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Arcplus Group Plc Regulatory Filings 2016

Oct 21, 2016

56878_rns_2016-10-21_f5e29aaa-7bc5-4185-939e-d8eb8b4c37c0.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补充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依照贵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62305 号)(以下简称“通知书”)的要求,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上市公司”、“华建集团”)会同中介机构就通知书所提问题进行了逐 项落实,并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向贵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

现针对贵会提出的补充反馈意见,公司就相关问题作出书面回复如下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和释义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的简称和释义一致。

1

一、补充披露若 2017125 日后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对现代建筑 设计大厦南楼应缴纳土地出让金进行重新测算而发生应缴纳土地出让金金额增加 情形的,增加部分的承担主体。 回复:

就本次交易项下涉及现代集团缴纳现代建筑设计大厦南楼土地出让金的相关事 宜,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出具了如下批复:根据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沪房地师估(2016)地字第 0087 号评估报告,预计缴纳土地出 让金 151,993,254 元。结合评估报告及市场情况,自评估报告提交日起半年内有效 (即 2016 年 7 月 26 日至 2017 年 1 月 25 日)。在上述有效期限内,现代集团须凭 有效房地产权证明等材料向其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若半年内如因政策或市场等 原因导致土地市场发生重大的波动或现代集团未能在有效期内补缴,则应对估价结 果进行及时调整或重估。土地出让金补缴后,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由划拨转为出 让。

根据现代集团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出具的补充说明,如现代集团在上海房地产 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沪房地师估字(2016)地字第 0087 号评估报告有效 期内(即 2016 年 7 月 26 至 2017 年 1 月 25 日)缴纳土地出让金且无重大变化(如 因市场波动导致的政策性调整因素等),土地出让金金额 151,993,254 元将不做调 整。上述情况已得到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确认属实。

就上述事项,现代集团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出具《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 团)有限公司关于缴纳现代建筑设计大厦南楼土地出让金相关事项的承诺函》,现 代集团承诺:若 2017 年 1 月 25 日后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对现代建筑设 计大厦南楼应缴纳土地出让金进行重新测算发生应缴纳土地出让金金额增加情形 的,则增加部分的土地出让金由现代集团承担且现代集团同意不对本次交易的交易 对价进行调整。

2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九、本次重组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 承诺”、“重大事项提示/十二、标的资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尚未办理完毕划拨土 地转为出让用地的手续”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此页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补充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盖章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