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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plus Group Pl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n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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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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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 600629 编号:临 2017-034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上海新江湾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 ” “ ” “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本公司 、 华建 集团 ” )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江湾城投资公司部分股权收购项目的议案》, 同意上海韵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韵筑投资公司 ” )受让上海新 江湾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江湾城投资公司”或 “ 标的 公司 ” ) 4%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或 “ 本次交易 ” ),详情请 阅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华东建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受让上海新江湾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57 )。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17 年 6 月 26 日,韵筑投资公司与上海易居生源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上海易居生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上 海韵筑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易居生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 海易居生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上海新江湾城投资发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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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 “ 股权转让协议 ” )。上述文件的 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标的
上海新江湾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 股权。
(二)股权出让方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拟转让的持股比例 |
|---|---|---|---|
| 1 | 上海易居生源股权投资中心 | 2.27% | 2.27% |
| (有限合伙) | |||
| 2 | 上海易居生泉股权投资中心 | 1.73% | 1.73% |
| (有限合伙) | |||
| 合计 | 4% | 4% |
(三)股权受让方
上海韵筑投资有限公司
(四)交易对价
交易标的交易价格 14,300 万元。其中,韵筑投资公司以 8115.25 万元受让上海易居生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目标公司 2.27% 的股权;韵筑投资公司以 6184.75 万元受让上海易居生泉股权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持有目标公司 1.73% 的股权。
(五)交易方式及支付安排
韵筑投资公司向股权转让方支付现金对价收购其持有的新江湾 城投资公司 4% 的股权,韵筑投资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及后续工作实 际推进情况分期支付交易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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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过渡期损益
各方同意,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过渡 期内的损益数额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关审计报告予以确认。该会计师 事务所由股权出让方和股权受让方共同委托。除因本次交易而发生的 成本支出和 / 或应承担的税费、标的公司已经计提 / 宣告的未分配利润 外,在过渡期内,标的公司因运营所产生的盈利及因其他原因而导致 标的公司净资产的增加按股权比例归股权受让方所有;标的公司因运 营所产生的亏损及因其他原因而导致标的公司净资产的减少按股权 比例由股权出让方承担。各方进一步确认,标的公司过渡期间的损益 归属的计算期间指的是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0 月 31 日)起至交割 审计基准日之间的期间。
(七)交割安排
股权出让方承诺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 12 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 合产权交易所提出股权转让申请 , 股权受让方也应当在股权出让方 递交股权转让申请的同时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转让所需的材 料。待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完成全部交易流程后 22 个工作日内积极 配合股权受让方及标的公司进行交易所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 不限于依据协议修改并签署目标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及《股 东会决议》等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八)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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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韵筑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易居生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上海易居生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上海新江湾城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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