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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plus Group Plc Regulatory Filings 2014

Feb 1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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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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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棱光实业 编号:临 2014-01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四号——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上海证监局《关 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精神,公司对相 关承诺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 要求的承诺,公司和相关方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 况。现将本公司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承诺人 承诺事项 履行情况
1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结束之日(即自股权登记完成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拥有的棱光实业股份。 履行完毕,并已公告
2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正常履行
3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正常履行
4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棱光实业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附属公司、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 正常履行
5 上海建筑材料 在认购资产过户至棱光实业名下后,如因标的企业 正常履行
(集团)总公司 的原因与标的企业目前在册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因职工个人原因与标的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除外),则在标的企业按照职工在标的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和法律规定的标准应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中,在认购资产交割完成日前的部分由本公司承担,如棱光实业预先承担了前述经济补偿金,则本公司将对棱光实业进行相应的补偿;但标的企业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部分,本公司不予承担。
6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如上述认购资产因置入棱光实业之前已存在的或潜在的知识产权纠纷给棱光实业带来任何损失,由本公司负责承担,对棱光实业进行相应的补偿。 正常履行
7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如建材集团无力或不能承担职工经济补偿责任时,由本公司承担补充补偿责任。 正常履行
8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如上述认购资产因置入棱光实业之前已存在的或潜在的知识产权纠纷给棱光实业带来经济损失,在建材集团无力或不能承担对棱光实业的补偿责任时,由本公司承担补充补偿责任。 正常履行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2 月14 日