943)

(接下頁)


华冠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續)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二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承上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4年度 113年度
收取之利息 178 145
支付之利息 ( 2,528 ) ( 5,096 )
退還(支付)之所得稅 ( 2,067 ) 2,861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68,578 ) ( 114,033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對子公司之收購 -- ( 4,666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0,841 ) ( 8,755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30 31,577
存出保證金增加 ( 1,368 ) 30
取得無形資產 ( 843 ) ( 1,672 )
長期應收款減少(增加) 1,488 ( 1,648 )
預付設備款減少(增加) ( 2,764 ) 25
收取之股利 3,488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10,710 ) 14,831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 ( 917 ) ( 73,000 )
舉借長期借款 15,000 --
償還長期借款 ( 34,614 ) ( 29,536 )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183 ( 216 )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增加 56,659 35,308
長期應付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 213,908 ) 107,825
租賃本金償還 ( 22,314 ) ( 27,249 )
現金增資 296,860 149,145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96,949 162,277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7,678 ) ( 28,845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9,983 34,23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0,407 6,177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50,390 $ 40,407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李森田

經理人:何文魁

金錫

會計主管:尤坤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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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有註明外,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八十八年八月核准設立,登記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58巷2號7樓。本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組成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併稱「合併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手機及電子零組件與太陽能產品及設備之製造、加工及銷售等。

二、通過財務報表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表已於一一五年三月十二日經董事會通過後發布。

三、新發佈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1. 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一一四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新準則、解釋及修正 主要修訂內容 IASB發布之生效日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缺乏可兌換性」 此修正定義可兌換性,並提供當某一貨幣缺乏可兌換性時,企業如何決定衡量日之即期匯率之相關應用指引。另此修正要求企業於某一貨幣不可兌換為另一貨幣時,於其財務報表中提供更有用之資訊。 西元2025年1月1日
  1. 合併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1. 金管會認可之一一五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新準則、解釋及修正 主要修訂內容 IASB發布之生效日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 (1)釐清並增加評估金融資產是否符合僅支付本金和利息(SPPI)標準的進一步指引,範圍包括根據或有事件改變現金流量的合約條款(例如,與ESG目標連結的利率)、無追索權特性之工具,及合約連結工具。 西元2026年1月1日

(接下頁)

16


(承上頁)

(2) 新增為某些具有可改變現金流量的合約條款的工具(例如某些具有與實現環境、社會和治理(ESG)目標相關的特徵的工具),應揭露或有事項性質之質性描述;有關可能來自該等合約條款之合約現金流量變動範圍之量化資訊;及於該等合約條款下金融資產之總帳面金額及金融負債之攤銷後成本。

(3) 釐清某些金融資產和負債的認列和除列之日期,新增在使用電子支付系統以現金交割金融負債(或部分金融負債)時,當且僅當企業發起支付指令並導致以下情況時,允許企業在交割日前視為將金融負債解除:

A. 企業不具有撤銷、停止或取消支付指定之能力;
B. 企業因該支付指令而不具有取得用於交割之現金之實際能力;
C. 與該電子支付系統相關之交割風險並不重大。

(4) 更新透過不可撤銷之選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FVOCI)應按每一種類揭露其公允價值,無須再按每一標的揭露其公允價值資訊。另應揭露於報導期間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損益金額,分別列示於報導期間內除列之投資有關之公允價值損益金額,及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仍持有之投資有關之公允價值損益金額;以及於報導期間除列投資而於報導期間移轉至權益之累積損益。

  •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涉及依賴自然電力的合約」

此修正就企業涉及因發電來源取決於不可控的自然條件(例如天氣)的基礎,產生電量變化的合約,分別說明如下:

(1) 釐清企業購買或銷售自然電力的合約對於「自用」要求的應用:當合約規定企業有義務在發電時購買並接收電力,且合約電力交易市場的設計和營運要求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出售任何數量的未使用電力,則企業須考量有關其在不超過12個月合理時間內對於過去、當前和預期未來電力交易的合理且有支持的資訊,當其購買足夠的電力來抵消在其售電的同一市場中銷售的任何未使用的電力,則該企業是電力的淨購買者。

新增應用修正案為自用之涉及自然電力的合約,須揭露:

A. 企業面臨基礎電量的變化以及

  • 西元 2026 年 1 月 1 日

(接下頁)


(承上頁)

企業可能被要求在無法使用電力的交付間隔期間購買電力的風險;

B. 未認列的合約承諾,包括根據這些合約購電預計的未來現金流量;和
C. 合約於報告期間內對企業財務績效的影響。

(2) 釐清指定涉及自然電力的合約為避險工具如何得以適用避險會計:得將被避險項目指定為預測電力交易的可變名義金額,該金額與預期由避險工具中提及的發電設施交付的自然電力的可變金額一致。另當避險工具的現金流量企業在現金流量避險關係中,當指定涉及自然電力的合約作為避險工具,是以指定的預期交易的發生為條件,則該預期交易被推定為極有可能發生。

對於將涉及自然電力的合約指定為避險工具之企業,應按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依風險類別進行分類之避險工具揭露其條款及條件。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取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並建立企業所發行保險合約之認列、衡量、表達及揭露原則。此準則適用於企業所發行之保險合約(包含再保險合約)、所持有之再保險合約及所發行之具裁量參與特性之投資合約,前提是該企業亦發行保險合約。嵌入式衍生工具、可區分之投資組成部分及可區分之履約義務應與保險合約分離。於原始認列時,企業應將所發行保險合約組合分為三群組:虧損性、無顯著風險或為虧損性及剩餘合約群組。此準則要求現時衡量模式,於每一報導期間再衡量該等估計。衡量係基於合約之折現及機率加權後之現金流量、風險調整及代表合約未賺得利潤(合約服務邊際)之要素。企業得對部分保險合約適用簡化衡量方法(保費分攤法)。於企業提供保險保障期間及企業自風險解除時認列保險合約群組所產生之收益。若保險合約群組成為虧損,企業立即認列損失。企業應分別列報保險收入、保險服務費用及保險財務收益及費用,並須揭露有關來自於保險合約之金額、判斷及風險資訊。此修正包括遞延生效日、保險取得現金流量之預期回收、可歸屬於投資服務之合約服務邊際、所持有之再保險合約一損失之回收及其他等修正,該等修正並未改變準則之基本原則。

  •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接下頁)

四元2023年1月1日

四元2023年1月1日


(承上頁)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比較資訊」

此修正允許企業於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以下簡稱IFRS 17)所列報之各比較期間選擇適用分類覆蓋法。此選擇允許企業對於所有金融資產,包括該等並未與IFRS 17範圍內之合約連結之活動所持有者,按逐項工具基礎,於比較期間基於其預期對該等資產於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以下簡稱IFRS 9)時將如何分類,分類該等金融資產。已適用IFRS 9或將同時初次適用IFRS 9及IFRS 17之企業得選擇適用分類覆蓋法。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第11冊

主係透過修改公報索引或用語以避免產生混淆,實務上通常無實質影響。

西元2026年1月1日

  1. 合併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簡稱 IASB)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1. 下列新準則及修正業經 IASB 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新準則、解釋及修正 主要修訂內容 IASB發布之生效日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此修正解決了現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的不一致。投資者出售(投入)資產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之交易,視出售(投入)資產之性質決定認列全部或部份處分損益:(1)當出售(投入)之資產符合「業務」時,認列全部處分損益;(2)當出售(投入)之資產不符合「業務」時,僅能認列與非關係投資者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範圍內之部分處分損益。 待IASB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並更新綜合損益表之架構,及新增管理績效衡量之揭露,並強化運用於主要財務報表及附註之彙總及細分原則。 西元2027年1月1日(註)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9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 此準則允許合格子公司適用減少揭露要求之IFRS會計準則。 西元2027年1月1日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貨幣」 此修正新增從非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之功能性貨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之表達貨幣時,所有金額(含比較金額)須採用最近一期財務狀況表日之收盤匯率換算。而此修正亦包括一項例外,針對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均為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之貨幣,且其國外營運機構為非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之功能性貨幣之企業,免於重新換算比較金額。並新增揭露包含換算方 西元2027年1月1日

(接下頁)


(承上頁)

法及適用該換算方法之國外營運機構
之彙總財務資訊。

註:金管會於一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之新聞稿中宣布公開發行公司將於一一七年度起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以下簡稱 IFRS 18);另企業如有提前適用 IFRS 18之需求,亦得於金管會認可 IFRS 18後,選擇提前適用 IFRS 18規定。

  1. 合併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影響情形待評估外,其餘並無重大影響。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表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說明如下: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

(二)編製基礎

  1. 除下列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1)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 按退休基金資產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負債。

  1. 以下所述之重大會計政策一致適用於本合併財務報表涵蓋之所有期間。

  2. 編製符合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之財務報表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值,在應用合併公司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之項目,或涉及合併財務報表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明。

(三)合併基礎

  1. 合併報表編製原則

(1) 合併公司將所有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之個體。子公司指受合併公司控制之個體(包括結構型個體),當合併公司曝露於來自對該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對該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合併公司即控制該個體。子公司自合併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納入合併財務報告,於喪失控制之日起終止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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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併公司內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未實現損益業已銷除。子公司之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合併公司採用之政策一致。

(3) 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各組成部分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綜合損益總額亦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因而導致非控制權益發生虧損餘額。

(4) 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導致喪失控制(與非控制權益之交易),係作為權益交易處理,亦即視為與業主間進行之交易。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

(5) 當合併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係按公允價值重新衡量,並作為原始認列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或原始認列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成本,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於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合併公司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如於處分相關資產時將被直接轉入保留盈餘,則將該利益或損失直接轉入保留盈餘。

  1. 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主要業務 所持股權百分比(%) 說明
114年
12月31日 113年
12月31日
本公司 Technovation (Cayman)
Corp. (Technovation) 行銷公司 100.00% 100.00% --
本公司 Arima Communication
(Cayman) Corp. (Arima Communication Cayman) 控股公司 100.00% 100.00% --
本公司 冠如投資(股)公司
(冠如投資) 投資公司 100.00% 100.00% --
Arima Communication Cayman 華冠通訊(江蘇)有限公司
(華冠江蘇) 生產銷售手機等業務 100.00% 100.00% --
Arima Communication Cayman PT Adi Reka Mandiri
(PTARM) 通訊設備及電子製造 60.00% 60.00% 註1
冠如投資 華昌能源(股)公司
(華昌能源) 控股公司 96.62% 96.62% --
華昌能源 光利能源(股)公司
(光利能源) 銷售太陽能產品等業務 100.00% 100.00% --

註1:Arima Communication Cayman 於民國一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取得 PTARM 15%之股權,金額為8,852仟元,Arima Communication Cayman 共取得 PTARM 60%之表決權,故對 PTARM 具有控制力。

  1.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無。
  2. 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無此事項。
  3. 重大限制:無此事項。
  4. 對合併公司具重大性之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

合併公司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具重大性之非控制權益及所屬子公司之財務資訊列示如下:

主要營業場所 非控制權益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子公司名稱 金額 (仟元) % 金額 (仟元) %
PT Adi Reka Mandir 印尼 $ 29,152 40.00 $ 20,178 40.00

資產負債表

PT Adi Reka Mandiri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64,812 $ 89,121
非流動資產 37,759 41,642
流動負債 ( 23,735 ) ( 75,204 )
非流動負債 ( 5,956 ) ( 5,112 )
淨資產總額 $ 72,880 $ 50,447

綜合損益表

PT Adi Reka Mandiri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收入 $ 374,518 $ 593,061
本期淨利 $ 26,326 $ 18,846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6,087 $ 19,812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10,435 $ 10,604
支付予非控制權益股利 $ -- $ --

現金流量表

PT Adi Reka Mandiri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39,616 $ 22,040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8,284 ) ( 8,635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5,186 ) ( 13,343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16,146 $ 62

(四)外幣換算

合併公司內每一個體之財務報表所列之項目,均係以該個體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即「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1. 外幣交易及餘額

(1) 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或衡量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除了符合現金流量避險和淨投資避險而遞延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外,換算此等交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2) 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3) 外幣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屬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屬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則按初始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4) 所有兌換損益於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報。

  1. 國外營運機構之換算

(1) 貨幣與表達貨幣不同之所有合併個體,其經營結果和財務狀況以下列方式換算為表達貨幣:

A. 表達於每一資產負債表之資產及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匯率換算;

B. 達於每一綜合損益表之收益及費損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及

C. 有因換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2) 當部分處分或出售之國外營運機構為子公司時,係按比例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國外營運機構之非控制權益。惟當合併公司即使仍保留對前子公司之部分權益,但已喪失對國外營運機構屬子公司之控制,則係以處分對國外營運機構之全部權益處理。

(3) 收購國外個體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視為該國外個體之資產及負債,並按期末匯率換算。

23


(五)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1. 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合併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資產。

  1. 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4)不具有將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月個月之權利者。

合併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負債。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1. 合併公司合併現金流量表中,現金及約當現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三個月內到期之定期存款、自取得日起三個月內到期之其他短期具高度流動性投資以及可隨時償還並為整體現金管理一部份之銀行透支。銀行透支列示於資產負債表中流動負債之短期借款項下。
  2. 約當現金係指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短期且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

(1) 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者。
(2) 利率變動對其價值之影響甚少者。

(七)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 係指原始認列時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投資的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或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債務工具投資:

(1) 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2)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1. 合併公司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採用交易日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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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加計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

(1) 屬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除列時,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積利益或損失後續不得重分類至損益,轉列至保留盈餘項下。當收取股利之權利確立,與股利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及股利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合併公司於損益認列股利收入。

(2) 屬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除列前之減損損失、利息收入及外幣兌換損益認列於損益,於除列時,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積利益或損失將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

(八)應收帳款及票據

  1. 係指依合約約定,已具無條件收取因移轉商品或勞務所換得對價金額權利之帳款及票據。
  2. 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及票據,因折現之影響不大,合併公司係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九)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就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與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或合約資產、應收租賃款、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考量所有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包括前瞻性者)後,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並未顯著增加者,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者,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就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或合約資產,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十)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將除列金融資產:

  1. 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之權利失效。
  2. 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且業已移轉金融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
  3. 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惟未保留對金融資產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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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存貨

存貨包括原料、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存貨成本之計算係採加權平均法。

(十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 關聯企業指所有合併公司對其有重大影響而無控制之個體,一般係直接或間接持有其 20% 以上表決權之股份。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採用權益法處理,取得時依成本認列。

  2. 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取得後之損益份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其取得後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如合併公司對任一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包括任何其他無擔保之應收款),合併公司不認列進一步之損失,除非合併公司對該關聯企業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其支付款項。

  3. 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給動且不影響對關聯企業之持股比例時,合併公司將所有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4.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業已依其對關聯企業之權益比例銷除;除非證據顯示該交易所轉讓之資產已減損,否則未實現損失亦予以銷除。關聯企業之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合併公司採用之政策一般。

  5. 當合併公司處分關聯企業時,如喪失對該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對於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合併公司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如仍對該關聯企業有重大影響,僅按比例將先前在其他綜合損益中認列之金額依上述方式轉出。

  6.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關聯企業,進行減損測試,係將投資之整體帳面金額(含商譽)作為單一資產,比較其可回收金額(使用價值或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孰高者)與帳面金額,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將包含於投資之帳面金額。減損損失之迴轉,於該投資之可回收金額後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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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範圍內認列。

(十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購建期間之有關利息資本化。
  2. 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不提折舊外,其他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4. 合併公司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日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八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值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計值變動規定處理。各項資產之耐用年限,房屋及建築為四~八年,機器設備為五~二十年,其他設備為三~十年。

(十四)承租人之租賃交易-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

  1. 租賃資產於可供本公司使用之日認列為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當租賃合約係屬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時,將租賃給付採直線法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2. 租賃負債於租賃開始日將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按本公司增額借款利率折現後之現值認列,租賃給付包括固定給付,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後續採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法衡量,於租賃期間提列利息費用。當非屬合約修改造成租賃期間或租賃給付變動時,將重評估租賃負債,並將再衡量數調整使用權資產。
  3. 使用權資產於租賃開始日按成本認列,成本包括:
    (1) 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
    (2) 於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賃給付。

後續採成本模式衡量,於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費用。當租賃負債重評估時,使用權資產將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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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負債之任何再衡量數。

(十五)無形資產

  1. 電腦軟體

電腦軟體以取得成本認列,依直線法按估計耐用年限一·五~五年攤銷。

  1. 商譽

商譽係因企業合併採收購法而產生。

(十六)非金融資產減損

  1.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資產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除商譽外,當以前年度已認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或減少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損失而增加之資產帳面金額,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2. 商譽、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及尚未可供使用無形資產,定期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商譽減損之減損損失於以後年度不予迴轉。

  3. 商譽為減損測試之目的,分攤至現金產生單位。此項分攤是依據營運部門辨認,將商譽分攤至預期可從產生商譽之企業合併而受益之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十七)借款

  1. 係指向銀行借入之長、短期款項及其他長、短期借款。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減除交易成本衡量,後續就減除交易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額,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程序於流通期間內認列利息費用於損益。

  2. 設立借款額度時支付之費用,當很有可能提取部分或全部額度,則該費用認列為借款之交易成本,予以遞延至動支發生時認列為有效利率之調整;當不太可能提取部分或全部額度,則認列該費用為預付款項,並在額度相關之期間內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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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應付帳款及票據

  1. 係指因賠購原物料、商品或勞務所發生之債務及因營業與非因營業而發生之應付票據。
  2. 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及票據,因折現之影響不大,合併公司係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十九)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

  1. 退休金

(1)確定提撥計畫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給付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2)確定福利計劃

A. 確定福利計劃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現計算,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確定福利淨義務每年由精算師採用預計單位福利法計算,折現率則係使用資產負債表日與確定福利計畫之貨幣及期間一致之政府公債(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殖利率。
B. 確定福利計畫產生再衡量數於發生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表達於保留盈餘。
C. 前期服務成本之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
D. 期中期間之退休金成本係採用前一財務年度結束日依精算決定之退休金成本率,以年初至當期末為基礎計算。若該結束日後有重大市場變動及重大縮減、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性事項,則加以調整,並配合前述政策揭露相關資訊。

  1. 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於正常退休日前終止對員工之聘僱或當員工決定接受公司之福利邀約以換取聘僱之終止而提供之福利。本公司係於不再能撤銷離職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早者時認列費用。不預期在資產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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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日後十二個月全部清償之福利應予以折現。

4. 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會計估計值變動處理。

(廿)所得稅

  1. 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2. 合併公司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關法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之所得稅,嗣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列之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3. 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源自於原始認列之商譽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負債則不予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於交易(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時未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則不予認列。若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公司可以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則不予認列。

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1. 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2. 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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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互抵。

  1.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自九十五年一月一日開始施行,其計算基礎係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課稅所得額,再加計所得稅法及其他法律所享有之租稅減免,按行政院訂定之稅率計算基本稅額,該基本稅額與按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稅額相較,擇其高者,繳納當年度之所得稅,本公司已將其影響考量於當期所得稅中。

(廿一)收入認列

合併公司與客戶合約辦認履約義務後,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各履約義務,並於滿足各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1. 商品銷貨收入

合併公司從事手機及電子零組件與太陽能產品及設備之製造、加工及銷售相關產品。合併公司銷貨產品,於承諾之商品運送至客戶端且客戶取得其控制(即客戶主導該商品之使用並取得該商品之幾乎所有剩餘效益之能力)收入係正常營業活動中對合併公司外顧客銷售商品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以扣除增值稅、銷貨退回、數量折扣及折讓之淨額表達。商品銷售於商品交付予買方、銷貨金額能可靠衡量且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時認列收入。當與所有權相關之重大風險與報酬已移轉予顧客,合併公司時認列收入。

合併公司係於商品或勞務移轉控制且有無條件收取對價之權利時認列應收帳款,該等應收帳款通常期間短且不具重大財務組成部分。商品或勞務已移轉控制予客戶,惟乃未具有無條件收取對價之權利者,係認列合約資產及收入;已向客戶收取部分對價,尚須承擔續後提供商品或勞務之義務者,則係認列合約負債,並於續後滿足履約義務時轉列收入。當部分合約發生之成本與合約直接相關,強化未來用於滿足合約履約義務之資源且預期可回收時,合併公司將此履約成本認列為資產項下之履行合約成本,並於控制權移轉予客戶時同步認列收入及成本。

  1. 勞務收入

合併公司提供手機開發及設計等服務予客戶。提供勞務所產生之收入係按報導日經雙方認可之交易完成程度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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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二)企業合併

  1. 合併公司採用收購法進行企業合併。合併對價根據所移轉之資產、所產生或承擔之負債及所發行之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計算,所移轉之對價包括或有對價約定所產生之任何資產和負債之公允價值。與收購有關之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費用。企業合併中所取得可辨認之資產及所承擔之負債,按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衡量。合併公司以個別收購交易為基準,非控制權益之組成部分屬現時所有權權益且其持有者有權於清算發生時按比例份額享有企業淨資產者,選擇按收購日公允價值或按非控制權益占被收購者可辨認淨資產之比例衡量;非控制權益之所有其他組成部分則按收購日公允價值衡量。

  2. 移轉對價、被收購者非控制權益,及先前已持有被收購者之權益之公允價值總額,若超過所取得可辨認資產及承擔之負債之公允價值,於收購日認列為商譽;所取得可辨認資產及承擔之負債之公允價值,若超過移轉對價、被收購者非控制權益,及先前已持有被收購者之權益之公允價值總額,該差額於收購日認列為當期損益。

(廿三)營運部門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之方式報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經辨識合併公司之主要營運決策者為本公司董事會。

(廿四)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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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合併公司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值及假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值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經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不確定性之說明:

(一) 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無此事項。

(二) 重要會計估計值及假設

合併公司所作之會計估計值係依據特定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惟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對於下個財務年度報導之資產及負債可能會有重大調整帳面金額之風險的估計及假設,請詳以下說明:

  1. 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合併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決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由於環境快速變遷,合併公司評估資產負債表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

截至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存貨之帳面價值為 3,938 仟元。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減損之評估

資產減損評估過程中,合併公司需依賴主觀判斷並依據資產使用模式及產業特性,決定特定資產群組之獨立現金流量、資產耐用年數及未來可能產生之收益與費損,任何由於經濟狀況之變遷或集團策略所帶來的估計改變均可能在未來造成重大影響。

截至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價值為 47,066 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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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106 $ 104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50,284 40,303
合計 $ 50,390 $ 40,407
  1. 合併公司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合併公司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於資產負債表日最大信用風險之曝險金額為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帳面金額。
  2. 合併公司未有將現金及約當現金提供質押之情形。

(二)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 合併公司持有上列權益工具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故已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2. 截至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所持有之華上光電(股)公司及華宇光能(股)公司股票帳面價值均為0仟元。
  3. 相關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三)。

(三)應收帳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 39,936 $ 172,952
應收帳款-關係人 5,698 5,944
減:備抵損失 ( 10,452 ) ( 87,311 )
合計 $ 35,182 $ 91,585
  1. 合併公司對應收帳款之平均授信期間為六十天,對應收帳款不予計息。
  2. 合併公司之應收帳款於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最大信用風險之曝險金額為每類應收帳款之帳面金額。

  3. 應收帳款之帳齡資訊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未逾期 $ 24,841 $ 61,686
逾期一個月以下 3,906 4,231
逾期一~三個月以下 4,732 13,473
逾期三~六個月以下 1,263 2,269
逾期六個月~一年以下 328 7,814
逾期一年以上 10,564 89,423
合計 $ 45,634 $ 178,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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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合併公司依應收帳款備抵評價政策及個別客戶之信用風險評估提列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如下:
114年12月31日 預期信用損失率 備抵損失(存續期)
總帳面金額 間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0% $ 24,841 $ -- $ 24,841
逾期一個月以下 1% 3,906 -- 3,906
逾期一個月~三個月以下 10% 4,732 -- 4,732
逾期三個月~六個月以下 25% 1,263 ( 46 ) 1,217
逾期六個月~一年以下 50% 328 ( 74 ) 254
逾期一年以上 100% 10,564 ( 10,332 ) 232
合計 $ 45,634 $ 10,452
113年12月31日 預期信用損失率 備抵損失(存續期)
--- --- --- ---
總帳面金額 間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0% $ 61,686 $ -- $ 61,686
逾期一個月以下 1% 4,231 ( 20 ) 4,211
逾期一個月~三個月以下 10% 13,473 ( 1,093 ) 12,380
逾期三個月~六個月以下 25% 2,269 ( 524 ) 1,745
逾期六個月~一年以下 50% 7,814 ( 5,355 ) 2,459
逾期一年以上 100% 89,423 ( 80,319 ) 9,104
合計 $ 178,896 $ 87,311
  1. 應收帳款備抵損失之變動資訊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期初餘額 $ 87,311 $ 90,248
當期提列金額 4,603 7,090
當期迴轉金額 ( 1,409 ) ( 114 )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 ( 77,152 ) ( 12,648 )
匯率影響數 ( 2,901 ) 2,735
期末餘額 $ 10,452 $ 87,311
  1. 相關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三)。

(四)其他應收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其他應收款 $ 5,699 $ 5,341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2,145 2,340
合計 7,844 7,681
減:備抵損失 ( 4,056 ) ( 3,231 )
合計 $ 3,788 $ 4,450

  1. 其他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變動資訊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期初餘額 $ 3,231 $ 2,793
當期提列金額 1,050 1,797
當期迴轉金額 ( 320 ) ( 1,386 )
匯率影響數 95 27
期末餘額 $ 4,056 $ 3,231
  1. 相關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三)。

(五)存貨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原料 $ 3,738 $ 3,094
在製品 418 1,611
製成品 9,475 11,073
減: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 9,693 ) ( 2,496 )
合計 $ 3,938 $ 13,282
  1. 當期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
114年度 113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 308,863 $ 47,262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7,223 ( 16,010 )
報廢損失 -- 13,133
其他 1,574 59,774
合計 $ 317,660 $ 104,159

本公司於一一三年度因存貨持續去化產生存貨跌價損失及呆滯回升利益。

  1. 上列存貨均未有提供擔保情形。

(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項目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 $ 305,078 $ 332,423
  1. 採用權益法投資之關聯企業均非屬個別重大,僅揭露其彙總資訊如下:
項目 114年度 113年度
本期淨利(損) ($ 12,838) $ 6,545
其他綜合損益 449 10,871
綜合損益總額 ($ 12,389) $ 17,416
  1. 合併公司於一一一年度收取華信光電發放之現金股利 19,022 仟元,全數被法院扣押,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2. 合併公司於一一二年度收取華信光電發放之現金股利 13,950 仟元,其中 10 仟元被銀行扣押,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36


  1. 合併公司於一一四年度收取華信光電發放之現金股利 3,488 仟元。
  2. 上述資產提供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其他設備 合計
成本
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 -- $ 616,568 $ 70,518 $ 687,086
增添 1,018 7,349 388 8,755
企業合併取得 42,345 44,451 15,625 102,421
處分及報廢 -- ( 643,286 ) ( 48,613 ) ( 691,899 )
除帳 -- -- ( 10,928 ) ( 10,928 )
淨兌換差額 -- 154,036 2,213 156,249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43,363 179,118 29,203 251,684
增添 -- 8,443 2,398 10,841
處分及報廢 ( 13 ) ( 5,671 ) ( 235 ) ( 5,919 )
淨兌換差額 ( 3,133 ) ( 3,476 ) ( 1,161 ) ( 7,770 )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40,217 $ 178,414 $ 30,205 $ 248,836
折舊及減損損失
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 -- $ 555,147 $ 66,065 $ 621,212
折舊 1,351 21,792 2,543 25,686
企業合併取得 40,815 32,767 13,705 87,287
處分及報廢 -- ( 635,333 ) ( 48,147 ) ( 683,480 )
除帳 -- -- ( 10,919 ) ( 10,919 )
淨兌換差額 28 155,317 2,907 158,252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42,194 129,690 26,154 $ 198,038
折舊 447 14,137 1,080 15,664
處分及報廢 ( 3 ) ( 4,994 ) ( 223 ) ( 5,220 )
重分額 2 -- ( 2 ) --
淨兌換差額 ( 3,048 ) ( 2,577 ) ( 1,087 ) ( 6,712 )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39,592 $ 136,256 $ 25,922 $ 201,770
帳面金額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625 $ 42,158 $ 4,283 $ 47,066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1,169 $ 49,428 $ 3,049 $ 53,646
  1. 合併公司對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進行減損評估,截至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認列累計減損均為0仟元。
  2.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37


(八)租賃交易-承租人:

  1. 合併公司租賃之標的資產為土地使用權與建築物,租賃合約之期間通常介於三到五年。租賃合約是採個別協商並包含各種不同的條款及條件,除租賃之資產不得質押及處分外,未有加諸其他之限制。

  2. 合併公司承租辦公室及運輸設備,該等租賃屬租賃期間為一年之內之短期租賃,合併公司選擇適用豁免認列規定而不認列其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3. 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與認列之折舊費用資訊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4年度
帳面金額 折舊費用
土地使用權 $ 2,729 $ 303
建築物 20,791 13,604
合計 $ 23,520 $ 13,907
113年12月31日 113年度
帳面金額 折舊費用
土地使用權 $ 3,032 $ 303
建築物 19,224 19,663
合計 $ 22,256 $ 19,966
  1. 租賃負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 $ 5,272 $ 15,919
非流動 8,196 3,484
合計 $ 13,468 $ 19,403
  1. 合併公司使用權資產於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度變動情形如下:
土地使用權 建築物 合計
一一四年一月一日 $ 3,032 $ 19,224 $ 22,256
增添 -- 16,376 16,376
折舊費用 ( 303 ) ( 13,604 ) ( 13,907 )
淨兌換差額 -- ( 1,205 ) ( 1,205 )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2,729 $ 20,791 $ 23,520
土地使用權 建築物 合計
一一三年一月一日 $ 3,335 $ 57,357 $ 60,692
企業合併取得 -- 7,010 7,010
折舊費用 ( 303 ) ( 19,663 ) ( 19,966 )
其他(租約更改及終止) -- ( 25,307 ) ( 25,307 )
淨兌換差額 -- ( 173 ) ( 173 )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3,032 $ 19,224 $ 22,256

  1. 合併公司於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度使用權資產之增添分別為 16,376 仟元及 0 仟元。

  2. 與租賃合約有關之損益項目資訊如下: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114 年度 113 年度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934 $ 2,603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 3,081 $ 17,236
  1. 合併公司於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度租賃現金流出總額分別為 22,314 仟元及 27,249 仟元。

(九) 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 其他 商譽 合計
114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 33,098 $ 2,194 $ 734 $ 36,026
累計攤銷 ( 32,901 ) ( 1,393 ) -- ( 34,294 )
$ 197 $ 801 $ 734 $ 1,732
114 年
1 月 1 日 $ 5,123 $ 419 $ 765 $ 6,307
取得 172 671 -- 843
重分類 ( 114 ) 114 -- --
攤銷費用 ( 4,945 ) ( 403 ) -- ( 5,348 )
淨兌換差額 ( 39 ) -- ( 31 ) ( 70 )
12 月 31 日 $ 197 $ 801 $ 734 $ 1,732
電腦軟體 其他 商譽 合計
--- --- --- --- ---
113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 35,419 $ 4,816 $ 765 $ 41,000
累計攤銷 ( 30,296 ) ( 4,397 ) -- ( 34,693 )
$ 5,123 $ 419 $ 765 $ 6,307
113 年
--- --- --- --- ---
1 月 1 日 $ 10,634 $ 512 $ -- $ 11,146
取得 177 730 -- 907
增添-企業合併 -- -- 765 765
企業合併取得 1,107 -- -- 1,107
攤銷費用 ( 6,792 ) ( 637 ) -- ( 7,429 )
減損損失 -- ( 194 ) -- ( 194 )
淨兌換差額 ( 3 ) 8 -- 5
12 月 31 日 $ 5,123 $ 419 $ 765 $ 6,307

40

電腦軟體 其他 商譽 合計
113年1月1日
成本 $ 32,379 $ 30,484 $ -- $ 62,863
累計攤銷 ( 21,745 ) ( 29,972 ) -- ( 51,717 )
$ 10,634 $ 512 $ -- $ 11,146

無形資產減損情形,請詳附註六(十)。

(十)非金融資產減損

  1. 合併公司一一四年度未有認列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及迴轉利益之情形,一一三年度認列之減損損失明細如下:
113年度
認列當期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減損損失-無形資產 $ 194 $ --
  1. 上述減損損失按部門別予以揭露之明細如下:
113年度
認列當期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手機產品事業群 $ 194 $ --
  1. 合併公司於一一三年度評估無形資產已不具繼續使用價值認列減損損失194仟元,該公允價值屬第三等級。

(十一)長期應收款項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長期應收款 $ 1,752 $ 3,037
備抵損失-長期應收款 ( 1,127 ) ( 572 )
$ 625 $ 2,465

長期應收款備抵損失之變動資訊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期初餘額 $ 572 $ --
當期提列金額 563 569
重分類 33 --
匯率影響數 ( 41 ) 3
期末餘額 $ 1,127 $ 572

(十二)短期借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銀行擔保借款 $ 12,000 $ --
其他擔保借款 -- 12,917
$ 12,000 $ 12,917
期末帳列短期借款利率區間 3.54% 6.725%~6.85%

  1. 上述借款提供營運資金週轉使用。
  2. 合併公司與中泰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承作融資契約,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別提供華信光電(股)公司股票0仟股及3,000仟股為擔保品。
  3. 上列銀行擔保借款係由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提供擔保。
  4. 短期借款擔保品,請詳附註八說明。

(十三)應付票據及帳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票據 $ -- $ --
應付帳款 25,105 77,560
合計 $ 25,105 $ 77,560

(十四)長期借款

114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到期日
銀行信用借款 $ 1,542 2.72% 109.11.16~115.11.16
銀行擔保借款(註) 6,168 2.72% 109.11.16~115.11.16
其他擔保借款 9,192 5.86% 114.04.30~115.11.02
銀行擔保借款 2,212 3.44% 105.05.31~115.02.03
銀行信用借款 975 3.44% 105.05.31~115.02.03
合計 20,089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
內到期長期借款 ( 20,089 )
淨額 $ --
113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到期日
--- --- --- ---
銀行信用借款 $ 3,181 2.72% 109.11.16~115.11.16
銀行擔保借款(註) 12,724 2.72% 109.11.16~115.11.16
銀行擔保借款 6,000 2.89% 112.05.24~114.03.24
銀行擔保借款(註) 7,820 3.09% 109.12.03~114.12.03
其他擔保借款 5,320 8% 112.04.13~114.04.12
銀行擔保借款 3,233 3.44% 105.05.31~115.02.03
銀行信用借款 1,425 3.44% 105.05.31~115.02.03
合計 39,703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
內到期長期借款 ( 28,806 )
淨額 $ 10,897

註:係由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提供擔保。
1.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四月三十日與和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售後買回融資契約,借款金額15,000仟元,借款期限1.5年,提供華信光電(股)公司股票1,500仟股為擔保品。


  1.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四月十三日與和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融資契約,借款金額 30,000 仟元,借款期限 2 年,提供華信光電(股)公司股票 1,500 仟股為擔保品。

  2. 合併公司於一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與陽信銀行簽訂融資契約,借款金額 30,900 仟元,提供華信光電(股)公司股票 2,470 仟股為擔保品,並於一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到期後展延,到期日為一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3. 長期借款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4. 本公司因其他擔保借款開立保證票據情形,請詳附註九。

(十五)退休金

  1. 確定福利計劃

(1) 本公司於印尼境內之子公司依所在地政府法令規定,對正式聘用員工訂有員工退休辦法,依該辦法規定,屬「確定福利計劃」員工退休金之給付係按員工服務年資及退休前六個月平均薪資計算。

(2) 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5,956 $ 5,112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5,956 $ 5,112

(3)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變動如下:

| 114年度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淨確定福利
資產(負債) |
| --- | --- | --- | --- |
| 1月1日餘額 | $ 5,112 | $ -- | $ 5,112 |
| 當期服務成本 | 567 | -- | 567 |
| 利息費用 | 340 | -- | 340 |
| 小計 | 907 | -- | 907 |
| 再衡量數: | | | |
| 財務假設變動影響數 | 370 | -- | 370 |
| 經驗調整 | ( 65 ) | -- | ( 65 ) |
| 小計 | 305 | -- | 305 |
| 匯率影響數 | ( 368 ) | -- | ( 368 ) |
| 12月31日餘額 | $ 5,956 | $ -- | $ 5,956 |


|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淨確定福利
資產(負債) |
| --- | --- | --- | --- |
| 113 年度 | | | |
| 1 月 1 日餘額 | $ 5,213 | $ -- | $ 5,213 |
| 當期服務成本 | 513 | -- | 513 |
| 利息費用 | 353 | -- | 353 |
| 小計 | 866 | -- | 866 |
| 再衡量數: | | | |
| 財務假設變動影響數 | ( 569 ) | -- | ( 569 ) |
| 經驗調整 | ( 398 ) | -- | ( 398 ) |
| 小計 | ( 967 ) | -- | ( 967 ) |
| 12 月 31 日餘額 | $ 5,112 | $ -- | $ 5,112 |

(4) 有關退休金之精算假設彙總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折現率 6.18% 7.08%
未來薪資增加率 6.00% 6.00%

對於未來死亡率之假設係依照二〇一九年發佈之印尼國民生命表估計。

因採用主要精算假設變動而影響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分析如下: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增加 1% 減少 1% 增加 1% 減少 1%
114 年 12 月 31 日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 ($ 128) $ 140 $ 139 ($ 129)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 --- --- --- ---
增加 1% 減少 1% 增加 1% 減少 1%
113 年 12 月 31 日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 ($ 126) $ 138 $ 137 ($ 127)

上述之敏感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5) 本公司於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後一年內預計支付予退休計畫之提撥金分別為 650 仟元及 0 仟元。

43


(6)截至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該退休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0.83年。

退休金支付之到期分析如下:

短於一年 $ --
一至五年 3,941
五至十年 800
十年以上 371
$ 5,112

(7)截至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該退休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9.83年。

退休金支付之到期分析如下:

短於一年 $ 614
一至五年 3,951
五至十年 918
十年以上 473
$ 5,956
  1. 確定提撥計劃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條屬確定提撥計畫。依該條例規定,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業已依照該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每月依員工薪資百分之六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退休金帳戶。

於中國大陸境內之子公司依所在地政府法令規定,依員工薪資總額之一定比例提撥養老保險金,繳付予政府有關部門,專戶儲蓄於各員工獨立帳戶。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度認列確定提撥計畫之費用金額分別為2,892仟元及3,594仟元。

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其他海外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度依當地法令提撥並認列之退休金合計分別為362仟元及2,528仟元。

44


(十六)股本

  1. 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 5,000,000 仟元,每股面額 10 元,均為普通股。截至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實收資本額為 464,662 仟元。

  2. 本公司歷次私募發行股票之明細如下:

發行日期 發行股數(仟股) 發行價格(元/股)
113年11月7日 4,100 12.24
113年11月7日 4,000 12.24
113年12月13日 4,000 12.50
114年4月14日 3,000 15.53
114年4月14日 3,000 15.53
114年11月5日 5,800 11.40
114年11月5日 6,000 11.40
114年11月5日 2,000 14.78
115年3月13日(註) 1,500 13.20
115年3月13日(註) 1,500 13.20

註:截至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向經濟部商業司辦妥變更登記,帳列預收股本 39,600 仟元。

  1. 本公司普通股期初與期末流通在外股數調節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一月一日餘額 26,666 仟股 72,831 仟股
加:現金增資-私募 19,800 仟股 12,100 仟股
減:減資彌補虧損 -- ( 58,265 仟股 )
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46,466 仟股 26,666 仟股
  1. 本公司一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6,000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除證交法規定有流動通轉讓之限制且須於交付日滿三年並補辦公開發行後才申請上市掛牌交易外,餘與其他之已發行普通股同。

  2. 一一三年五月十四日經董事會決議停止辦理一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

  3. 本公司為強化財務結構及提升每股淨值,於一一三年五月十四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擬減資 582,649 仟元,銷除普通股 58,265 仟股,減資比例為 80%,本次減資案於一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並於一一三年七月十七日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生效在案且經董事長訂定一一三年七月十八日為減資基準日,並已向經濟部商業司辦妥變更登記。

45


  1. 本公司於一一三年五月十四日經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發行額度不超過40,000仟股,每股面額10元,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最多不超過五次)。於一一三年九月十六日經董事會決議第一次私募普通股股數為4,100仟股,私募價格訂為12.24元,私募總金額為50,184仟元;第二次私募普通股股數為4,000仟股,私募價格訂為12.24元,私募總金額為48,960仟元,上述私募股票計8,100仟股,並已向經濟部商業司辦妥變更登記,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除證交法規定有流通轉讓之限制且須於交付日滿三年並補辦公開發行後才申請上市掛牌交易外,餘與其他之已發行普通股同。

  2. 本公司於一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經董事會決議第三次私募普通股股數為4,000仟股,私募價格訂為12.5元,私募總金額為50,000仟元,並已向經濟部商業司辦妥變更登記,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除證交法規定有流通轉讓之限制且須於交付日滿三年並補辦公開發行後才申請上市掛牌交易外,餘與其他之已發行普通股同。

  3. 本公司於一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經董事會決議第四次私募普通股股數為3,000仟股,私募價格訂為15.53元,私募總金額為46,590仟元,第五次私募普通股股數為3,000仟股,私募價格訂為15.53元,私募總金額為46,590仟元,上述私募股票計6,000仟股,私募金額為93,180仟元,並已向經濟部商業司辦妥變更登記,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除證交法規定有流通轉讓之限制且須於交付日滿三年並補辦公開發行後才申請上市掛牌交易外,餘與其他之已發行普通股同。

  4. 本公司於一一四年三月十二日經董事會決議停止辦理於一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5. 本公司於一一四年四月十五日經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發行額度不超過19,500仟股,每股面額10元,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最多不超過六次)。於一一四年九月十日經董事會決議第一次私募普通股股數為5,800仟股,私募價格訂為11.40元,私募總金額為66,120仟元;第二次私募普通股股數為6,000仟股,私募價格訂為11.40元,私募總金額為68,400仟元,上述私募股票計11,800仟股,其中5,800仟股已於一一四年九月三十日向經濟部商業司辦妥變更登記,剩餘6,000仟股另於十月七日向經濟部商業司辦妥變更登記,本次私

46


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除證交法規定有流通轉讓之限制且須於交付日滿三年並補辦公開發行後才申請上市掛牌交易外,餘與其他之已發行普通股同。

  1. 本公司於一一四年九月十八日經董事會決議第三次私募普通股股數為 2,000 仟股,私募價格訂為 14.78 元,私募總金額為 29,560 仟元,已於一一四年十月十四日向經濟部商業司辦妥變更登記,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除證交法規定有流通轉讓之限制且須於交付日滿三年並補辦公開發行後才申請上市掛牌交易外,餘與其他之已發行普通股同。

  2. 本公司於一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經董事會決議第四次私募普通股股數為 1,500 仟股,私募價格訂為 13.20 元,私募總金額為 19,800 仟元;第五次私募普通股股數為 1,500 仟股,私募價格訂為 13.20 元,私募總金額為 19,800 仟元,上述私募股票計 3,000 仟股,均於一一五年二月十二日向經濟部商業司辦妥變更登記,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除證交法規定有流通轉讓之限制且須於交付日滿三年並補辦公開發行後才申請上市掛牌交易外,餘與其他之已發行普通股同。

  3. 本公司因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截至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剩餘私募股份分別為 36,378 仟股及 13,578 仟股。

(十七)資本公積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普通股發行溢價 $ 119,848 $ 60,588
未發放現金股利轉入 496 496
$ 120,344 $ 61,084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之所得之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上限。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十八)保留盈餘

  1. 法定盈餘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47


  1. 盈餘分配

依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 10%為法定盈餘公積,次依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再就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盈餘,由董事會視營運需要酌予保留,再由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

  1. 股利政策

以配合整體經營環境及產業成長特性,並通盤考量未分配盈餘、資本公積、財務結構及營運狀況等因素來分配,以求穩定經營發展,並保障投資人權益。盈餘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方式為之,惟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低於股利總額之 10%為限。

  1. 本公司於一一四年六月三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一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一一三年度因虧損尚無盈餘可供分配。

另本公司於一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一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一一三年度因虧損尚無盈餘可供分配。

  1. 本公司截至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累積虧損已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依公司法第211條之規定業已於一一四年六月三日提報股東常會。

  2. 有關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資訊,請參閱附註六(廿五)之說明。

(十九)其他權益項目

|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
| --- | --- | --- |
| 一一三年一月一日 | ( 184 ) | ( 19,807 ) |
| 外幣換算差異數 | 10,369 | -- |
|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10,185 | ( $ 19,807 ) |
| 外幣換算差異數 | ( 6,823 ) | -- |
|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3,362 | ( $ 19,807 ) |

(廿)非控制權益

114 年度 113 年度
一月一日餘額 $ 20,533 $ 443
本期淨利 10,471 9,548
其他綜合損益 ( 1,556 ) 10,542
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29,448 $ 20,533

(廿一)營業收入

114 年度 113 年度
客戶合約之收入
銷貨收入 $ 380,786 $ 119,342
勞務收入 350 9,127
其他 10,060 18,106
合計 $ 391,196 $ 146,575
  1. 合併公司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度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時點如下:
114 年度 113 年度
於某一時點認列之收入 $ 390,846 $ 137,448
隨時間逐步認列之收入 350 9,127
$ 391,196 $ 146,575
  1. 合約負債
114 年度 113 年度
合約負債
預收貨款 $ 14,914 $ 19,661

合約負債期初餘額本期認列收入 $ 15,066 $ 4,178

(廿二)其他收入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利息 $ 348 $ 145

其他收入 15,458 20,090

合計 $ 15,806 $ 20,235

(廿三)其他利益及損失

114 年度 113 年度
淨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 2,078 ( $ 2,904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 569 ) 23,149
租賃修改利益 -- 1,507
減損損失 -- ( 194 )
其他損失 ( 2,432 ) ( 11,055 )
合計 ( $ 923 ) $ 10,503

(廿四)成本及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114年度 113年度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計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 123,828 $ 93,046 $ 216,874 $ 168,714 $ 116,495 $ 285,209
折舊費用 15,921 13,650 29,571 27,257 18,395 45,652
攤銷費用 -- 5,348 5,348 105 7,324 7,429

(廿五)員工福利費用

114年度 113年度
薪資費用 $ 186,937 $ 245,246
董事酬金 6,870 6,855
勞健保費用 5,270 7,969
退休金費用 4,161 6,122
其他用人費用 13,636 19,017
合計 $ 216,874 $ 285,209
  1. 本公司章程規定當年度獲利狀況扣除累積虧損後,如尚有盈餘,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 5%,董監酬勞不高於 3%。
  2. 本公司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估列金額均為 0 仟元,係以截至當期止之獲利情況估列。

配發股票股利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董事會決議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之影響。惟若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列為次年度之損益。

  1. 有關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及股東會通過盈餘分配案之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等相關訊息,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查詢。

(廿六)財務成本

114年度 113年度
利息費用 $ 2,468 $ 17,230
租賃負債之利息 934 2,603
其他 7 46
合計 $ 3,409 $ 19,879

(廿七)所得稅

  1. 所得稅費用

(1)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部分:

114 年度 113 年度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7,193 $ 2,960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 -- --
當期所得稅總額 7,193 2,960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
迴轉 ( 98 ) 5,898
所得稅費用 $ 7,095 $ 8,858

(2)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相關之所得稅費用(利益):

114年度 113年度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量數 ($ 67) --

2.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之調節:

114年度 113年度
會計利潤 ($ 93,490) ($ 142,787)
按合併個體適用稅率計算之稅額 ( 23,163) ( 43,834)
所得稅調節項目稅額之影響數
永久性差異 3,190 4,675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課稅損失 41,416 42,183
未認列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 14,348) 5,834
免稅收入影響數 -- --
所得稅費用 $ 7,095 $ 8,858
  1. 遞延所得稅資產明細如下:
1月1日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匯率影響數 12月31日餘額
114年度
遞延所得稅資產
備抵損失 $ 911 $ 104 $ -- ($ 182) $ 83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566 1,328 -- ( 258) 4,636
使用權資產 ( 827) ( 1,497) -- 60 ( 2,264)
淨確定福利負債 1,124 200 67 ( 81) 1,310
長期應收款 -- ( 37) -- 117 80
合計 $ 4,774 $ 98 $ 67 ($ 344) $ 4,595

52

1月1日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12月31日餘額
113年度
遞延所得稅資產
備抵損失 $ -- $ 911 $ -- $ 91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566 -- 3,566
使用權資產 -- ( 827 ) -- ( 827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124 -- 1,124
合計 $ -- $ 4,774 $ -- $ 4,774
  1. 合併公司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業已依各國當地政府規定期限完成所得稅申報。

  2. 未於資產負債表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虧損扣抵
114年到期 $ -- $ 68,084
115年到期 71,705 95,846
116年到期 148,374 147,131
117年到期 300,013 299,615
118年到期 15,501 15,444
119年到期 100,116 72,223
120年到期 74,798 74,798
122年到期 29,109 29,246
123年到期 24,682 21,557
124年到期 13,834 --
778,132 823,944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 ---
未實現投資損失 439,338 435,313
存貨跌價損失 2,014 19
備抵損失 15,391 37,028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1,771 ) 1,034
使用權資產 1,165 --
負債準備 204 204
未實現兌換損益 ( 2,944 ) ( 1,679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22
未實現利息費用 2,785 3,021
無形資產減損損失 -- 49
456,182 475,011
合計 $ 1,234,314 $ 1,298,955

(廿八)每股盈餘

  1.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114年度
稅後金額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仟股) 每股虧損(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損 ($ 111,056) 35,293 ($ 3.15)

稀釋每股盈餘

無此情形。

113年度
稅後金額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仟股) 每股虧損(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損 ($ 161,193) 17,488 ($ 9.22)

稀釋每股盈餘

無此情形。

53


(廿九)企業合併

  1. 合併公司於一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以現金8,852仟元(美金270仟元)購入PTARM公司 15%股權,持股比例由 45%提升至 60%取得對PTARM公司之控制,該公司在印尼地區從事通訊設備及電子製造等活動。合併公司預期收購後可利用該公司之業務拓展合併公司營收。

  2. 收購 PTARM 公司所支付之對價、所取得之資產和承擔之負債在收購日之公允價值,以及在收購日非控制權益之資訊如下:

113 年 11 月 25 日
收購對價
現金 $ 8,852
非控制權益 47,653
56,505
取得可辨認資產及承擔負債之公允價值
流動資產
現金 4,186
應收帳款 86,231
其他應收款 6,917
存貨 8,086
預付款項 14,263
非流動資產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3,352
無形資產 580
遞延所得稅資產 10,700
存出保證金 4,313
流動負債
合約負債 ( 321 )
應付帳款 ( 77,803 )
其他應付款 ( 9,551 )
非流動負債
淨確定福利負債 ( 5,213 )
可辨認淨資產總額 55,740
商譽 $ 765
  1. 取得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出
113 年 11 月 25 日
現金支付之對價 $ 8,852
減:取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186 )
$ 4,666
  1. 合併公司自一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合併 PTARM 公司起,PTARM 公司貢獻之營業收入及稅前淨利分別為 127,461 仟元及 7,470 仟元。若假設 PTARM 公司自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即已納入合併,則合併公司之營業收入及稅前

54


淨利將分別為 295,403 仟元及(135,317)仟元。

(卅)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變動

合併公司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

114年1月1日 現金流量 其他非現金 114年12月31日
短期借款 $ 12,917 ($ 917) $ -- $ 12,000
租賃負債 19,403 ( 22,314 ) 16,379 13,468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39,703 ( 19,614 ) -- 20,089
存入保證金 -- 183 -- 183
長期應付款 260,685 ( 213,908 ) -- 46,777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 $ 332,708 ($ 256,570 ) $ 16,379 $ 92,517
113年1月1日 現金流量 其他非現金 112年12月31日
短期借款 $ 85,917 ($ 73,000 ) $ -- $ 12,917
租賃負債 63,315 ( 27,249 ) ( 16,663 ) 19,403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69,239 ( 29,536 ) -- 39,703
存入保證金 216 ( 216 ) -- --
長期應付款 152,860 107,825 -- 260,685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 $ 371,547 ($ 22,176 ) ($ 16,663 ) $ 332,708

七、關係人交易

本公司與子公司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銷除,故未揭露於本附註。合併公司與其他關係人之交易明細揭露如下: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華宇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華宇光能)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亞恩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亞恩生醫) 聯屬公司
美樺興業有限公司(美樺興業) 其他關係人
寶衡股份有限公司(寶衡) 其他關係人
華信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華信光電) 關聯企業
兔將創意影業股份有限公司(兔將影業) 其他關係人
李蘇美亮小姐 本公司董事長之配偶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營業收入

114 年度 113 年度
華宇光能 $ -- $ 5,417

合併公司銷售予對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及聯屬公司之價格係採成本或成本加成計價,授信條件為月結六十天至七十五天,其他客戶約為三十天至一〇五天。

55


  1. 其他收入
114 年度 113 年度
華宇光能 $ 5 $ 18
亞恩生醫 -- 1
華信光電 75 --
兔將影業 48 --
寶衡 1,217 --
合計 $ 1,345 $ 19
  1. 應收帳款-關係人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華宇光能 $ 5,698 $ 5,944

關係人間之應收款項並無收受擔保品,且經評估後於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別提列備抵損失 5,698 仟元及 2,589 仟元。

  1.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華宇光能 $ 2,095 $ 2,328
亞恩生醫 -- 12
兔將影業 42 --
華信光電 8 --
合計 $ 2,145 $ 2,340

上述其他應收款-關係人主要係墊付款項而產生,且評估後於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別提列備抵損失 1,915 仟元及 1,596 仟元。

  1. 預付貨款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華信光電 $ 6,150 $ --
  1.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華宇光能 $ 280 $ 1,076
亞恩生醫 71 59
合計 $ 351 $ 1,135
  1. 存出保證金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亞恩生醫 $ 115 $ 115
美梓興業 576 576
$ 691 $ 691
  1. 存入保證金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華信光電 $ 183 $ --

56


  1.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華宇光能 $ -- $ 3
兔將影業 8 --
$ 8 $ 3
  1.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屬資金融通)
114 年度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註 1) 應付利息 年利率 利息支出
寶衡 $ 295,685 $ 46,777 $ 13,739 3% $ --
李蘇美亮 $ 92,719 $ 92,719 $ 888 1.5% $ 881

註 1:寶衡帳列長期應付款-關係人。

113 年度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註 2) 應付利息 年利率 利息支出
寶衡 $ 295,685 $ 295,685 $ 14,956 5% $ 11,966

註 2:帳列長期應付款-關係人 260,685 仟元,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35,000 仟元。

  1. 租賃協議

(1) 租賃負債(含流動及非流動)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美櫸興業 $ -- $ 2,093
亞恩生醫 646 1,272
$ 646 $ 3,365

(2) 利息費用

114 年度 113 年度
美櫸興業 $ 32 $ 112
亞恩生醫 30 50
$ 62 $ 162

(3) 預付租金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美櫸興業 $ -- $ 277
亞恩生醫 57 59
$ 57 $ 336

上述租賃事項係依一般市場行情價格辦理,有關租賃之決定及收取方式與一般租賃相當。

57


(三)董事、監察人及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本公司對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總額如下:

114 年度 113 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12,765 $ 13,165
退職後福利 322 923
合計 $ 13,087 $ 14,088

董事及其他管理階層之薪酬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及市場趨勢決定。

八、質押之資產

資產項目 擔保用途 帳面價值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受限制銀行存款) 假扣押及長、短期借款 $ 24,365 $ 24,118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長、短期借款 14,310 16,729
採權益法之投資 長、短期借款 51,589 267,086
合計 $ 90,264 $ 307,933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合併公司為金融機構借款額度而開立之保證票據金額如下:

存出保證票據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 42,000 $ 70,000

(二)合併公司為非金融機構借款額度而開立之保證票據金額如下:

存出保證票據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 -- $ 41,321

(三)合併公司為售後買回融資借款而開立之保證票據金額如下:

存出保證票據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 18,000 $ 36,000

(四)一一一年二月某日本手機經銷商(以下簡稱日商)委託法律事務所聲稱因第三方公司委託本公司設計並由第三方公司出貨給日本經銷商之智慧型手機製造瑕疵引發事故,在日本對本公司提起訴訟乙案,該案經由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判決本公司應賠償約日幣4億1,674萬元。

本公司於一一一年八月十日收到該日商向台灣法院聲請在新臺幣90,000仟元之範圍內可對本公司資產執行假扣押之法院函文,截至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該案受扣押之資產金額為新台幣23,736仟元。經本公司對此強制執行向法院聲請抗告,已於一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經臺北士林地方法院

58


裁定駁回該日商之假扣押聲請;惟對方不服,已於一一一年九月十二日提起抗告,本項抗告已於一一二年七月七日經台灣高等法院裁定,駁回臺北士林地方法院之裁定,日商向台灣法院聲請在新臺幣 90,000 仟元之範圍內可對本公司資產執行假扣押之聲請,核無不合,應予准許,本公司提起上訴最高法院,本案於一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由最高法院駁回判決本公司敗訴。

另該日商已向地方法院提出確認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判決並對應賠償之金額准予強制執行之民事訴訟;本案已於一一二年十一月七日由士林地方法院判決該日商敗訴,該日商另於一一三年二月六日提起上訴,且本公司已於一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向台灣高等法院完成遞狀,一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收到高院開庭通知,訂於一一三年七月一日於高院民事法庭進行準備程序同時進行二審第一次開庭,惟尚無判決結果,一一三年八月十二日進行二審第二次開庭,法官將雙方各自主張整理至筆錄當中並向雙方確認,另法官仍持續曉諭雙方和解,一一三年九月三十日進行二審第三次開庭,法官要求雙方提出書狀分析互惠原則及便利原則,一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進行二審第四次開庭,法官將雙方各自書狀主張整理至筆錄中並向雙方確認,法官先曉諭雙方由於合議庭其他法官仍有資料須調查,因此先不訂言詞辯論期日,一一四年二月十日進行二審第五次開庭,法院諭示本案應再召開準備程序庭,一一四年五月十二日進行二審第六次開庭,法官將雙方各自書狀主張整理至筆錄中並向雙方確認,另選定專家並諭示雙方須以書狀確認欲詢問專家之問題,一一四年十二月八日及十二月二十二日分別進行二審第七次及第八次開庭,法官將雙方各自書狀主張整理至筆錄中並向雙方確認,另邀請專家前來表示意見,一一五年二月二日進行二審第九次開庭,法官向雙方確認無其他問題後諭示本案準備庭終結,一一五年三月十七日進行二審言詞辯論庭,雙方各自陳述主張後,審判長諭示本案將於一一五年四月十四日宣判。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此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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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他

(一)合併公司截至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累計虧損為 350,941 仟元,流動負債已超過流動資產 48,037 仟元,及部分資金遭假扣押(詳附註九(四)),為因應此狀況合併公司擬採行動之方案為:

  1. 發展差異化手機通訊產品

延續先前工控手機之基礎,持續發展差異化手機通訊產品,包括

(1) 藍領工人專用手機

針對勞工工作現場作業通訊環境開發之手機,具有高音量、降噪音、對講機通話、單鍵影音傳輸、大按鍵、防塵、防水及私人網路應用,能大幅提升工人工作協調,增加工作效率,目前已與美國廠商合作開發完成,正大力推廣中。

(2) 節能環保手機

利用電子紙顯示,環保材料開發省電、輕薄短小、節省能源消耗之環保手機,作為個人第二支手機,市場接受度高,銷售正穩定成長。

  1. 產品開發策略改變

(1) 投入非手機應用產品開發:智慧停車系統模組

應用手機通訊技術之鏡頭照相及車牌辨識及無線傳輸,建造高效率低成本之路邊停車系統,能有效地協助地方政府建治路邊停車系統,達成無人化停車管理及收費。本公司除增強原有 ODM 客人委託的產品外,也強化與加入高通公司 5G 技術平台,投入中高階產品的設計開發,以新的終端產品應用來吸引目標客戶群,擺脫低價產品的削價競爭,目前已高通合作開發人臉辨識支付系統,主要重點在於開發新一代 Android,安全,非接觸式支付系統,擺脫手機低價競爭。

智慧停車柱及影像辨識技術發展成熟,各縣市紛推動智慧停車柱補足人力缺口,提高行政效率,也利用車牌辨識降低開單錯誤率,減少民怨,停車後也可利用多元支付,隨查隨繳,避免忘記繳費而進罰,將是未來智慧停車管理的趨勢。

(2) 高頻 RF 模組開發

將運用手機 RF 技術往高頻 RF 模組開發,以軍規之 RF 通訊需求模組及運用來滿足特殊運用市場的一些需求,例如近年來發展快速的無人機產品,不管在軍用,民用的運用上,都開創了許多新的需求,而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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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上的短距離雷達及通訊需求快速增加這方面的雷達模組,RF 模組,通訊模組都是我們未來產品開發的重點。

(3) 無人機

無人機產業正朝向智慧化與多元應用快速發展。隨著人工智慧、感測技術與通訊能力的提升,無人機逐漸由傳統遙控操作轉向自主飛行,能夠自動避障、規劃航線並執行任務。在商業應用方面,物流配送被視為重要發展方向,提升物流效率並縮短配送時間。同時,無人機也廣泛應用於農業、巡檢與公共安全等領域。整體而言,隨著技術成熟與政策逐步開放,無人機將在物流、智慧農業、公共安全及低空經濟等領域持續擴展,成為推動相關產業發展的重要技術之一。

  1. 營運策略改變

(1) 研究開發多採用公用平台降低研發費用

本公司改善設計流程,開發採共用平台修改,以節省客戶與本公司於研發過程中所需投入的成本,另精簡研發組織,使研發費用下降,讓整體營運成本降低。

(2) 改採外包方式,降低工廠生產費用

對於不具經濟效益的訂單,將尋求外包方式取代內部生產,以外包搭配內製靈活生產以降低製造成本,以達到利益最大化為原則,以降低製造成本。

(3) 延續現有 ODM 產品生命週期並開發新產品線

針對現有產品與客戶討論持續展延產品銷售期外,也積極開發新的機種平台及雷達相關產品等新的產品線,希望能於明年對本公司營收有所貢獻。

  1. 財務面之相關改善措施

(1) 如附註六(十六)所述,本公司持續私募,一一四年累計私募金額為 296,860 仟元,本公司將持續私募增資改善財務結構。

(2) 實施成本與費用管控計劃,節省非必要之支出,大力降低營運費用。

(3) 持續尋求策略投資人,從產品,業務及資金面合作以強化及提升營運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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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本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合併公司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合併公司可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降低債務。合併公司透過定期審核資產負債比例對資金進行監控。

合併公司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負債資產比率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負債總額 $ 282,184 $ 529,205
資產總額 $ 568,852 $ 639,140
負債資產比率 50% 83%

經檢視近期之負債資產比率,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較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負債資產比率減少,主係因公司償還關係人借款所致。

(三)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之種類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50,390 $ 40,407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35,182 91,585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3,788 4,450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24,365 24,118
存出保證金 11,285 9,917
長期應收款 625 2,465
合計 $ 125,635 $ 172,942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12,000 $ 12,917
應付帳款 25,105 77,560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139,623 85,780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20,089 39,703
長期應付款-關係人 46,777 260,685
存入保證金 183 --
合計 $ 243,777 $ 476,645
租賃負債(含一年內到期) $ 13,468 $ 19,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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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合併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設定適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並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及系統係定期複合以反映市場情況及合併公司運作之變化。合併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業程序,以發展有紀律且具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義務。

合併公司之董事會監督管理階層如何監控合併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之遵循,及覆核合併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員協助合併公司審計委員會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制及程序,並將覆核結果報告予董事會。

(1) 市場風險

A.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合併公司功能性貨幣不同時)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有關。

合併公司之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幣款項之部分幣別相同,部位相當部分會產生自然避險效果,此自然避險方式不符合避險會計之規定,因此未採用避險會計;另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係屬策略投資,因此,合併公司未對此進行避險。

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應收帳款、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其他應收款及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銀行借款、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及其他應付款-關係人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

合併公司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之未實現兌換損益說明如下:

114年度
外幣(仟元) 匯率 未實現兌換
(損)益(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43 31.43 ($ 157)
美金:人民幣 56 6.9907 ( 552)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748 31.43 $ 11,646
美金:人民幣 31 6.9907 566

63


113年度
外幣(仟元) 匯率 未實現兌換
(損)益(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508 32.785 ($ 37)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873 32.785 ($ 4,960)

合併公司匯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主要外幣貨幣性項目,其相關之外幣升值/貶值對合併公司損益及權益之影響。

敏感度分析係依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具匯率波動重大曝險之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資產及負債而決定,其相關資訊如下:

114年12月31日
外幣 匯率 帳面金額
(新台幣) 變動幅度 損益影響 其他綜合
損益影響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43 31.43 $ 1,345 1% $ 13 $ --
美金:人民幣 56 6.9907 1,770 1% 18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748 31.43 $ 23,495 1% $ 235 $ --
美金:人民幣 31 6.9907 973 1% 10 --
113年12月31日
--- --- --- --- --- --- ---
外幣 匯率 帳面金額
(新台幣) 變動幅度 損益影響 其他綜合
損益影響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508 32.785 $ 16,655 1% $ 167 $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873 32.785 $ 61,406 1% $ 614 $ --

B.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量波動之風險,合併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浮動利率借款。合併公司藉由維持一適當之浮動利率組合來管理利率風險。合併公司定期評估避險活動,使其與利率觀點及既定之風險偏好一致,以確保採用最符合成本效益之避險策略。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曝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中說明。

敏感度分析係依金融工具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利率曝險而決定。

對於浮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期間結束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合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 1%,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 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淨損將增加或減少321仟元526仟元,主係因合併公司之變動利率借款所致。

(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造成合併公司財務損失之風險。截至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務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曝險主要來自於合併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係因營業活動(主要為應收帳款及票據)及財務活動(主要為銀行存款及各種金融工具)所致。

業務單位係依循合併公司之客戶信用風險之政策、程序及控制以管理客戶信用風險。所有客戶之信用風險評估係綜合考量該客戶之財務狀況、信評機構之評等、以往之歷史交易經驗、目前經濟環境以及內部評等標準等因素。另合併公司對應收帳款已投保貿易信用風險,以降低特定客戶之信用風險。

財務處依照合併公司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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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合併公司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合併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條款之遵循。

銀行借款對合併公司而言係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截至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未動用之銀行融資總額均為0仟元。

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表

下表詳細說明合併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非衍生金融負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其係依據合併公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並以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包括以浮動利率支付之利息及本金之現金流量,但不考慮銀行可執行要求合併公司立即還款之權利的機率。

114年12月31日

短於一年 一至五年 超過五年 未折現現金流量合計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12,000 $ -- $ -- $ 12,000
應付帳款 25,105 -- -- 25,105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139,623 -- -- 139,623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20,089 -- -- 20,089
租賃負債 5,272 8,196 -- 13,468
長期應付款 -- 46,777 -- 46,777
合計 $ 202,089 $ 54,973 $ -- $ 257,062

113年12月31日

短於一年 一至五年 超過五年 未折現現金流量合計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12,917 $ -- $ -- $ 12,917
應付帳款 77,560 -- -- 77,560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85,780 -- -- 85,780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28,806 10,897 -- 39,703
租賃負債 15,919 3,484 -- 19,403
長期應付款 -- 260,685 -- 260,685
合計 $ 220,982 $ 275,066 $ -- $ 496,048

(四)公允價值資訊

  1. 為衡量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評價技術的各等級定義如下:
    第一等級:此等級之輸入值為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活絡市場係指符合以下所有條件之市場:在市場交易之商品具同質性;隨時可於市場中尋得具意願之買賣雙方且價格資訊可為大眾取得。合併公司投資之上市櫃股票投資及受益憑證之公允價值皆屬之。
    第二等級:此等級之輸入值除包含於第一等級公開報價外之可觀察價格,包括直接(如價格)或間接(如自價格推導而來)自活絡市場取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第三等級:此等級之輸入值非以可觀察市場資料為基礎之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值。

  2. 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其他金融資產、長期應收款、存出保證金、銀行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及長期應付款的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

  1.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及非金融工具,合併公司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特性、風險及公允價值等級之基礎分類,相關資訊如下:
114年12月31日
第1等級 第2等級 第3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 $ -- $ --
113年12月31日
第1等級 第2等級 第3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 $ -- $ --

67


  1. 合併公司用以衡量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說明如下: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下列方式決定:

(1) 具標準條款與條件共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合併公司採用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

(2) 衍生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此市場價格為公允價值。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非選擇權衍生工具係採用衍生商品存續期間適用殖利率曲線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計算公允價值,選擇權衍生工具係採用選擇權定價模式計算公允價值。合併公司採用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

  1. 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度無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68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編號 項目 說明
1 資金貸與他人。 附表一
2 為他人背書保證。 附表二
3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4 與關係人進、銷貨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
5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 附表三
6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 附表四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附表五。

(三)大陸投資資訊:附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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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筆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編號 (註1) 貸出資金之公司 貸與對象 往來項目 (註2) 是否為 關係人 本期最高餘額(註3) 期末餘額 (註8) 實際動支金額 利率區間 (%) 資金貸與 性質 (註4) 業務往來金額 (註5) 有短期融通 資金必要之 原因(註6) 提列備抵 損失金額 擔保品 對個別對象資金 金額與限額 (註7) 資金貸與總限 (註7)
名稱 價值
1 Arima Communication (Cayman) Corp. 筆冠通訊(股) 公司 其他應收款 -關係人 $ 13,282 $ 12,572 $ 2,200 1.5% 2 $ -- 營運週轉 $ -- -- $ -- $ 113,735 $ 227,470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扭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帳列之應收關係企業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股東往來、預付款、暫付款及其他類似性質之科目等,如屬資金貸與性質,均須填入此欄位。

註3:當年度資金貸與他人之最高餘額。

註4:資金貸與性質應填列屬業務往來者或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1)屬業務往來者。
(2)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註5:資金貸與性質屬業務往來者,應填列業務往來金額,業務往來金額係指貸出資金之公司與貸與對象最近一年度之業務往來金額。

註6:資金貸與性質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應具體說明必要貸與資金之原因及貸與對象之資金用途,例如:償還借款、購置設備、營運週轉……等。

註7:(1)依Arima Communication (Cayman) Corp.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規定,對每一借款人之限額依其貸與原因分訂如下:

A. 與他公司或行號因業務往來關係而有資金貸與者,資金貸與總額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淨值之 10%為限,個別資金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族高者。
B.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從事資金貸與者,資金貸與總額,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淨值之 100%為限,個別資金貸金額,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淨值之 50%為限。
C.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從事資金貸與,不受前項之限制,其融資金額之限制應以貸與企業淨值 200%為限。

註8:若公開發行公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4條第1項將資金貸與逐筆提董事會決議,雖尚未撥款,仍應將董事會決議金額列入公告餘額,以揭露其承擔風險;惟剔後資金償還,則應揭露其償還後餘額,以反應風險之調整。若公開發行公司依據處理準則第14條第2項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於一定額度及一年期間內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仍應以董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額度作為公告申報之餘額,雖剔後資金償還,惟考量仍可能再次撥貸,故仍應以董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額度作為公告申報之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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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編號 (註1) 背書保證者 公司名稱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 背書保證限額(註3) 本期最高背 書保證餘額 (註4) 期末背書保 證餘額(註5) 實際動支 金額(註3) 背書保證以 財產設定擔 保金額 累計背書 保證金額 佔最近期 財務報表 淨值之比率 背書保證最 高限額(註3)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 背書保證(註6)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 背書保證(註6)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註6)
公司名稱 關係(註2)
0 華冠通訊(股)公司 光利能源(股)公司 2 $ 51,444 $ 10,000 $ 10,000 $ 3,187 $ -- 4% $ 102,888 Y N N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7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3: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則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
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總額則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三十為限。

註4:當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餘額。

註5:應填列董事會通過之金額。但董事會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十二條第八款授權董事長決行者,係指董事長決行之金額。

註6: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者始須填列Y。


附表三

筆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應收關係人款項 週轉率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期後收回金額 提列備抵損失金額 備註
種類 金額 金額 處理方式
Technovation (Cayman) Corp. 本公司 Technovation (Cayman) Corp. 之母公司 應收帳款 $ 134,759 -- $ 134,759 進行催款並收回 $ -- $ -- --

註:子公司因編製合併財務報表而沖銷。

72


附表四

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重大交易往來情形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編號
(註1)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之關係(註2) | 交易往來情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科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收
或總資產之比率(註3) |
| 0 | 本公司 | Technovation (Cayman) Corp. | 1 | 應付帳款 | $ 134,759 | 60天 | 24% |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4:本表之重大交易往來情形得由公司依重大性原則決定是否須列示。

註5:因編製合併財務報告而沖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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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

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仟股) 比率% 帳面金額
本公司 Arima Communication (Cayman) Corp. 英屬開曼群島 控股公司 $ 1,941,804 $ 1,941,804 60,059 100.00% $ 172,521 ($ 14,824) ($ 14,824) 註1、註2
本公司 Technovation (Cayman) Corp. 英屬開曼群島 行銷公司 218,228 218,228 6,645 100.00% 17,863 ( 5,300) ( 5,300) 註2
本公司 冠如投資(股)公司 台灣 投資公司 540,000 540,000 54,000 100.00% 8,745 ( 1,742) ( 1,742) 註2
本公司 創生投資(股)公司 台灣 投資公司 70,000 70,000 7,000 48.28% 65,173 182 88 --
本公司 華信光電科技(股)公司 台灣 雷射二極體晶粒之製造及買賣 253,553 253,553 6,975 22.51% 239,883 ( 57,014) ( 12,834) --
Arima Communication (Cayman) Corp. PT Adi Reka Mandiri 印尼 手機及電子零組件之製造、加工及銷售 102,998 102,998 3,900 60.00% 44,462 26,326 15,795 註2
冠如投資(股)公司 華昌能源(股)公司 台灣 控股公司 71,236 71,236 7,150 96.92% 8,452 ( 1,750) ( 1,691) 註2
冠如投資(股)公司 華信光電科技(股)公司 台灣 雷射二極體晶粒之製造及買賣 20 20 1 0.003% 23 ( 57,014) ( 2) --
華昌能源(股)公司 光利能源(股)公司 台灣 銷售太陽能電廠等業務 70,000 70,000 7,000 100.00% 8,453 ( 1,699) ( 1,699) 註2

註1:Arima Communication (Cayman) Corp.於民國一〇九年十一月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預先退回股款54,949仟元,尚未完成變更登記程序。
註2:因編制合併財務報告而沖銷。


附表六

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註1)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註2)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被投資公司本期(揚)益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之持股比例 本期認列投資(揚)益註5) 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截至本期止已匯回台灣之投資收益 備註
匯出 收回
華冠通訊(江蘇)有限公司 1.電話用器具、電器修理、批發及零售等業務
2.(一般類)行動電話、數位行動電話、GSM行動電話、泛歐無線電話(DECT)、展類數位無線CT2機台及手機、無線通信系統、數位式無線交換機與電話機、網際網路電腦通訊器及國際海事衛星通信M/B型移動系統產銷業務 $ 1,474,067
(美金 46,900 仟元) (2) $ 986,902
(美金 31,400 仟元) $ -- $ -- $ 986,902
(美金 31,400 仟元) ($ 31,777) 100% ($ 31,777) $ 125,353 $ -- --
投資公司名稱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 --- ---
本公司 $986,902 (USD 31,400 仟元) (註 2) $1,077,986 (USD 34,298 仟元) (註 2) $154,332 (註 6)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1)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2)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Arima Communication (Cayman) Corp.)。
(3)其他方式。

註2:不含盈餘分配予Arima Communication Cayman再轉投資華冠江蘇之金額美金15,500仟元。

註3:本表相關新台幣數字除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係依民國114年1月至12月平均匯率31,1797換算,餘係依民國114年12月31日即期匯率31.43換算。

註4: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無。

註5:經母公司會計師查核。

註6: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超過主管機關所規定之限額,係因本公司營運狀況持續虧損,致淨值下降所致。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度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僅有手機部門,主要從事各類手機用品之製造及銷售。

合併公司之其他營運部門,主係從事太陽能及設備等之製造與銷售,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度,均未達應報導部門任何量化門檻。

(二)部門資訊

114年度
手機產品事業群 其他 合計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333,245 $ 57,951 $ 391,196
部門間收入 -- -- --
部門收入 $ 333,245 $ 57,951 $ 391,196
部門(損)益 ($ 18,779) ($ 74,711) ($ 93,490)
113年度
--- --- --- ---
手機產品事業群 其他 合計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142,708 $ 3,867 $ 146,575
部門間收入 -- -- --
部門收入 $ 142,708 $ 3,867 $ 146,575
部門(損)益 ($ 130,480) ($ 12,307) ($ 142,787)

(三)地區別資訊

地區別 114年度 113年度
收入 非流動資產 收入 非流動資產
亞洲 $ 378,986 $ 87,144 $ 86,930 $ 94,743
歐洲 388 -- 63 --
美洲 11,822 -- 59,582 --
合計 $ 391,196 $ 87,144 $ 146,575 $ 94,743

非流動資產不含金融工具及遞延所得稅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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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客戶資訊

合併公司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度單一客戶銷售金額佔營業收入淨額百分之十以上者,明細如下:

客戶名稱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客戶A $ 11,822 3 $ 28,525 19
客戶B 141,490 36 13,308 9
客戶C 62,803 16 6,596 5
客戶D 45,768 12 9,378 6
客戶E 45,613 12 4,274 5
客戶F 42,612 11 -- --
客戶G -- -- 31,621 22
客戶H -- -- 16,794 11
客戶I 3,356 1 14,984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