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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plus Group Pl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Aug 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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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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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 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 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一、本次交易概述

本次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集团”、“上市公司”)以 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 集团”)购买其拥有的坐落于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 258 号(现代建筑设计大厦 南楼)以及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 266 号、268 号(现代建筑设计大厦北楼)的 房屋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计划进行配套融资,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8,000 万元。

二、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资产出售、购买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原名“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棱光实业”,现 更名为“华建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相关决议,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集 团”)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72,060,550 股 A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44%) 无偿划转给现代集团。现代集团以所持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与上市公司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合法拥有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置换,差额部 分由上市公司通过向现代集团发行股份的方式补足。相关情况已在《上海棱光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他公 告文件中披露。

三、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资产购买行为与本次重组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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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交易涉及资产与本次交易涉及资产均为现代集团所控制。

前次交易涉及资产为主营业务为设计类业务的公司股权,本次交易涉及资产 为房产,不属于相同或相近的业务范围,亦不属于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因此,上市公司于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或出售的上述资产与本次交易 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资产,上述交易内容与本次交易相互独立。

除上述交易外,经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在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 上市公司未发生过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本页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之 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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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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