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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plus Group Plc — Regulatory Filings 2019
Mar 2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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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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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 2019-01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做了必要登记。
本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做出首次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18 年 6 月 24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4 日)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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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 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在本次激 励计划公布日前六个月,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没有在 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 如下:
| 序号 | 合计买入股份数(股) | 合计卖出股份数(股) | ||
|---|---|---|---|---|
| 姓名 | 买卖期间 | |||
| 1 | 陈文君 | 2018年6月25日 | 600 | — |
| 2 | 成红文 | 2018年7月9日 | 28,200 | — |
| 3 | 高承勇 | 2018年7月10日-2018年7月13日 | 28,500 | — |
| 4 | 林锋 | 2018年8月15日 | — | 12,000 |
| 5 | 龙革 | 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1日 | 30,000 | — |
| 6 | 倪飞 | 2018年8月16日-2018年8月28日 | — | 100,000 |
| 7 | 沈迪 | 2018年7月10日-2018年7月13日 | 28,100 | — |
| 8 | 涂强 | 2018年7月11日-2018年10月18日 | 12,000 | — |
| 9 | 王伟杰 | 2018年8月15日-2018年10月8日 | 45,000 | 45,000 |
| 10 | 吴峰宇 | 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11日 | 16,300 | — |
| 11 | 夏冰 | 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3日 | 28,200 | — |
| 12 | 徐志浩 | 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11日 | 28,000 | — |
| 13 | 姚激 | 2018年6月26日-2018年8月30日 | 15,300 | 10,300 |
| 14 | 张桦 | 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9日 | 31,000 | — |
| 15 | 周静瑜 | 2018年7月11日 | 28,300 | — |
| 16 | 朱倩 | 2018年6月26日-2018年9月26日 | 22,000 | 20,000 |
经公司自查,上述人员中陈文君、林锋、倪飞、王伟杰、姚激、朱倩在核查 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 资行为;其余人员系根据公司《激励基金计划(2017 年度-2020 年度)》的相关 规定以激励基金购股而进行的操作。上述所有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 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 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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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论意见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 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 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 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公司在披露本次激励计划前,未 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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