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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plus Group Pl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Apr 2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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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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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19-025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含子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上述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资金划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开始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号文核准,公司由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采用非公 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13,813,51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27元,实 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9,999,989.5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163,207.35元及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489,792.44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1,346,989.80元,其中,承销费用由主承销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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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证券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验资费用由本公司另行支付。

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应募集资金人民币279,999,989.59元,扣 除承销费8,599,999.79元后计人民币271,399,989.80元,由海通证券 于2017年3月8日汇入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 业部开立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97990158000006806账号内。上 述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2017年3月9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2054号《验资报告》审验 确认。

二、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董事会《关于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 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含 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承诺: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 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 分募集资金,以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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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和《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通过直接 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3、在本次董事会批准的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 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 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上述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资金划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开始实施。。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本次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具体如下: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 下,使用其中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 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保护投资者 利益并使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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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合理的,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 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含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1.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3、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华建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华建 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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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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